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和问题?

土地确权,明确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土地的经营权农民可以流转给其他人。

在当前城市化大浪潮的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入到城市,土地出现无人耕种的尴尬局面,土地确权,三权分立是盘活农村土地的有力法宝,既保持了土地性质,有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更能充分利用土地的价值。

什么是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有哪些形式?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

2、出租

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入股

入股是农户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形式组织在一起,从事农业生产,收益按股分红,是一种具有合作性质的流转形式,而不是入股组成公司从事经营。

4、互换

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那么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呢?

第一、土地经营权的农民方与土地租赁方,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平等的进行交易。

第二、土地流转年限,农民与流转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间不宜过长,根据实际情况,到期后可以续签。

第三、土地流转必须签订合同,有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签订合同应由承包方本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订,流转合同中要明确土地的边界,面积,土地等级以及流转土地的用途。

第四、土地的用途性质不能改变,对于良田农耕土地不得用于建筑,养殖等其他改变土地性质的用途。

第五、合同还应明确不得损坏土壤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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