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唯一的成功,是写了一本任何人第一遍读不懂的书

《百年孤独》(以下简称《百》),特别难读的一本书,几番读到一半卡壳。2014年开始,读到2018年底,记得是读到雷梅黛丝坐着床单扶摇直上那里,停下来了,反复几次,读不下去。以为它反映现实主义时又夹杂美女飞升的诡异,感觉前后东拉西扯,看不到主线,一时间兴味索然。

“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把时间和时空,打错乱了,它也预示着作者在后面也不会“好好说话”,让你很难读下去。

读不下去,固然有我工作忙,事情多和玩手机的因素,但此书特别难读是主因,因为我每读大部头小说,时间一般都没有超过一个月的。

错综复杂的人物,重复难辨的名字,乱七八糟的情爱,横七竖八的叙述,荒诞无稽的情节,东拉西扯的故事,很难让人进入作者讲述的情景之中,真的是“不生动”。

——小说是艺术表达形式的一种,它当然至少应当生动且有可读性。虽然有不少专家对《百》的语言表述津津乐道,许多赞美之辞,我却不以为然:是小说而非传记吧,那么干嘛把名字写得那么混淆不堪!

爷爷叫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儿子叫何塞.阿尔卡蒂奥,孙子叫阿尔卡蒂奥,然后,曾孙叫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玄孙又叫何塞.阿尔卡蒂奥!!

什么情况,明明是第四代,却叫什么“第二”,第五代跟第二代居然同名?

好象第六代的那个破译了羊皮卷密码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跟他的爷爷的爷爷,那个战神上校,也用同样的名!

妈呀,世上竟有如此难读的“名著”,我被它糖葫芦串般的角色名字绕晕了一百回,反复琢磨之后,依然没有完全弄清楚谁是谁。

就算马孔多那个地方真有与祖辈同一姓名的命名风俗,也不能在小说里这么写吧。这哪跟哪,谁跟谁呀,让读者怎么区分,怎么辨别呀。前面一个阿尔卡蒂奥死了,后面又冒出来一个阿尔卡蒂奥,前面一个阿玛兰妲死了,后面又冒出来一个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也是,后面冒出个阿玛兰妲.乌尔苏拉,让人天旋地转,到底有几个阿玛兰妲,几个乌尔苏拉?

还有那个“雷梅黛丝”,上校费尽心力追来的美丽少女,给全家带来欢乐的人,没到婆家呆多久就被姑子误杀了。后面亦有两个“雷梅黛丝”,也都是绝色美人,一个乘坐床单飘逸升空,成了仙了,原来她不属于尘世(这种写法,什么情况?)。一个与修理工巴比伦暗恋偷情,被反对他们结合的母亲雇人当作偷鸡贼打伤残了......

“守夜人将乌里肖.巴比伦一枪放倒,当时他正揭开屋瓦准备钻进浴室,而梅梅则赤身裸体正为爱情颤抖......一颗嵌在脊柱里的子弹令巴比伦从此卧床不起。他在孤独中老死,没有一句抱怨,一声抗议,也没有一丝透露真像的企图,他忍受着往事的折磨,忍受着不容他安生片刻的黄蝴蝶,一直被当成偷鸡贼遭人唾弃。”

(这里用“梅梅”代替了“雷梅黛丝”,多好,容易辨别)。

这么一个开放到乱情、乱伦的家族,居然也有梅梅和巴比伦的悲怆爱情故事。好狠心的费尔南达,棒打鸳鸯倒还罢了,竟将女儿送到修道院去,把外孙说成路上捡来的!他一百个看不起下层人物巴比伦,或是出于自己的“高贵”理念,却没有半点征求女儿意愿。而且她女儿,居然随她摆布而无丝毫反抗——简直令人匪夷所思,这还是资本主义早已四面浸入的南美洲时代背景吗?这还是那个乱伦、乱情成风的布恩迪亚家族吗?

这个家族可是有着情人帮助延续血脉的传统呢,梅梅的曾祖母就是个“纸牌女”,她爸爸也与伯父共享一个情人“彩票女”,跟曾祖父兄弟俩,共享“纸牌女”是一样的德性。费尔南达对女儿,不是幽禁,就是驱离,她自己表现怎么样呢,她送走大女儿后,把小女儿交给婆婆照顾,自己则“专心与隐身的医生通信。”

我用了八年时间也没厘清书中人物之间的关系,主因就是被这些又长又怪又重复的名字给绕晕了。

——这到底是作者的问题还是译者的问题呀? 我想应该是后者吧。当年名著《飘》里的郝思佳(后来译为斯嘉丽)、白瑞德,怎么样?梅兰妮,艾希礼呢?难道读者真的会以为他(她)们姓郝、白、梅、艾吗?你是译成中文哎,译给中国人看的哎,创造性地对待翻译工作很难吗?

我接着读《百》,其实是重读而非“接读”,因为没读懂,没办法接,重读也是半懂不懂的。为什么要坚持读完它,也确实因为诺奖,毕竟得了诺奖一定是有原因的。

终于在第九个年头的这两天里啃完了这本书(牙都被咯痛了)。

不过读到结尾处,才约略感到它的价值之所在——倒是很象一部美洲版的《红楼梦 》哩!

一片白茫茫大地多干净,马孔多和创造它的布恩迪亚家族,从无到有,从僻远到繁荣,然后从繁盛到衰落,到在地球上被抹去......象不象《红楼梦》的春秋笔法?作者要是没读过《红楼梦》,我可是不信呢!

一个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见如故、后来在他家里住到死的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给这个家族留下了一撂羊皮卷,但羊皮卷上的字(密码),一代又一代的人不解其意。

吉卜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绝顶聪明,总是给小镇带来令人眼睛一亮的新物品,这个人物的出现(其实是死而复生,到此苟延残喘,躲避死神的追杀)和消失,也有些“贾雨村”的味道不是,“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或者,这个角色,更多的,也与“空空道人”接近?

羊皮卷后来被第六代继承人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经年累月的研究,最终破译出来,此时立马一阵飓风把马孔多小镇从地球上刮走了。

羊皮卷手稿封面上的字是:“家族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请注意“正在”两个字,出鬼吧?

而这个刚出生就被蚂蚁吃掉的小男孩,奥雷里亚诺的儿子,第七代继承人,一个他们家族的唯一一个因为爱情而出生的人,却是一个乱伦爱情的结晶......小男孩的屁股上,也长了一条猪尾巴。

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出羊皮卷密码之际,小男孩已经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张干瘪的皮了......”

上溯到第一代布恩迪亚(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他犯事杀人后为逃离恶梦,带领家人朋友离开印第安村庄,经过两年多的颠沛流离,找到一处偏远的滩涂之地安营扎寨,取名马孔多。马孔多小镇从此平地起楼,发展起来,以致后来铁路也通到这里,很多人到这儿做生意,连外国大企业香蕉公司也来到这儿展开运营。

这位马孔多的缔造者,极顶聪明且富有创造性的人,自然与周围的人们格格不入,后来成了神经病,被人们绑在树上度过余生。

然后,布恩迪亚家族,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代人,男的,女的,就在马孔多你方唱罢我登场,展开了令人眼花缭乱且不乏地动山摇的表演。

他家第二代的老大老二都遇上了战争,老大何塞.阿尔卡蒂奥运气不好被人在家中干倒,老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则格外出彩。内战中他出外参加了革命军,做到声名显赫的位置(上校)。在国内外到处打仗,俨然一副革命者形象。他带着一群军人打仗打回到马孔多,家人看到“一群喧嚣的军人护送他进来,搜遍每个房间确信没有危险才罢休。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不仅允许他们这样做,还颁下严令不准任何人走进他周围三米以内,甚至连乌尔苏拉也不例外”。这位上校革命还革到他哥哥家去,他亲自去(对亡嫂)宣读收回地契的布告。人们看到在此“他发出的简短而不容置疑的命令,决定着世界的命运”。

“审查地契的同时即决审判也在进行......以枪决所有被革命军俘虏的政府军军官告终。”对于被俘的地方最高长官,蒙卡达将军,马孔多的市长,上校也坚持审判和枪毙。无论镇上的乡亲父老谁来求情,包括她母亲亲自来也照杀不误。他对死囚说,“不是我要枪毙你,而是革命要枪毙你”。

曹操杀陈宫还承诺抚恤家属,而这家伙杀了蒙卡达后,仅因其家属对他冷脸他便指使士兵“将那位寡妇的家舍夷为平地化为灰烬”!

就这么一个心狠手辣的人,运气倒特别的好,“他遭遇过14次暗杀,73次埋伏,和一次枪决,但都没有丢命”。这家伙雷厉风行,能征善战,属于战神级别的人物。地方行政长官和政府官员都对他敬让三分。他想打就打,不想打了(对战争厌倦了),就与政府签订和约,回家跟17个姘头厮混生了17个儿子(后被追杀干掉了16个,这又是一个什么写法,搞不懂),想想他在战争中杀了多少人,所以竖敌自然多,但没有任何人杀得了他,他自杀也没能成功。幽闭在家里,用坩埚炼金子做小金鱼,做好了又融,融了又做,周而复始。与世隔绝的他,在孤独冷寂中死去。

这种故事是不是特别荒诞不经,作者一定是想籍此表达什么,这个上校可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从身经百战,枪林弹雨,到身心俱疲,万念俱灰......

这一家族的人,从第零代始到第六代,都有乱伦的痕迹和行为。之所以说第零代,乃是因为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与其妻子乌尔苏拉就是表兄妹。他们的前辈,男的叔父和女的姑妈(第零代)结合,生出的儿子终其一生都穿着肥大的裤子,因为生着一条软骨尾巴——如此荒诞,作者想说什么,这一家人竟没一个令人省心的。

比如上校的哥哥(老大)何塞.阿尔卡蒂奥,既固执又乱来,与一个纸牌算命女私通生子,又与一个吉普赛女郎私奔,后回来坚持与家中的养女结婚,谁劝也不听。

这弟兄两个都有妻室,但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各自的儿子,却是跟同一个情人生的,好象这个家族的男丁缺少“爱情”,”爱情“被女丁占去了么,我看女丁那边也不见得呀。

妹妹(老三)阿玛兰妲就不是个省油的,为一个意大利钢琴师争风吃醋,什么手段都敢弄,甚至居然给情敌下毒(却错杀了自己的嫂子),情敌退却了她又吊着钢琴师,当初爱得要死,现在却拒绝钢琴师的求婚,吊到钢琴师自杀了她才惊醒过来。懊悔不已的她,自己烧伤了手臂绑着黑绷带终生不嫁,表面看很纯情,却与侄儿乱伦。

那个被她乱了心智的侄儿,参加军训以求逃避,在妓女群里厮混,“他突如其来的孤独,早熟的青春,都在散发着残花味道的女人们身上得到了慰藉, 他在黑暗中展开幻想,竭力将她们想象成阿玛兰妲。”而他的姑妈阿玛兰妲则闭门不出,把寿衣拆了缝,缝了拆,直到最后一口气。最后他在对姑妈无尽的思念里,死于大街上的另一派别士兵射出的子弹。

马孔多的出现和消失,构成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亡史。作者就差在本书的扉页写一段“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了呢。

他家第三代奥雷里亚诺.何塞居然恋上了自己生母(荒唐吧?),生母知道他是由于不知道身世才如此,给他介绍另一个女人才作罢,后来从政时贪赃枉法被保守派军队当作暴君枪毙了。第四代两个双胞胎兄弟,一个在美国资本家开办的香蕉公司里做事,他鼓动并参与了罢工,经历了腥风血雨的噩梦,亲眼目睹了三千多人被屠杀,资本的残酷和控制舆论的力量,让他绝望。最后,他居然与自己那个纵情声色的孪生兄弟,同时死去,而且诡异的是,人们仍然分不清他俩谁是谁。第五代有“啃老族”(男的),千方百计挖出先辈藏匿的金币,想过花天酒地的日子,结果被人暗算,人财两空;也有想重振祖业辉煌的(女的),但却强弩之末,尽显颓势,难挽大厦之将倾。

到了第六代,那个被说成路上捡的人。前面交待过,他是梅梅的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特别喜爱研究羊皮卷。而且,他还与他姨妈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搞上了。而且的而且,他们自认为他俩才“是世间唯一最幸福的人”,他俩生下的一个猪尾巴男孩,居然是“百年里诞生的布恩迪亚当中唯一由爱情而受胎的婴儿”(荒唐吧?)——可想而知,这个家族有多么混乱不堪。它最终被从地球上抹去是符合道德逻辑的呢,还是以这个毁灭性的结尾,来表现“把这韶华打灭,觅那清淡天河”的主旨呢?

比较出彩的描写,还是第二代打内战、“闹革命”的那段,和第四代跟资本斗法闹罢工,遭到血腥镇压那段——最后“两百节车皮把三千具尸体拖往大海去”,作者或是在试图揭露资本的冷酷残忍和嗜血狠毒。其他的描写内容,纷繁芜杂,实话说虽然丰富却没有多少美感,所以我也懒得展开品评。

仅从结局处,品味出了作者的思路和作品的思想价值,主要是春秋笔法,但装神弄鬼实为败笔。《百》的语言,确因时间剪裁跨度大,轮廓线条粗放,叙事荒诞却细腻而见长,得到许多方家的认可。但我本人真的不喜欢、不习惯、不认同、不欣赏这种名著,读到第九个年头才勉勉强强读完却仍然不知所云的书,《百》,怕也是个唯一算得上的。

好在我怕是天下第一个读出了它的味道与《红楼梦》想近的人,这一点我想应该是作者的荣幸,或者也是我自己的幸运,我的第六感,常常是有些准的呢。

——至少说明,《百》确实算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它能让读者联想到《红楼梦》,光这一点,就足够了呢?

用春秋笔法写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的,我认为依然首推《红楼梦》。然《红》的语言高度,《百》也是望尘莫及的,后者的语言高度,甚至远逊于《飘》。同时我也认为马尔克斯的文学地位,在中国读者心中的位置,连村上春树都比不上。

马尔克斯先生唯一的长处,就是写了一本让任何人都在第一遍怎么也没读懂、或者没读通的书。

别再让我看一遍,饶了我吧!

2022-1-15(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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