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3

中原焦点团队网络初、中第33期坚持分享第247天

                                     接纳与转化当事人的情绪

如何接纳与转化当事人的情绪呢?

首先,自然同理当事人的情绪

敏锐于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当事人情绪的意义,能在情绪与认知的层次上适当回应之,包括当事人的在意与目标,而非窄化地只回应当事人情绪的层次而已。

其次,一般化当事人的症状

视之为自然、可以理解的现象与反应,而非病理学的诊断来界定

常用的词汇主要有:

1.当然、是的、可以了解、能理解之类表示接纳的词汇

2.用“暂时的阶段性变动”类型的词汇略微修饰当事人“永久无法改变”型的用字。

如:在发生地震后的一段时间内,多数人对余震都特别有反应

3.以“可预期”、“偶尔有正向经验”的语言,取代当事人的完全失控感与无法忍受的描述

如:这种感觉有时会强些,有时会弱些,是吗?

最后,重新建构

当事人每种特定情绪的背后,都有当事人的正向特质、或是问题的正面价值。咨询师要思考与引导当事人看重这些情绪的意义与重要性,接纳情绪的存在,协助当事人找寻现在能够开始去努力追求所欲的目标与方法。

重新建构的回应,具有深度肯定当事人的作用,帮助当事人滋养出心理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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