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樊,今天是2020年8月5日,是我挑战成长的第183天,今天我想分享的主题是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
民间借贷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既是出借人进行家庭理财的一种途径,也是贷款人在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之外的补充。那么,在民间借贷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1.利率
今年两会通过了民法典,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除了被热议的离婚冷静期,高利贷被禁止也是被关注的重点。
为什么这么说呢?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那么借款的利率在什么范围内属于高利贷呢?在2015年,最高院就公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民间借贷中利率约定问题作出官方解释。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的规定,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年利率为24%,属于法律保护的固定利率;超过24%,低于36%属于自然债务,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按照24%-36%的年利率予以给付遭到拒绝的,法院也不予保护,但是如果当事自愿履行,法院也不禁止;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无效约定,当事人请求法律保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合同内容和形式
除了大家关注的利率,民间借贷还要注意什么呢?首先时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间借贷一旦诉至法院,提供证据就是出借人必须履行的义务,此时书面形式是非常重要的书证和物证,所以在订立时尽量事项齐全。同时,还款期限也会影响出借人的诉讼时效,还款到期之日起2年内是法律保护的诉讼期间,当然,催告后还款人关于还款期的回复也会影响诉讼时效后延。
3.家庭共同债务
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点是贷款人离婚或者死亡时对债务的影响。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出借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为了防止借款人不还款时用离婚来转移财产,在订立合同时对用途进行约定非常必要。
而当贷款人死亡时,家庭财产分配之前进行权利宣告是非常重要的。
民法典第1161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1162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1163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所以,先还债再进行遗产分配是继承、遗赠的前提,但是需要债权人进行主张,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毕再主张就会更加麻烦。
因此,民间借贷在合同订立时就要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在订立合同时尽量对借款事项进行明确,如果是已婚人士,金额较大的借款最好是夫妻共签,防止出现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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