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和朱砂痣 ——读桐华《云中歌》有感

云中歌实在是桐华里面构思非常好的小说了。


取材占天时,刘弗陵幼年登基青年丧命神童之名,刘洵流落平民故剑清深,霍光一代权臣却为功臣之首,作为汉室王朝最后一抹光辉,人才辈出的时代,边境有战有和有民族融合。这样的背景下实在好铺陈故事,人物设置可以极富魅力(可比清代书开放开阔多了),情节可以跌宕起伏(就是真实历史也是波澜壮阔),女性角色可以富有魅力(汉代的女性在中国女性史上也是极其富有魅力,汉氏王朝女性第一喜欢“干政”,政治上可以铺陈粉墨,第二出过像解忧公主这样反复婚嫁为保边境平安的和亲功臣,有舍小家为大家的家国情谊),云中歌又接壤大漠谣,增添一份旖旎色彩,也让女主的性格成型有个不一样的介绍,有那样的爹娘,女主的特别性更好表现。


身为言情,一双鞋子,牵起两段情缘。云歌是绝对的女主,孟珏是第一男主,作者安排女主先见刘弗陵再见孟珏,一明一暗,刘弗陵在明,第一娘亲安排的任务,带赵叔叔这队人马出沙漠,第二,遇到不同于家人年岁相近的气质佳的漂亮小哥哥,第三,刘弗陵愿意听她说话还表现出对她的兴趣,盯着女孩达拉着脚的鞋子看实在是富有情欲了,而且关系挑明,直接约定了婚约和长安之约,光相处就是一天以上时间。孟珏是暗,无意遇到的小乞丐,出言桀骜,尖酸刻薄,虽然赠鞋可更像是被动的施舍,孟珏也有欺骗之意,两人相处时间不过短短二十秒,还是三哥在不停催促。这一明一暗,既是伏笔也是交待,说明第一云歌会和这两个男子牵扯终身,第二刘弗陵误云歌,云歌误孟珏,各自在爱情里面的角色已经成型,寥寥数笔,尽显功力,云歌会记住谁不言而喻,孟珏的桀骜和内心的“愤恨”埋线千里。


十年之约,画面转向长安。刘弗陵成为了云歌梦中的白马王子,哪个少女不怀春,这一段旖旎跟爱情关系其实不大,刘弗陵实际是女性对男女情事初懵懂的幻影,云歌在这段时间里偶尔的怀念和自创对话对自己经历的分享,其实更像是亲人和好朋友之间的叨念,也有隐射云歌的孤寂在里面,说到爱情有点“夸大”,说青梅竹马勉强尚可,这种孤寂陪伴的情绪一直串在云歌和刘弗陵的感情线里面,这是两个都有点孤寂的儿童的惺惺惜惺惺。同样,云歌对孟珏来说也是如此,孟珏一直关注着他的小云歌,说是爱情太早了,但也是他少男情事的萌芽。


云歌去长安。看后文我们知道孟珏一直跟在后面,但是没有现身,直到云歌去偷了刘洵的玉佩,并且误以为刘洵就是刘弗陵之后,一个破旧的小面店,孟珏才以完美的身姿显身。整部云中歌里面最值得琢磨反复再看的角色就是“孟珏”了,实在是太好!我们无从知道为何孟珏这一刻才现身,但孟珏有他自身的设计:1店面很破,他一出现就能聚焦所有人眼光,绝对的反差,翩翩公子对小乞丐云歌,如果说十年前云歌没有记住孟珏,那么这一瞬间的初见,云歌永远也忘不了。2.吃面没有钱,托词是“被乞丐偷走了”,云歌刚偷了别人的东西这下自然心虚,于是请客。3.住店的时候偷了云歌的钱包,于是施舍云歌住宿。这一来一去,真真精彩,懵懂天真的云歌遇到貌如美玉颇有心机的贵公子。教《采薇》时的亲密接触,送衣服里面蕴含的暧昧,和帮助云歌的大度从容,如果不是杀猪盘就是玛丽苏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啊”。按照这个节奏,云歌迟早就是孟珏的,刘弗陵出现也不顶用。


戏剧就是要一波三折才好看的。因为云歌的缘故,孟珏认出了刘洵,于是这个心有愤恨桀骜的男子将不只是一个千里追妻的男人了。他借云歌“雅厨”搭霍家和上官家,这里面霍成君对他抛出橄榄枝,女儿家的小心思,孟珏肯定看得懂,他接了,还徘徊了,也迷惘过,恍惚间云歌和孟珏就这样错过了。我一直觉得里面云歌和孟珏的互动非常的浪漫且真实,也认为云歌真正的初恋其实是孟珏,他们二人不自觉又很自然的靠近,虽然一个有意一个无意,孟珏在设计云歌和他亲近时确实用了点小手段,先是让云歌亲近他,再让云歌信任他,最后让云歌爱上他,没错,云歌这里面是真正的爱上,会吃醋会讨好会发撒娇会发点只属于恋人间的小脾气,也是第一次真正意识到男女之别,她对刘弗陵的幼年感情几乎没有女子的羞涩,但在孟珏这里她表现出了所有女人应有的一面。另一方面孟珏也在慢慢沦陷,刘洵是很好的催化剂,因为云歌对刘洵的不一般和刘洵有意无意的回应,孟珏开始有了危机感,也催生了不一样的心绪,他的吃醋和在表现得越来越多次,哎呀,真是两个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一个地上星一个掌中雪,一点点小事情两个人胡思乱想患得患失,两个人却都小心翼翼骄傲着,不敢问。初恋总是容易夭折的,云歌和孟珏的初恋并没有落到实处。这段恋情分手也是必然的,两个人的成长背景实在相差太大,孟珏又太过于骄傲!他有直言的表白吗?有反复表达的在意吗?甚至两人许下终身时候有赶紧把亲事定下么?他送了母亲的匕首,云歌不知道,他去云歌家提亲,云歌不知道,他甚至和霍成君拉拉扯扯,虽然我们开天眼的旁观者都知道真假,但是云歌不知道啊。不过云歌设定真的有点不太对,金玉和霍去病的女儿。云歌啊,觉得孟珏态度模糊就应该问啊,有霍成君在也敢勇于追求啊,大不了逼问孟珏到眼前:你丫的,到底是不是喜欢我?到底喜欢的是我还是霍成君?到底对我是认真的吗?能不能表个态度?再者云歌你勇敢追求一点会死啊?以孟珏的聪明和对云歌的在意,想必很快就会表明态度。金玉是敢爱敢恨的,九爷拒绝了她几次她还敢反复问,霍去病更是执着,心上人跟别人表白都撞见了也绝不放手。然而这段恋情破灭,原因还是孟珏多一点,甚至多很多,云歌对他的在意表达的很直接,生气的部分也很显现,孟珏实在不够给女孩子安全感,不过孟珏这样的男人,外表表现太过完美,反而往往需要更多在在意表现才能让女孩子确认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哎,可惜孟珏,其实并不是个懂爱的孩子,他懂云歌,却不懂自己,他自己都没有估计到他的爱,那么深,深到让所有书里面和书外面的人都为之动容,还嘴硬的称自己”从来不是什么痴情公子。”分明从头到尾都是痴情公子。而那时候的云歌,真的不懂孟珏,也懂不了,然而实在让人苛责不起来,云歌已经很聪慧了,云歌懂刘洵的抱负和苦闷,云歌也能懂刘弗陵的孤独和孩子心性,然而云歌对孟珏是模模糊糊看不真切的,不是云歌太不懂,而是孟珏太难懂!!


刘弗陵的出现太多意外,却充满禅意。他拔高了文章的主题,让我们在男女情爱之外看到了另一种心性,那是一种佛性,于爱情是完美男人,于天下,是佛度众生。这个从出生到死亡都极富传奇的帝王,有那样千古一帝的父亲,和传奇钩弋夫人为母,自小的神童之名绝非虚名。孟珏的对手如果是天下任何一个男人,这场情爱都不会输,可惜对手是刘弗陵,一如初见,刘弗陵的表达是那样直接,直接的网住一个女孩的心。刘弗陵的出场,前面都是淡淡的几笔笔墨,真正有表达的是公主府上云歌去给他做饭猜谜语那次,真真精彩,作者高超,“人生如参商,西东不得见”,这句诗直接道破刘弗陵和云歌的缘分,竟是生死不得见,任“相思”,任”无言“,任你二人如何默契。我不想陷入“云歌究竟是爱孟珏还是刘弗陵的争论当中”,因为她两个都爱。刘弗陵是她年少时候的梦,也是她的理想情人,当刘询要和许成君成亲时候,孟珏陪在云歌一旁,云歌心有苦闷,却还是明白她心目中的陵哥哥不是这样的。什么叫“心目中的”,那不就是姑娘们年幼时候常幻想的“白马王子,理想恋人么”。云歌爱着这样的人十年,然后在被孟珏伤透心后遇到了真正的刘弗陵,真正的刘弗陵就是云歌所幻想的模样,也只有小说能够如此了,真正的刘弗陵还就和云歌幻想的一摸一样,待云歌情意绵绵如同珍宝,她们默契如同“天仙配”,云歌和刘弗陵在一起的时候,就像两个小孩,她们分享着奇闻逸事,什么琉璃水晶的屋子,什么菜肴菜谱啊,云歌想的刘弗陵都懂,他会帮云歌抄食谱,写注释。看看云歌在一年之约前离宫前想的吧:“她想了那么多年,又找了那么久的陵哥哥,竟真和她想象的一模一样,她可以什么都不用说,他就知道她所想的一切,可是他为什么会是皇帝?”所以云歌对刘弗陵的爱里面有一种长久的眷恋和心疼,这眷恋和心疼在长久的经年累月对云歌的意义绝对不一般,可以说,在云歌心里,刘弗陵比她自己更重要,刘弗陵的快乐比云歌的快乐更重要。只是一个误会的刘询,都比她自己还“重”。对于这种爱,我只能浅薄地类似于“母亲对孩子的爱”和“女儿对父亲的爱”的融合,不求回报,心甘情愿。所以,若问云歌更爱刘弗陵还是孟珏,就好比问一个母亲,您更爱儿子还是丈夫?


刘弗陵其实是误了云歌,也负了云歌,然而对这样一个男子,你实在苛责不起来。他的身份位置决定了他的不由己。他对云歌的爱重令人感动,然而夹杂他的身份和为人处世的原则,又是彻底的悲剧。云歌是不适合宫廷生活的,刘弗陵当然知晓,连于安都明白云歌的结局是看得到的,一方面宫廷只会禁锢云歌的灵活和自在写意的本性,另一方面霍光等绝不会容纳云歌,可刘弗陵还是自私的把云歌留下来了。既为国君,享有天下至尊的权力,就也有他不得不做的牺牲,天下至尊岂可以轻言放下,一旦放心,又可知谁会让他活下?他为君王的时候已经是步步受制,死遁就可以活下来了?刘弗陵仁,慈,道,术均有,对各方都是圣人,对权臣是,对百姓是,对刘询是,对刘贺是,一言成真,他的确没负别人,他只负了云歌。有人说若不是云歌去找他,他就不会死,不会让刘询霍光有机会,真可笑,那为什么不质疑刘弗陵为何不早狠下杀手除掉权臣,万权归一,自然能护住云歌。刘询霍光要动手,自然有很多种途径,一技不行会走另技,防不胜防,只有死人最安全,站在刘弗陵那个位置,恐怕只有血流成河,权柄大开才能安全,而云歌,实实在在是权力斗争皇权交叠的牺牲品!


刘弗陵中毒将死,让云陵恋加速升华。云歌,这位晚熟的姑娘,终于成为了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的妻子,和一个未出生孩子的母亲。云歌在短短的时间内,经历多重身份,然后丈夫死去,孩子失掉。就像每个少女的恋爱进程一样,“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刘弗陵本可以是“温柔了岁月”,世事弄人,却成为云歌“惊艳了的时光”,谁又能比得过死去的恋人更完美呢,所以云歌结尾说的这辈子都忘记不了刘弗陵,是的,这样的爱恋是这辈子都该忘不了的。孟珏呢?有意思的男人,哪怕云歌待在刘弗陵身边,他也觉得他们两个迟早会在一起,是自负吗?是愚蠢吗?都不是,不知道是因为他深信云歌心里有他,还是因为他深信他这辈子都不会放手。这个男人表达感情的方式真的含蓄内敛,我本以为他会是云歌“惊艳的时光”,看到后面才恍然明白原来他才是云歌“温柔的岁月”。当年的两只绣花鞋,一前一后,原来后面的才是终身相许的缘分,刘弗陵的那双绣花鞋早在云歌第一次逃离长安的时候丢掉了,孟珏的这一只却一直藏在孟珏手里。和当年绣花鞋被迫给了孟珏一样,云歌也是在愤恨中嫁给了孟珏。云歌在前面千回百转中一直看不真切孟珏的情感,她觉得孟珏顶多把她当作可以青睐的几个珠子中的一个,她从孟珏身上领悟了感情是可以用计算的工具,她对孟珏的信任和不信任交织。在这一段两个当事人都苦涩甜蜜交织的婚姻里,这段感情终于可以从暗处转到明处。这段婚姻,于云歌而言是报复孟珏的工具,可是她其实什么都没有做,除了平时尖酸刻薄一下,她并没有如同对待霍成君那样让孟珏也终身不孕,也在下钩物之毒时狠不下心,雪山寻夫时更是真情流露,云歌到后期就已经看明白了自己的心,她恨不了杀不了孟珏,是因为她爱他。这段感情对孟珏来说是挽回的工具,只要她愿意嫁,他就愿意娶,不管她有多怨恨他,孟珏不懂云歌吗?云歌的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眼神他都看得懂,他给云歌霍成君的药物,他教云歌如何偷窃,他传授云歌医术,他教导云歌:你让她终身不能生孕能真正开心吗?他跟云歌说伯牙子期的行为不可效,我看到这些我就在想,这两个男人都很懂云歌,云歌何其幸运,竟能遇到两个如此深爱如此懂她的男人,而孟珏和云歌的相处方式比刘弗陵倒更有烟火气息,孟珏不会一味顺着云歌,他教导医术时候的毫不留情,他劝诫云歌的时候言辞犀利一击入心,他给了云歌伤痛,却也真正让云歌成长。


我不明白桐华为何要安排那样的结尾,实在有违前文的脉络。每个女孩也有白月光和朱砂痣,刘弗陵还在世时,就以日出之美景劝慰云歌在他死后要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也反复说:“不要您念念不忘梅花最美丽的时刻,那只是一种假像,如果用画上的梅花去和现实中的梅花做比较对他们不公平,云陵圆房的时候云歌也跟刘弗陵保证她一定能找到不介意她“非完璧之身”的男人,这分明交待了另一段恋情的百转千回啊。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桐华说以云歌和孟珏的性格,两个人很难在一起了,这样说未免看低了云歌也看低了孟珏,刘弗陵的爱像大海,视云歌为珍宝,云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好的,他的大胆任性天真浪漫都是可爱的,孟珏的爱就像陆地,他认可云歌的痴傻,天真,不通世事,不体恤他人所经历的疾苦与人性里蕴藏的不美好的一面,也贪恋着云歌的美好和自在写意,虽然不像大海那样有容乃大,却更为之动容,刘弗陵贪恋那份宫廷之中自己终身寻不到的美好,孟珏却是在这份爱里得到救赎,他一边嘲笑云歌的天真竟听不懂霍光的话,一边替云歌实现心愿,他一边伤害和利用了云歌,一边把自己放到尘埃里竟卑微的祈求,他那么骄傲,一句话都不想解释,如果不是云歌雪山寻夫里他看到了云歌对他的感情,他永远也不会说出另一双绣鞋的故事,也不会解释他自身经历对他造成的影响,一个女人如果得到这样的爱,她会成长,她会坚实,孟珏不是命运安排给云歌的天仙配,却是她心里的朱砂痣,刺的她有甜有涩,有温暖有疼痛,云歌那么会做菜的人,终会明白菜肴的千滋百味和生命中的酸甜苦涩辛辣,都是人生必经的过程,陵哥哥对她的意义非凡,孟珏的意义也深重。而孟珏,他从不要求云歌忘记刘弗陵,也绝不会介意云歌“非完璧之身”,他包容人性的不完美,也认可自己的“非君子”,他的爱里,有大有小,有自私的一面,又有着无私的一面,云歌是他心头的柔软,舌尖的百味,他不会放弃,而聪明入云歌,心性那么醇美的云歌,最终一定会释怀,这两个人物都是成长性的,相信最终可以共看云起云落,夫疼妻贤子孝。

你可能感兴趣的:(白月光和朱砂痣 ——读桐华《云中歌》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