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经(20)


48 通过对各感官的感觉的过程、固有的特性、相对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它们各自的意志的深入觉察,瑜伽士即可有效地掌控它们。

3.48 By observing the various aspects of the sense organs-their processes of perception,intrinsic natures,identification as self,interconnectedness,purposes-with perfect discipline,one masters them.

3.49 (当瑜伽士有效地掌控它们时)即可从这些感官中获得(主人般的)自由,此时感官在进行感知活动时与心灵之间的互动(即心灵对感官的反应,或感官对心灵的反应)因更加直接而变得更加迅速,不再像此前那样,外部的现象世界是曲折或缓慢地经过各感官而抵达心灵。

3.49 Then,free from the constraints of their organs,the senses perceive with the quickness of the mind,no longer in the sway of the phenomenal world.

3.50 当瑜伽士能精确地辨别圆觉与对现象世界的认知(是两种不同属性的知识范畴)时,便可在任何时候避免出现迷失和错乱。

3.50 Once one just see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ure awareness and the luminous aspect of the phenomenal world,all conditions are known and mastered.

3.51 当修行者清楚地认识到,甚至对全知也不可生执着和贪念之时,一切人生和身心中的各种苦痛与烦恼之源必然断绝,圆觉之照彻如太阳一般高悬。

3.51 When one is unattached even to this omniscience and mastery,the seeds of suffering wither,and pure awareness knows it stands alone.

3.52 即使得到天T的邀请(即进身于圣贤或成就者之列),修行者仍须避免执着、骄傲,或烦恼的复发。

3.52 Even if the celestial invitation,one must avoid attachment and pride,or suffering will recur.

3.53 深入觉察念念相续、转瞬生灭的意识之流,瑜伽士可洞察出各种分歧的根源。

3.53 Focusing with perfect discipline on the succession of moments in time yields insight born of discrimination.

3.54 (达到平等性智之成就的瑜伽士)能够通过事物的起因、特征、方位等所有可能的方面,洞悉出它们的同一性(即平等性)。

3.54 This insight allows one to tell things apart which,through similarities of origin,feature,or position,had seemed continuous.

3.55 以这种方式——通过超越的平等观而消弭现象世界中各种表象的差异性——才能见出天地万物皆是本性的化现。

3.55 In this way,discriminative insight deconstructs all of the phenomenal world's objects,setting them apart from pure awareness.

3.56 一旦意识的光明和纯净如同圆觉(即始觉与本觉合而为一,也即后天之觉悟通过瑜伽修行而逐步成长到与先天本有之般若融通汇合),瑜伽士即回归真我(无我之我,圆觉)本有之自由。

3.56 Once the luminosity and transparency of consciousness have become as distilled as pure awareness,they can reflect the freedom of awareness back to itself.



3.48通过对各感官的感觉的过程、固有的特性、相对的独立性、相互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它们各自的意志的深入觉察,瑜伽士即可有效地掌控它们。

3.49 (当瑜伽士有效地掌控它们时)即可从这些感官中获得(主人般的)自由,此时感官在进行感知活动时与心灵之间的互动(即心灵对感官的反应,或感官对心灵的反应)因更加直接而变得更加迅速,不再像此前那样,外部的现象世界是曲折或缓慢地经过各感官而抵达心灵。

这两节经文教授的是关于八支瑜伽的第五支:“制感”。


3.50当瑜伽士能精确地辨别圆觉与对现象世界的认知(是两种不同属性的知识范畴)时,便可在任何时候避免出现迷失和错乱。

对圆觉(即本性)的认取,可成就开悟和解脱;对现象界的认知,可成就科技和经验知识。只要能正确地深入地觉察本性,且能探究和认识客观世界,并理性地知晓二者之不同,就可防止迷茫和昏乱。

向着圆觉(即向着实现人生终极关怀的成长)的过程是“为道日损”的过程,是无为和超越的过程,是做“减法”的过程;对现象界进行不断深入的探索和认知的过程,是“为学日益”的过程,是做“加法”的过程。


3.51当修行者清楚地认识到,甚至对全知(即无我智、S智或BR)也不可生执着和贪念之时,一切人生和身心中的各种苦痛与烦恼之源必然断绝,圆觉之照彻如太阳一般高悬。

这是最为终极的洞见和教导之一:即使是对“终极智慧”本身也不可执着。因为执着源于自我。终极的智慧——自性中本有的圆满之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我之智,它与自我水火不容,没法共存。得其一者,必失其一,两者永不可兼得。识得此义,即知为何“甚至对全知也不可生执着和贪念”。如此则“一切人生和身心中的各种苦痛与烦恼之源必然断绝,圆觉之照彻如太阳一般高悬”。

全知有三德:“断烦恼(断德)”“生万物(生德)”和“觉照一切(明德)”。此前主要阐述的是全知三德之“生万物”和“觉照一切”之两德,此节经文则正式阐述全知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能——“断烦恼(断德)”。


3.52即使得到天T的邀请(即进身于圣贤或成就者之列),修行者仍须避免执着、骄傲,或烦恼的复发。

瑜伽中的天T是无形化、本体化、先天化、觉醒化、理性化、自救式的天T,故瑜伽的天T是生命型的天T


3.53深入觉察念念相续、转瞬生灭的意识之流,瑜伽士可洞察出各种分歧的根源。

一切外在之分歧皆来自意识的虚妄分别,以此实现对各种分歧的超越,即获得平等性智——洞悉出贵贱、先后、高低、荣辱、得失、毁誉、性别、出身、美丑等差异背后的平等性。所谓“平等性”就是在本性上,所有事物都是平等的,因为皆来自同一个本性,同一个根源。因有同一个本性故,皆为平等。但就现实而言,所有事物表象上又都是不平等的,此谓之“本一而万殊”。平等性智是一种见性之智,从本性起见而见出一切万殊背后的一本性,也即万有背后的平等性。这种平等性非从常人的意识之流中来,常人的意识之流恰好是分裂、分歧或不平等的根源。唯有觉察出Y识之虚妄和分裂之特性而化除之并超越之之后,本性中的平等性才会如实地呈现出来。


3.54 (达到平等性智之成就的瑜伽士)能够通过事物的起因、特征、方位等所有可能的方面,洞悉出它们的同一性(即平等性)。

达到平等性智之成就的瑜伽士岂止是“通过事物的起因、特征、方位等所有可能的方面,洞悉出它们的同一性”,而是可以在任何分裂、冲突、对立、相背、参差中,随时见出其背后(即本体、本性)上的同一性(平等性)。换言之,一名有成就的瑜伽士,可以自如地从本体透入现象,从现象透入本体,打通“形而上”和“形而下”之分界而一之。


3.55以这种方式——通过超越的平等观而消弭现象世界中各种表象的差异性——才能见出天地万物皆是本性的化

此种消弭是超越式的消弭,不是存在式的消弭。一多同异是体用之关系,一和同为体,多和异为用。一个事物,有体即有用,有用必有体。体用不可分,也就是一多同异不可分。从一中见出多,从异中见出同,


3.56 一旦意识的光明和纯净如同圆觉(即始觉与本觉合而为一,也即后天之觉悟通过瑜伽修行而逐步成长到与先天本有之般若融通汇合),瑜伽士即回归真我(无我之我,圆觉)本有之自由。

此节经文是通过“从因到果修行法”角度立论的。如若从“倒果为因修行法”角度立论,则正好相反:一旦瑜伽士与果相应,将自己当下与真我合一,当下回归本有之自由,则“意识的光明和纯净如同圆觉”。

圣哲通过成就之道篇的教授,至此已达圆成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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