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羲律师 | 刑事案件中最易被忽视的时间之“37天黄金救援期”

      曾经作为刑警队长的我办理过成百上千的刑事案件,接待过许许多多的家属和律师,他们在侦查阶段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怎么干,白白错过了37天地黄金救援期,直至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被移送起诉,律师和家属才缓过神来知道往什么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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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说一下什么是“37天黄金救援期”:

        如果公安机关有证据证明一个人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会将其刑事拘并留羁押在当地看守所,此时还叫做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最多30天,30天届满后公安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证据移交当地检察院审查并申请逮捕,这个申请逮捕的期限是7天,所以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到被批准逮捕之间有着37天的时间,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案件基调基本定下了,再想取保候审的难度太大了,所以在37天内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甚至争取到撤销案件被称为“37天黄金救援期”。

我们再解释一下什么是逮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那逮捕的期限有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所以逮捕的期限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那什么叫“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保证金或者保证人),保证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被老百姓简称为“保释”或“取保”,一般对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对犯罪嫌疑人而言具有离开看守所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的效果,因此获得“取保”对于嫌疑人来说是一种嫌疑人和家属极其希望的结果。

刑事案件的阶段与流程:

        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嫌疑人先被刑事拘留,拘留期限届满后会向检察院申请逮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会增加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如果没有批准逮捕嫌疑人会先变更强制措施从看守所出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限届满后将嫌疑人、案件、材料证据移交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到达检察院后的这个阶段叫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觉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案件就会向法院移交起诉审判,如何达不到起诉条件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院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觉得符合起诉条件会将案件移送法院进入法院审判阶段,该阶段开始被羁押的”嫌疑人“不再叫”嫌疑人“,而改叫“被告人”。

“37天黄金救援期”中家属该干什么:

        随着经济发展,普法工作的深入,大部分人都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为被刑事拘留的亲属聘请律师,但是聘请的时间不一样的,有的亲属为了省钱到法院审判阶段才请律师,更有精明的家属先等37天黄金救援期过来之后看亲属是否被逮捕,逮捕了再请律师,如若没逮捕律师费就省了,这些想法都是本末倒置的,公安机关如若没有证据万万不会启动刑事拘留,换言说一旦亲属被刑事拘留大概率是会被逮捕的,所以我建议亲属应该这样做:

        在获悉亲属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委托值得信任的刑事律师。

       通过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了解犯罪情节是否严重,涉及的罪名等等。

       通过委托的律师向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亲属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等等。

       律师与侦查机关的沟通不会出现误读或者错误的理解,待律师了解情况后与律师进行深度沟通,制定下一步辩护策略。

       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准备好一笔钱,通过律师与侦查机关沟通后是否有退赃退赔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机会。

        充分信任律师,等待律师的”救援“。

“37天黄金救援期”中律师该干什么:

       很多律师同行都有丰富的经验,我这只能抛砖引玉探讨一下我自己的观点:

       首次接待当事人家属时做到”认真听“、”着重记“、”适时问“、”全面说“充分尊重家属的情况下厘清案情,了解被羁押嫌疑人的身份、职业、年龄、疾病史、可能涉嫌的案由、同案犯等等情况。

        委托后第一时间向侦查机关了解准确的案由,嫌疑人同案犯人数,案件的定性,故意还是过失犯罪,是否有前科等一切可以在侦查阶段可以了解到的情况。

         侦查机关了解完案件基本情况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侦查机关了解的情况、家属描述的情况、犯罪嫌疑人自己描述的情况,向犯罪嫌疑人讲解涉及犯罪罪名以及法律规定,尽可能的安抚嫌疑人情绪,家事传到。

       与嫌疑人亲属充分沟通,将不涉及案件细节的可描述部分向家属传达,建议家属积极筹措资金为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做准备。

       积极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沟通。

制定辩护计划,对符条件的案件积极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侦查期间的律师辩护意见”,向有权批准逮捕的检察机关提交“不予逮捕的律师意见”努力"救援"。

写在最后:

        律师这个职业和医生很像,大家没必要“讳疾忌医”,感觉自己在网上查了点资料,看了几篇“知乎”、“百度”就可以自己上了,隔行如隔山,刑事案件更不要开玩笑。 另一个就像现阶段有些疾病医生也是治不好一样,比如某些癌症,医生能做的就是为病人争取最好的结果。有合法证据证明犯罪的案件是没有办法变成无罪的,律师能做的就是在现有的证据材料之下为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对其最有利的结果,尽可能的减少羁押期限,争取缩短刑期,但一切的一切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希望大家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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