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8(静)

《农地租约期限的“逆向选择”——基于9省份农户问卷的实证分析》读书心得

这篇文献我看得懂的文字不多,所以我选择摘抄作者的一些重要结论。

本文的研究表明:(1)在人地矛盾的背景下,农民的理性原则是以生存安全为第一要素,其经济决策的基础是生存伦理而不是经济理性。因此,农户的风险预期对租约期限的短期化具有重要影响;(2)土地特征如地力所表达的土地潜在收益越高,农户越倾向于缩短期限以便于保持农地流转的灵活性;(3)对于经验农户而言,当期租约的期限越长,下期租约的意愿期限缩短的概率越大,这意味已有的农地流转租约及其实施的不规范尚未为农地产权市场的发育形成有益的知识积累。

本文能够为深化已有的认识提供进一步的实证参考:

第一,通常认为土地对农民承担就业、养老等多重社会保障功能。从逻辑上来说,通过替代性保障功能的供给,一般能够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同样,本文的研究也表明,无论是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的改善,抑或是家庭老龄劳动力、务农劳动力以及农业收入比例等,均未对农户流转租约的期限选择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农民的土地流转及其租约选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福利保障功能及其替代问题,而是表达了农民对土地财产权利及其情感的诉求。由此,家庭承包制如果仅仅满足于农民对土地保障功能的制度取向,那么小规模、分散化、细碎化的农业经营格局难以发生根本的改变。所以,必须推进土地功能的转换,并从强化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转向为强化土地的财产功能。

第二,基于普遍存在的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特别是关系契约所内含的缔约不规范、租约不稳定、非市场化及其导致的规模不经济等问题,已有文献大多数倾向于加强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地流转,以便改善农地租约的正式化与规范化,并推进规模经营。但本文的研究表明,不同的缔约对象会对农户租约的短期化行为倾向存在差异化影响:一方面不同的流转对象有不同的经营目的及其生产投资行为,另一方面农户对于不同的缔约对象的决策也隐含不同的利益权衡。其中,农户对亲友邻居与龙头企业两大类对象的缔约短期化倾向尤为显著。值得关注的是,农户对生产大户(家庭农场)这类对象存在长期缔约的较高概率。可见,培育和扶持生产大户与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隐含重要的契约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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