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惩罚孩子

《塔木德》是犹太人处事的圣经,其中,孩子教育方面的智慧,很值得家长们学习和参考。以下摘录关于惩罚孩子的策略和方法,希望能给家长们带来一些启发。


赏识是教育孩子的一种有力手段之一,对孩子的奖励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教育方法,它不仅是对孩子成功的一种认可,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激励因素。可以说它是一种外在的动力。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孩子是不能长期生长在周围人的夸奖之中的。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因此,当面对孩子身上的缺点或者错误的时候,家长还要进行适当的批评,合理的惩罚。

  犹太人认为,孩子如果犯了错,那家长就有必要对其进行管教,管教就是训练孩子的为人做事。因为一个人既然已经生存在这个社会之中,那么他就要学会尊重社会对他的要求并去适应这个社会。只有经过父母的管教训练以后,孩子才能知道怎样才能适应和面对社会。心理学家吉尔斯特别强调说:“管教的目的不只是局限孩子的自由,而是在最大限度内保障他的自由。”这是管教意义的真正所在。

  虽然孩子需要成长的自由,但是如果太过分自由的话,便成了无所适从。作为家长,如果不想限制孩子哪一方面的自由,那么孩子就不能够充分的领会到他的自由。所以,没有管教,孩子就没有办法生存,即便是能生存下来,那也只能是一个社会的破坏者。

  惩罚是管教孩子的一个重要手段。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对孩子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还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孩子的坚强性格,而且还能培养孩子的责任感,能锻炼孩子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孩子抵抗和战胜引诱的能力。换句话讲,对孩子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而且适当的惩罚也是有教育作用的。当然,这里所说的惩罚并不是体罚,也不是伤害,更不是对孩子实行心理虐待与歧视,让孩子觉得难堪,打击他的自信心。惩罚不但要因人而异,并且还要做到合理适度,让孩子在惩罚过程中得到教训、学到知识。

  那么,怎样惩罚孩子才算合理适度呢?惩罚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瞪孩子一眼,或者是简单的一句话对某些孩子来说都是惩罚。但是,对有些孩子来说,父母必须责骂或打屁股才会生效,这也是要因人而异的。一般惩罚分为:申斥、取消孩子的某一项权利、体罚,等等。

  阻止孩子重犯某个过错是惩罚的最大的作用。以下是几项关于惩罚的准则,家长要尽力遵守:

  (1)犯错就要受到处罚。

  (2)把要求对孩子讲清楚。

  (3)在惩罚之前,先对孩子警告,警告就会让孩子警惕:他必须改正自己的行为,否则就会受惩罚。

  (4)惩罚的开始与结束要明确,不要让家中一整天都充满激愤气息,惩罚完毕,一切便算过去。

  (5)犯错后立刻惩罚。

  (6)在惩罚前一定要向孩子解释一遍惩罚他的原因,否则孩子便不懂他为什么受罚。

  (7)言出必行。假如孩子犯错前警告过他,那么,在他犯错后,一定要实行你的惩罚诺言。如果你不处罚他,以后便会难以下达命令,即便是事后惩罚,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家长一定要尽量避免体罚孩子,体罚的错误在于,它不仅教给孩子处理恼怒的错误方法,而且还教给孩子亲自品尝弱肉强食的滋味。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只有当孩子掌握了正确的发泄惭愧和怒气的方法,当父母学会了制定和执行规矩的更好方法时,惩罚才能变成一种更具有意义和效果的惩罚。

  惩罚是在一个人、一个儿童,做了和社会准则相违背的事情,而家长希望他改正时使用的教育手段。一般来说,如果对幼儿用轻一点的惩罚手段就能够使他改正错误,那么,犹太人就不会用较重的惩罚手段。还有一点就是,犹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对孩子进行体罚或者是变相体罚。

  为了使对孩子的惩罚更有效果,犹太人认为,一定要处理好以下几个细节:

  (1)要弄清情况。惩罚孩子都是在孩子做了一件错事或者是违背了某种规定的事情以后所采用的。那么,要惩罚孩子,必须先了解他们做了什么错事、违反了什么规定,这样的话才能够更清楚地知道为什么会犯这个错误、为什么会违背这个规定。比如说一个孩子帮助家人收拾碗筷,因为油腻碗滑,不小心打破了好几只碗;而另一个孩子是因为偷吃了不允许多吃的果酱而打破了一只碗。虽然都做错了事,表面上看来前一个小朋友的错误似乎更大一些,但是如果弄清楚情况以后,就会发现后一个小朋友的错误是更大的。此时,你就要采用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惩罚手段来对孩子进行惩罚,这样,孩子不仅能够心服口服,而且也达到了教育孩子的目的。

  (2)要及时地处理。由于孩子的记忆力是短暂的,他们对在激情中发生的事,或在漫不经心的心态下做的事往往在过了之后就会忘记,因此家长一定要及时地处理。如果孩子在一天内做了两三件错事,比如在激情中跟小朋友起哄打了一个小朋友;在大街上吃香蕉,顺手把香蕉皮扔到马路边;故意在水沟里走,把鞋和袜子都弄脏弄湿等。这样,应一件件事分开来处理,有些要重罚一点,有些只要说两句就行了,千万不要到了晚上因为心情不好来个一二三细数,此时孩子已经对很多事情忘记了,而且对做出的惩罚的分寸又不知与哪一件错事相当,这样的教育方式不好。有时还会出现这种情况:母亲自己觉得惩罚孩子“不忍心”,于是就把“坏事”推给了父亲,她会这样对孩子说:“等你爸爸回来好好收拾你。”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为这样一来,问题不但得不到及时的处理,而且还会降低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威信,并且,这种做法也是人为的破坏父子间的感情。

(3)要宽容真诚。由于孩子年龄小,因此他们对事情的对错有时很难判断,而且还会因情绪易波动,或受其他儿童的影响,偶尔做出不符合社会准则的事情,比如说:在公共场所与一些儿童一起,大声喧哗;又随手拿起商柜上摆的玩具来玩,他们这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或者是他们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这个时候家长就要学会宽容,学会以真诚来相待,还要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稍稍说几句就可以了,千万不要故意虚张、夸大问题、用刺激的字眼(如捣乱、偷等),改变问题的性质。这样做,孩子可能就会变成一个谨小慎微的人,或者他还会说谎,以此来求得安宁,这样的次数如果多了,对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会有不利的影响。

  (4)要简化说理。在惩罚孩子之前要进行说理,不过,在这个时候说理要就事论事,一定要讲一些能够让孩子理解的话语,切忌抽象地讲大道理,愈简洁明了愈好。有些家长在数落孩子时,滔滔不绝,反复唠叨,殊不知,这样只会使孩子愈听愈糊涂,愈听愈不耐烦,最终产生逆反心理,索性不听、不改了。所以说,有经验的父母往往只把为什么犯了这个错误要惩罚的道理讲一遍,然后,指导孩子应该怎么做。

  (5)要先有预告。对那些有不良行为的出现可以预知时,可以先给孩子一些信号作为“要惩罚了”的前奏,这样做,会减少很多不良行为。比如说:吃饭以前要洗手,这是家规,这个孩子一般能主动执行,可是有一次孩子正在出神地玩着一个刚买回来的电动汽车,妈妈几次叫他洗手吃饭,他置若罔闻,仍在玩着这辆汽车。这时,妈妈可以叫住他,对他说:“我现在开始数数,从1数到10,你一定要放下手里的汽车,去洗手吃饭,妈妈等着你,好吗?”孩子往往会放下手里的玩具,还没数到10,就到洗脸池边上去洗手了。这时从1到10的数数就是一种预告了。父母提前的预告,孩子就会觉得是尊重他的,而且这也是在预告后的短暂时刻让他调整一下自己的行为,从而可以避免孩子犯错误。

  (6)要个别处理。个别处理是指,在孩子做了错事以后,家长要和他进行个别谈话,或者是进行个别的处罚。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儿童心理学家曾说过,两岁的孩子已有明确的自我意识了,有了自我,渐渐地就有了自尊心。有些家长不注意,往往喜欢当着其他小朋友的面数落孩子,甚至还将他和其他被认为是好孩子的小朋友比较,这样做,会让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有的时候他们还会离群独处,有时还会出现攻击的行为,以致对孩子的教育出现负面作用。

  (7)错罚相当。错罚相当指的是:一个孩子犯了多大的错,就要受到多大的罚,绝对不可以轻错重罚,而且还要避免重错轻罚。家长要掌握好惩罚的“度”。越是年龄小的孩子,惩罚应越轻。有时,家长不是按孩子的年龄,也不是按错误的程度,而是按自己当时、当日的情绪来处理孩子的不良行为。有时孩子的问题明明不大,但家长今天心情不好,就劈头盖脸地把孩子打一顿;有时孩子把邻居小朋友打出了血,邻居找来了,恰巧家长今天工作很顺心,还受到领导的表扬,孩子出现了这样的错误,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叫他以后注意一点即可,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很不好。如果罚、错不相当,孩子也就不能分清是非,事后也就很难改正错误。

(8)要重奖改正。奖励与惩罚都是教育孩子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奖励用在促使被奖励的行为在类似的情况中再度出现。比如一个儿童看见一个小朋友跌倒了,赶忙去扶他起来,家长奖励了他。当他再见小朋友跌倒时,他还会这样做。惩罚用在使被惩罚的行为在类似的情况中不再出现。比如一个儿童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家长批评了他,第二次他又在公共场所,但没有大声喧哗,他改正了错误。相对来说受到奖励而再做类似的行为,比受到批评不再做类似的行为要容易得多,因为这对儿童来说,抑制比兴奋困难。因此,对儿童的好行为家长一定要进行奖励,而且如果是他改正了不良的行为,那么他更应该受到重奖。这种鲜明的奖罚对比,更能够使儿童认清对与错,达到教育的目的。

  总之,对孩子进行教育是一门关于爱的艺术,它与管束是分不开的,并且既不能光靠苍白无力的说教,也不能异化成为扭曲的暴力教育。

  犹太人提醒每位家长:可以通过合理的批评和惩罚手段来达到警醒孩子的目的,以此帮助他们克服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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