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数据之道|04 面向“业务交易”的信息架构建设|②信息架构原则:建立企业层面的共同行为准则

首先确定了“数据同源一致”的治理目标,围绕目标的实现,制定了五条架构原则。

原则一:数据按对象管理,明确数据Owner
不应该以IT系统、业务流程边界来管理数据,而应该从数据本身出发,按对象进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
数据Owner要负责所辖领域的信息架构建设和维护,负责保障所辖领域的数据质量,承接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领域数据的需求,并有责任建立数据问题回溯和奖惩机制,对所辖领域的数据问题及争议进行裁决,公司有权对不遵从信息架构或存在严重数据质量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原则二:从企业视角定义信息架构
任何一个数据Owner都不只代表自己所辖业务范围的数据管理诉求,而是代表公司对数据进行管理。


原则三:遵从公司的数据分类管理框架

原则四:业务对象结构化、数字化
业务对象内容包括业务结果、业务规则、业务过程,并应打造相应的数字化能力。


原则五:数据服务化,同源共享
持续推进数据服务建设,要求各数据Owner通过数据服务向各业务环节提供数据,各业务环节也有责任通过服务来合理获取数据,从而在整个企业层面实现数据的“一点定义、全局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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