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

暗恋是很多作家的心头好。而且总爱把它写得浪漫,写得缠绵。人们也爱这些描写处于黑暗中疯狂盛开的文字,尽管看不见,依然被它的美折服。

但是,人们忘记了自己沉浸在暗恋的时候是多么不堪。偷窥,跟踪,在脑海里突破道德底线的情节编剧,绝对演变成绝对的个人崇拜主义,甚至会走到可怕的极端主义。有些人会抵挡不住这股癌细胞般的力量,采取实际行动以把爱慕展现出来获得回应,消灭暗恋的存在,消灭这场自我折磨。

很遗憾,我认为暗恋真是一场自我折磨的事情。若是两个人之间已互有情愫,那就不存在暗恋这回事了。最多是暧昧。暗恋之所以为暗恋,那是其中一人还没有爱意。你的这份情意,虽然分量重到让你的天地风起云涌,但是对对方而言,只不过是远处的风景,不会影响到她自身的风平浪静。一旦,你压制不止,你所做的绝大可能只会给对方带来困扰,绝非豁然开朗。所以,暗恋绝对是孤芳自赏,这个包袱是由你自己制造,培养的,也应该100%独自承载它的重量。

所以,暗恋,绝非美,只不过它将我们的绝望幻化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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