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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严格来说是中午,我不小心将一匙酸奶洒到脚踝上,我用勺子一下下将它们送入口中。因为我刚睡醒,所以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可当我洗漱一番后,看着在口中不断搅拌的牙刷,我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触,我无法将这类感觉用三言两语说明。
我接下来将尝试结合今天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以及道听途说的事件来对这份异样做出阐释,我给自己一个三千字以内的框架,我不想追叙太多细枝末节,发生在我认知之外的事情永远与我无关,我只是在讲述,我感知到的事情,至于你想怎么发散,那是你的事情了。
事情是这样的。
我有个习惯,那就是到离家一公里远的一家轻食咖啡馆写作和阅读。倒不是说那里环境有多宜人,只不过是碰巧觉得那里咖啡对我胃口,而且我一人居住屋子与我略显空荡,很难让我集中注意力。
从我家到咖啡馆会经过一条主路大道,大道之后根据我的喜好去选择是穿过湖边的公园,或是经过两条人行道来到江边的马路,我每天最大的纠结就是在这二选其一。
一般的考量中,如果天气好,我会经过湖边的公园,而如果天气阴郁或者我比较赶时间,我会选择穿过两条马路迅速到达目的地。
而今天由于早上的异样感受,我一时没有在脑中达成统一,以至于我的脚就这样黏在了大道的尽头,耳机听着巴赫的音乐,拿不定主意。
这时,我发现身边还有一个拿不定主意的小家伙,那是一条小雪纳瑞犬。
它身上绑着黑色的背带,但却不见牵绳。我四周环顾寻找它的主人,但无果。一般来讲,上街遛狗是不会不牵绳索的。
它甩着沾满湿泥的胡须,追逐了一会自己的尾巴,随后又趴在地面,望着道对面。
在某一时刻,或许我们的思想达到了统一,它和我都不知道怎么选择道路。
我也就饶有兴致地观察起这仅仅一次的小插曲,我蹲在不远处,和它保持一个友善的距离。不是因为我怕狗,而是我今天穿了白体恤,我不想被弄脏而已。
巴赫的音乐变换了好几首,一首我叫得上名字的曲子让我记忆犹新。《哥德堡变奏曲》,我确实没有什么古典乐素养,那是我日本的朋友最喜欢的曲子,所以我也试着听了好几遍,才能做到几个音符入耳就能想起这曲子的名字。
在曲子变换的时间里,那小雪纳瑞时不时追着其他被牵引绳溜着的小犬。那些被主人带在身边的小狗大致都非常美观,穿着得体,着实讨人喜欢。
可那小雪纳瑞却显得有些寒酸,长而柔顺的毛本该被梳子展开,那爪边的长毛本该被剪去。可它的毛上满是泥污,四肢上的纤毛发硬,打结。要不是它身上的牵引背带,我真以为它是条流浪狗。
十字路口的指示灯发绿又变红,已经轮回十几遍,我们却还留在原地。
终地,我决定走过两条马路,因为我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站起身来,我走到路边,这时那小雪纳瑞好像第一次看见我似的,飞快踱着小步子朝我跑来。要知道,在我观察它的期间,我们曾不止一次地对视,可它就好像视我为一草一木,没有对我做出任何反应。
我本能地退后,它也猛的停住脚步。
我们又一次对视,可这一次,它确实是在注视我。
我被它盯得发毛,从骨髓里有什么东西溢了出来,爬满了我的骨骼,又缠上了我的肌肉,我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又是红灯,我转过身来,拒绝与它对视。我决定了,当对岸指示灯变绿的一刻,我将离开这自我营造的小插曲,我将大步跨出,如同跨栏一般冲向对岸,这样我的一切都会重回正轨,想到这里,我嘴里刹那充满了早上的酸奶味道,那不知名的异样又爬上心头。
我才反应过来,是啊,今天我就是为了将那分异样阐述出来才要去咖啡馆的。
写到这里,咖啡馆外下起了暴雨冰雹,液态与固体的撞击声将我从回忆中拉出。
我坐在靠窗的吧台,窗外落雨,行人匆匆,我独守一份安逸。两个穿着雨衣的年轻人冲进店里来,看来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他们措手不及。
他们点了两杯红枣茶,随后簇拥到我身边。一左一右,由于我用着电脑,且只有我这个位置有电源,所以我无法对让出位置这一行为印上人文关怀。他们就像两只鹦鹉,又好似振翅不停的蜻蜓,将我的安逸打包带走,只留下水渍与狼藉。
他们走后,我才得以继续写下去。因为接下来的内容将出现他们的对话。
我将以左耳和右耳来命名他们。
左耳说,他看见了南边的一起事故,由于突如其来的暴雨,一辆货车撞倒了一位老妇。
右耳说,他也听说了那起事故,只不过他听说货车撞到的不是老妇,而是老妇的狗。
在那之后,我的左耳和右耳就开始各抒己见,吵闹不停。
左耳坚持自己看到了倒在地上的老妇,她跪倒在地不断恸哭,哭自己受伤的身体。
而右耳则说老妇并没有被撞,被撞的是她的狗,老妇心疼自己的爱犬,所以痛哭流涕。
就像基督教和犹太教为了争论各自的起源一样,这场对各自毫无意义的唇枪舌战持续到外面的雨量见小。
两人决定前往事发地,一睹为快。
而我终于夺回了我的宁静。
关于这他人营造的小插曲,我竟觉得有些心旷神怡。就好比突然告诉你一个不着边际的故事,你不需要思考它从何而来,你只要去思考它本身代表什么,以及和我自身有什么关联。
要说和我的关联,那一定是有的,不然我不会如此心安理得地坐在这里将它们写出。
时间回到我站在路口的焦急等待。
二十余秒的等待让我胸膛沁出些汗,浸湿了白体恤,在阳光下泄露出肉色。
我知道有个小家伙在我后面紧盯着我不放,但我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巴赫的音符里,也就能做到坦然自若了。
这时,一个老妇直面朝我走来,又从我身边经过,我总觉有些不对。
看着眼前红光闪烁我明白了,这个老人是闯红灯过来的。接下来她的举动又大大颠覆了我对常识的考量。人的惯性思维在此刻变成了小孩的玩具泡泡,绚丽而注定破裂。
只见她用拎着蔬菜的左手轻捏小雪纳瑞的脊皮,将它置入怀中,又转移了右手提携的单肩包,好腾出地方搂住小犬。绿灯亮,人犬过马路。
身旁走过一对母子,母亲拉着孩子的手,就这么三人一狗擦着我的身侧过了去,红灯闪,我依旧驻足于道边。
我摘下了耳机,车流汇集的声音袭来。
我感到一阵炫目,突如其来车辙碾过树枝的尖锐脆响,喇叭鸣叫的刺耳声线和原本悠长安逸的巴赫音乐产生割裂。
时间跨过了三个节点,睡醒的我,路边的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我。
三个节点的我,都对自己异样的感觉不自知,而当我梳理出这篇文章的时刻起,我已经无法回到过去。
三个时间段的我都将面对一个巨大的难题,一个关于自我的认知怀疑,就好像你对一只老鼠说它是只老鼠,它一旦意识到这点,就会不断地去贴合老鼠的特征,而不会觉得自己可能是其他的存在。
总的来说,我将对困扰我的异象做一个形容词性的总结——脏。
是的,我不觉得自己早上的行为是脏的,掉在脚踝上的酸奶同盒子里的酸奶一样美味。那只是开端,而之后我在路边遇到的小雪纳瑞,我认定它是脏的,并不是因为我洁白的衣裳,而是从感知上,我觉得它是脏的。
我不可能不明白它看着我的意义,摘下耳机那一刻我才切身感到,过马路对于一条小狗来说是多么的恐惧与迷茫,而我以它的“脏”来给自己一个不帮助它的理由,甚至与为了凸显自己高尚的情操,还特意放了巴赫的音乐来彰显品味,多么混沌而恶毒。
在到现在进入写作思维的自己,我居然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打下这所谓自省的文章,居然能为发现自己精神的“脏”而沾沾自喜,仿佛只有我了然世事,只有我具有高尚的自我反省。
令人作呕,我明白了早上那异样的感触,那是一口混黄不堪的牙齿,而我却自认为将它刷的白净,那份浑浊的牙垢是牙刷刷不到的。
在每一晚安逸的熟睡中,当日的无知与刻薄就渗入牙床,改写我牙齿的遗传基因,让它变色,当大家的牙齿都变得混黄不堪,也就没有人在乎美白了,那时,或许也会有突然意识到自己牙黄事实的人,就像他们会不断刷牙防止牙变得更黄一般,我丢掉了那件被汗透得洗不出的白体恤。
今后我只穿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