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经一案-乡政府成立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问题

就业问题对于社会稳定国家昌盛来说一直是一个大问题,现在很多基层政府机构都会将该问题纳入重要的政绩考量范畴,大到招商引资创造就业岗位,小到进行就业培训,还有些是政府投资成立相关劳务派遣公司或者人力资源公司,所以今天就政府成立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问题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问题:乡政府打算成立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或者机构,统筹全乡劳务调遣工作,并且需要以营利为目的。1.关于法人的选择,是由乡里事业编干部担任或者村干部担任合理呢。2.成立公司业务范围广还是机构范围广呢

思考:这个问题看似只是个公司设立以及人选的问题,其实深层次需要注意的事情很多,例如涉及劳务派遣公司等特殊公司成立条件?政府以及国有公司成立公司的注意要点特别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是否需要审批?政府参股公司或者国有参股公司法定代表人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审批?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

反馈:1法律上的劳务派遣公司是需要符合相关注册规定以及备案规定的,一般规定注册的时候需要200万资本金。如果涉及跨地市派遣用工需要在另外,派遣地市进行备案或者是设立分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承担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工资的给付等问题,否则容易产生假派遣制劳动的现象,造成需要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后果。好处是可以与国有企业或者政府等用工单位签订比较长期的合同或者进行招投标。

2中介性质的人力资源咨询/服务公司或者服务中心之类。这种公司主要是作为中介方,为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进行一个信息沟通,劳动者和单位之间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3一般来说,向政府财政部门下设投资公司或者资产运营公司,在自己进行独资类型公司的设立,内部决议选定法人,一般都需要上级公司审批或备案。如果是和其他公司进行合作设立子公司或者进行注资,需要注意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是否需要向上级部门审批或备案,特别注意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精进:我一向不怎么喜欢与官家以及国有公司打交道,太心累,但是有些问题储备还是要有的。在之前的工作中服务政府机构和国有公司的经历也确实对我法律素养帮助比较大,特别是面临复合型问题的时候,也更有可能是发散到帮助企业去解决类似问题,例如政企合作公司设立等。而且对于我学习企业合规方面也比较有帮助。

时间:我之前给自己规定的是晚上8-9点左右写文章,每天一篇但是昨天就有了一个突发情况,就只能熬夜写文章,并且每天只能发一篇文章的情况下比较影响次日文章的发布。所以现在将每天写文章的时间提前到早间流程里面,尽量更好的保障“每日一案”项目的更新。我也会尽量去梳理自己经历过的案件,并从中总结提炼对律师执业有用的一些资料和思考方式,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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