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低级趣味

作为一个还有着低级文学趣味的人,往往在看了通俗作品之后会有负罪感,似乎犯了一种无人审判但是会自我嫌弃的罪,之后便会短暂思考一下通俗作品与严肃文学之间的界限,也就是雅俗之辩。钱钟书写过一篇关于俗气的文章,大概论点是以稀有为雅,以大众化为俗,写得很俏皮,带着某种我不太欣赏得来的俯视的幽默。难道真的那一小部分人能欣赏的东西大众就得全然接受,并像我一样默默嫌弃自己的智识不够或者审美品味不好吗?这样的碾压还是太压抑了,我还是要听一下前人的讲法。

康德在写纯粹理性批判时,讲艺术看作是技艺,但是到了现代,艺术被赋予了太多的意义,如人性的表达、自我的张扬,颇有崇拜意味,似乎从人类生活的小小分支,到了知识链的顶峰,现当代艺术也变得不那么可解,对读者或者观众相当挑剔,艺术家们可以大声说:“我是艺术家,不懂我,是你们的问题。”以残雪为例,作为接受者当然诚惶诚恐,疑惑不敢言,不满不改言,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但是对于影视作品、乐队等的评论就比严肃艺术要流行多了,豆瓣、公众号等那么多自媒体作评论,我想也许是“雅”艺术对大众的驱逐,大众知难而退,退守通俗文艺。雅俗之分是必要的,但雅与俗之间没有交流,没有流通,那就是问题了。如才子佳人的情欲之雅,加上金瓶梅的情欲之俗,才会诞生红楼梦这样雅俗兼赏的作品。往往太雅显得不食人间烟火,太俗又令人反胃。

庄子很愤世嫉俗,他强调知识有小大之分,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视野有高下之分,高的视野意味着对低的视野的包容。何况阅读很多时候是一种欲望,比如想读点情情爱爱,这种移情是低级的吗?带着审视来看待自己作为读者的这种移情,又有何意义?庄子有异于常人的视野,但那是整个人生视野,认识论的视野,对于普通人的具体到日常生活的安放与自我攀升,他还是说的太少,又或者我读太少了,只想说庄子里面的那些个新奇的字真的让我扫字都很困难,何况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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