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牧童

    他有二十匹马,一只牧犬,一头驴。马种有些庞杂,有青稞子、伊犁,也有一俩够劲道够张扬的应征马。为了拥有这些马,他从十三岁开始薅羊毛,薅了四年;他从羊奶子上下力,又挤了三年羊奶。这些马就是羊毛和羊奶变了现。尽管马群里大多是滥竽充数,尽管那些劣等马身上的斑斑点点都是商人的心机与心眼,当他扬起双手,挥着响鞭,红衰翠减的夕暮在马背上勾出阴翳,他觉得一切是值得的,他有活生生的马,活生生的理想,理想横跨在马背上,在广阔的草原上行疆。他总归结算了自己的年月。有二十了,二十的寿数里就该有二十匹马驹和一些一定会作数的期许。

      有杂的更好。他想。他要将它们好生喂养,吃荒了这片草,再去吃穷那片,直至它们匹匹膀大腰圆,直够着和应征马一样的价格。它们会长得和应征马一样协调,一样给人无声的震撼。他想到,盈利是怎么来的?他被成本与成交价之间的肥美落差美得夜不能寐。这是他对他的二十一岁的期许,当然,在他看来这是既成的事实,二十一岁就该那么体体面面地赚到第一桶金。

      一年其实不久,他的目的实现了一半,虽然没有全部达成,但他已经满足,且沾沾自喜。

      他撵着他的马,吃荒了两片草地。

      老牧民因此常撵着他,请他吃棍杖和枪子,他瞎了一只眼,断了一条腿。他用一只眼很不具体地看他的马,肥了,也壮了。他用再也不利索的步伐追赶他的马群,那些本来跛了的杂马活了,也快了。它们好似从来没有这么健全过,他心甘情愿地成为了它们的累赘。

      二十二,二十二该做些什么?他摸摸口袋,发现第一桶金好像还没着落。不过当他看到他的马,一切又无所谓了。物物交换到货币交换的过程推迟了,他等着那厚积薄发的一天它们的价值只高不低。

      二十三岁那年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他把他的马卖了。他看着零星的钱币躺在自己手中,他知道它们的性质,不知道它们的多少,他还知道,钱能换取任何东西,天下的所有其实都明里暗里标了价。他认为这就足够了。有钱人和穷人的区别不就是有钱和没钱吗?他有钱,所以他现在是有钱人。二十三岁的有钱人,啧啧。

      钱还没有捂热乎,那群买马的人找回来了。说他的马太犟,一点不驯服,把草吃完,不办事儿,一副坐吃山空,烂泥扶不上墙的样子。他有些懵。那些人要他还钱,他还是懵着。直到他醒过来时,他清算了一下,钱没了,马回来了。少了两匹马,少了那两匹与生俱来就腋下生旋,浑身浴血的应征马。

      二十四了,经他的预测,他会有一次颇大的收获。他想明白了,为什么人家没有归还那两匹应征马?因为它们驯服,顺从,时时准备从戎出征。应征马都有这样的优良品质,如果让这其余的十几匹,也变得一样驯服,那就是十几匹应征马,这意味着什么?他想了无数个日夜,每一天都在膨胀,原来自己的二十四岁会如此意气风发。

      于是有一天,他把他的马全骟了。马性被抹去。天性与感知不存在了,黑白单调的世界是它们的唯一感召。

      他撵着他的马群,在沉默的大草原上兜转。草原上,直行与转弯是没有分别的,这回他的马都落在他的后头,那亦步亦趋的胆怯在他而言很是乖巧。

      有一天,他领着他的马群到了他未曾踏入过的地方。在两年前,他也曾来到过这,却未能进去。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的马,无论怎么样生拉硬拽就是止步不前了。明明那里的草地是如此肥美,可它们也明明那么害怕。

      他准备祸害这未曾署名的肥美草地。用他的这群准应征马作为兵器。

      马群肆意地开垦着这片草地,他赋予了这片草原“天堂”的概念,他在草原上呼唤斑麻措的名字。斑麻措是他给这片草地取的名字。他的马也跟着嚷嚷斑麻措,斑麻措在他的二十五岁降临。他以为,这就是初恋的滋味。

      在踏入斑麻措的第四个星期,一场雷电和一场暴雨,摧毁也浇灭了一切,世界重现一片潮白,那是世界最初的模样。

      他的马死完了,他的第二条腿被冷冰的河水浸泡了三天三夜,所有机能丢失了。

      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有人告诉他,为什么那里的草长得这么好?因为没有马匹的踏足,为什么马匹不敢踏足?因为那里有全草原最凶猛的雷电,那里是死神的居所。

      实情是,那片草地恰好落了在一座巨型矿物堆之上。

      他二十六岁了,没有马,没有钱,没有双腿,失去了一边眼睛。

      他发现他预想的都落了空,目标与思考原来都是枉然且空空如也。

      他决定随遇而安。有一次他从河水里捞起两样东西,一支笔,一沓湿透粘合的复合纸。他把纸晒干后还勉强能成张成页。

      于是他决定用仅存的双手去创作。

      那年他五十了,写了很多传唱久远的歌谣。他有一句歌词很有意思:草原上,直走和转弯,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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