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见人品

说到离职,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有过经历,毕竟终身工作制在中国没有历史传统,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绝大多数在企业上班的人都有离职、换工作的经历。这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但是,离职的人千千万万,处理这件事的方式,却是各不相同,各有千秋。

作为两家公司的负责人,D君最近就遇到了下属离职这个问题。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且这个下属P君也不是完全离职,而是主动申请降级,从销售总监变成普通销售人员。但毕竟深处异国他乡,现在又还在严重的疫情期间,很多事非常不方便。一个原本经手年营业额几个亿人民币的销售总监,主动要求降职的时候,没有任何沟通和协商,就简单粗暴发一封邮件给人事部。过两天没有回复之后,还继续发邮件追踪,自始至终跟集团董事长,以及D君这个总经理没有任何沟通。甚至,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后,马上迅速退出了所有客户微信群。即便是有客户电话联系,他也是能推则推,能躲则多,总之就仿佛多为公司工作一点,自己就会蒙受损失一样。这样的员工,真的是非常的令人心寒。

以D君了解到的情况,这个员工早就想离职了,只是出于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如愿。因此他曾多次骚扰人事部,要求将他列入裁员名单,这样就可以以被动离职的名义顺利离开公司;被拒绝之后,就退而求其次,改成主动降级,这样就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因而就可以有很多时间做自己的生意。与此同时,还是能继续挂着公司的名义在这个行业离耗着,多少有点收入。

将心比心,降职或者离职,都是一名员工的基本权利,这是任何公司或者个人都无法限制的自由。D君自己作为总经理,也是打工仔一枚,并没有想过限制P君的这个自由。唯一的问题是,P君作为公司核心管理层的一员、年近三十的资深员工,竟然如此简单粗暴地处理这个问题,并且如此迅速地逃避责任,几乎没有什么工作交接,真的是非常的不职业。毋庸置疑,少了谁地球都会继续转,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受多大影响。只是,交接过渡不平顺,企业的对外形象受了些许影响,员工和企业之间伤了和气罢。

说完员工的问题,作为雇主,有些企业在对待离职员工的问题上,也是非常的不专业和规范。以另一家公司A为例,他们犯了一个出海企业可能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深处国外,以国内思维习惯来对待外籍员工,结果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A公司聘请了一个本地司机R君,除了给一份比同行业稍高一点点的日薪之外,没有任何加班工资、中午没有休息时间、周末经常加班而且没有加班补助。后来还因为一些小事把这位员工给炒掉了。结果R君离开之后马上到劳工部门把A公司告了,索赔几十万补偿。否则,A公司面临营业执照被冻结的风险。A公司如梦初醒,多番协商无效之后,转而向R君的现任公司求助,希望和解处理。但为时已晚,劳动仲裁部门的判决早已生效,剩下的只是执行而已。简言之,已经过了和解的最佳时期,除非原告R君不辞劳苦主动申请撤诉。虽然R君在现任雇主的劝说下,的确产生了一些动摇,有意愿和解,但他的律师坚决不同意,因为判决的赔偿款里有10%是给律师的佣金;其次,撤诉的手续确实有一点点麻烦。结果,A公司干瞪眼,只好乖乖支付了赔偿金,破财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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