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6 汉朝盗墓贼遇到金缕玉衣,弃玉片而只抽金丝,不是不想拿而是不敢要

汉朝盗墓贼遇到金缕玉衣,弃玉片而只抽金丝,不是不想拿而是不敢要

早在东周时期,便已出现了用金缕玉衣作为殓服的厚葬习俗,当时人们也称它为“玉柙”或“玉匣”,到了汉代,这样的厚葬风气更盛,《三国演义》中刘备用来抬高自己身价的中山靖王刘胜就有一件,用了1.1公斤的金丝,2498块玉片,奢华至极。

用金缕玉衣陪葬可谓是我国王公贵族独有的墓葬习俗,由于制作成本高昂,它在陪葬品中的价值极高。也正因为如此,使得一众盗墓贼对其虎视眈眈,许多墓葬也因此受到破坏,但当他们在墓穴中找到梦寐以求的金缕玉衣时,只是将金丝抽出,同样贵重的玉片却遗弃在一边,这是为什么呢?

金丝便于携带

2斤多重的东西差不多就两罐啤酒的重量,并且体积也不大,相较于几千玉片,携带起来再方便不过了。不光是我这么认为,汉楚王的墓葬,金缕玉衣的金丝被抽走,但玉片却被放在了墓葬的洞口,很明显,当时盗墓贼肯定也想一块带走玉片,但最终却放弃了,于是专家们便提出了这个猜想。


金丝可以重新熔铸

金丝盗出来后,可以重新回炉,熔铸成金条、首饰或其他什么形状。这样一来,金子的来源就很难被识破,留着自用或出手都很方便,不用担心留下什么蛛丝马迹。毕竟,盗墓无非为财,方便销赃才是王道。

反观玉片,小小一片,二次雕琢与加工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再加上玉器的雕琢技术门槛在当时肯定要比金子的熔铸高,几千片的数量,的确太过费工耗时。


玉片容易引火烧身

我国的玉文化虽然历史悠久,从现在出土的古玉就知道,数千年之前便有了玉器。但彼时的玉器并未走下神坛,进入民间,早期它们一般都被用于祭祀,玉文化进一步发展后,也只有少部分的特权阶级被允许拥有玉。汉代以前,“侯级以下持玉者斩”,候级是个什么概念呢?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以上的级别,也就是说,凡是能合法的拥有、使用玉器的人都是国家的上层管理阶层,普通的老百姓是不能持玉的,否则要被杀头。

而玉器真正流向民间大众,玉文化的发扬与普及,应该是在唐宋以后,那时玉器才被商品化。

有了这样的社会背景,当时的盗墓贼就算是明知道玉器值钱,也是有贼心无贼胆。就算是将玉片或其他的什么玉器带出去,也见不得光,揣着这些玉片,无疑是揣着个不定时爆发的隐患,说不定啥时候就人头落地了。

再说了,玉片带出去根本没销路,只有候级的阶层才能合法持有,你总不能盗了这个诸侯的墓,去卖给另外一个诸侯吧?用屁股想也知道这买卖没法做嘛,所以再贪财,也不得不忍痛放弃玉片。

总体来说,真正使得盗墓贼放弃玉片的最重要因素应该就是“侯级以下持玉者斩”这条法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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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古代玉器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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