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骚的大学室友 | 序

故事背景:公元2011—2015年,南昌,一普通大学宿舍。

时光像拂过指间的香烟,余味袅绕,却怎么也抓不住,曾经嬉笑怒骂,视理想如粪土,立志毕业仗剑走天涯的你们,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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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是从二爷开始的,那个时候一头青皮的二爷说会罩我们四年,不会让我们在南昌这个地方受欺负。他在床头上挂了一把武士刀,一来就要论资排辈一副非当老大不可的样子。最喜欢的片段不过是一块儿走在路上见了上眼的妹子,二爷就使唤上五爷去要电话,若不是后面不小心要到了那个年轻女老师的头上,估计二爷的风韵事儿不只是如现在这般津津乐道一番足也。

五爷是跟二爷一起从新疆赶过来的,我一起认识下了。那时候还长发飘飘的他在大家面前都来了个清纯可爱,整天吃着皮牙子唱着小毛驴,记得连语气都是萌萌的。如果不是他在宿舍里创造了无数多个第一次,可能到现在还是没有人知道,长相清秀的他其实很虎气。

四爷那时候其实是真正第一个到宿舍的,提前一个多月自己到南昌刺探校情,然后静静的等待着我们的来临,他也许暗中目睹了我们之间几乎所有的邂逅, 那时候已经一身成功人士气息的他至少是让我为之倾倒的。一字一句颇显其见解之深远,一张一弛之间感觉最为稳重,那一辆折叠自行车是我们如今回忆里的伴奏,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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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爷本最后一个到的,但大家总感觉是六爷最后。那时候还没有什么土豪的叫法,所以大家无法理解号称自导自演最佳影像奖的光赔先生那一身明明有些熟悉,却叫不出名字的独特气质。跟在他母亲后面一句话不说,身材干瘦,厚厚的镜片加上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像极了传言中的书呆子。他母亲走后初次聚餐却拍桌子扬言11个酒打关,步步高升一语惊四座的强烈反差,是他给我们演的第一出戏,只是当时我们都太年轻,没明白冯导的用意,如今想来,尽是言语不能顺了。

三爷来的时候,我也是在场的,只是二爷跟五爷抢了我的风头,自始至终三爷不记得什么时候见过我,反正忽然就觉得应该是什么时候见过了一样。那时候的三爷虽然嚣张,但是还不怎么爱抠脚。那时候的三爷虽然还没有告诉我们已经被谁扑倒,但是看其表现,感觉整个岛国都已经被他扑倒了。裆下的杀气会蔓延到嘴上,盖过了二爷的刀。

等七爷出现的时候,五爷已经被经贸的女汉子领走了,日渐消瘦。一年后才融入这个形形色色,各怀鬼胎,个个不省油的大染缸。想来是有些不经意中夹杂了些许一厢情愿的自作多情,勾心斗角的喜怒哀乐。那时候神出鬼没的他无疑还是闪光的,双层内增高后身长八尺,鼻直目明眉正口阔,气宇轩昂的样子简直“英姿飒爽”,很受大家戏爱。举止有浩然之气,言谈具大家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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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爷虽然搬了出去,但时常回来,宿舍依旧是最欢乐的地方,吐沫横飞间丝毫不影响他媲美三爷抠脚的优雅,四爷辩论的博学,六爷自导自演一般精彩绝伦。

说四爷有范儿,五爷清纯,二爷勇猛,七爷闪光,六爷气质,三爷嚣张,都不如九爷来得清秀可人更直接了当。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在见到他的时候,觉得脸上忽然有光了,贵州的好山好水啊!九爷的帅,完全不输当下最出彩的小鲜肉。虽然我不太喜欢他身上似有似无的伪娘气质,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看着他精致的面容,细腻的皮肤,娇柔“曼妙”的身材,我真的开始相信同性之间,确有可能产生真挚的爱情。

时间老了,笑着笑着就忽然如夕阳一暗,渲染出往事如烟。不恨天涯行役苦,最愁经年化今古,愿以此文,献给记忆里依然可爱的你们,祭奠那时属于我们的,最后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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