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读《两般秋雨盫随笔》卷三323:诋毁东坡

诋毁东坡

朱子以蜀洛之故,甘心苏氏,其与汪尚书书云:“苏氏之学,害天理,乱人心,妨道术,败风教,不在王氏之下。其徒秦观、李廌,皆浮诞轻佻,士类不齿。”丑诋如此,抑何忍也?



〔试注〕

1、蜀洛之故:洛蜀朔党争。宋元丰八年(1085)三月,赵顼病故,年仅10岁的幼子赵煦继位,是为哲宗。英宗的皇后、神宗赵顼的母亲宣仁太后高氏又以太皇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处理军国大事。她早就对熙宁新法不满,临朝称制后,立刻纠集和起用反对新法的守旧派官僚,在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公著、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等元老重臣的主持下,不仅废罢了熙宁新法,又对变法派官员进行打击和迫害,或贬赵煦官出朝,或罢官免职,一时间保守势力气焰嚣张,变法派人人自危。然而,司马光等人的倒行逆施,不仅引起朝野变法派的反对,也激起守旧派内部一些官僚的不满,尤其是司马光“其意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较量利害,参用所长”的一概否定新法的作法,曾招致守旧派官僚的反对。吏部尚书、同知枢密院事范纯仁在熙宁年间因反对并拒不执行新法,而被贬出朝,被司马光重新起用后,却不同意不加区别而一概废罢新法,建议“去其太甚者可矣”。他认为推行青苗法“利国利民”,当继续实行。对于免役法,他更认为:“此法熟议缓行则不扰,急行则疏略而扰,委非其人,其扰滋甚”。为此曾劝说司马光谨慎行事。但这一切非但未能引起司马光等人的重视,反而招惹不满。中书舍人苏轼也曾是一位新法激烈的反对者,复出后,亦不满司马光悉废新法,主张渐改,尤其反对废免役法,恢复差役法,甚至提出用积存的3000万贯免役宽剩钱买田,实施给田募人充役之法,这与变法派的“给田募役”是一致的。在廷议役法时,他更是明确地表示支持免役法,当面告诉司马光“罢募役而复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尽管已惹怒了司马光,但苏轼依然抗争不已,“上疏极言衙前可雇不可差,先帝此法可守不可变”。就连吕公著也提出新法不宜全废,对其小的弊端应予以矫正而后复行。其他又如中书舍人范百禄、兵部尚书王存、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等一批为司马光所重用的守旧派官僚也都不同程度地反对司马光的做法,或主张推行部分新法,甚至上疏陈述复行旧法的种种弊端。

不仅在废罢新法问题上,守旧派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在对待变法派官僚的态度上也绝非统一。范纯仁曾不满于对变法派的残酷打击与迫害,认为这样的做法会使“吾辈将不免矣”。

尽管如此,以司马光为首的最顽固的守旧派势力却对此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他们把持着朝廷大权,继续废罢新法,复行旧法,排斥打击变法派官僚。为减少废罢新法的阻力,他们甚至不放过持不同政见的守旧派官僚,秘书省正字刘安世就曾数次上疏,弹劾范纯十二、王存、李常、盛陶等人。事实上,守旧派官僚中只有御史中丞刘挚、御史王岩叟及刘安世等人完全赞同并支持司马光的主张。守旧派内部的分歧随着新法的废罢而愈演愈烈,终于酿成一场朋党之争。

元事占元年(1086)九月,宰相司马光病逝,80余岁的文彦博以“班宰相之上”揽政。又擢升尚书左丞吕大防为中书侍郎,刘挚为尚书左丞,守旧派中的顽固势力继续拽政。但此时由于政见的不同及学术主张的分歧,已导致相互间的倾轧,开始分化为几个小集团,形成以崇政殿说书、河南(今河南洛阳)人程颐及其门徒、左司谏朱光庭,殿中侍御史贾易等人为首的“洛党”;以中书舍人、知制浩、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苏轼,殿中侍御史吕陶等人为首的“蜀党”;以永静东光(今河北东光)人刘挚,右谏议大夫梁焘、起居舍人兼左司谏刘安世,监察御史王岩叟为首的“朔党”。其中以把持朝政的“朔党”势力最为强大,三党之间明争暗斗,一场混战。

“洛党”首领程颐于元祐占元年以“布衣之士”为司马光、吕公著引荐入朝,后以崇政殿说书之职充任幼帝赵煦的老师,他以“师道”自居,向赵煦传授儒家正统思想,且又以“正色”训诫,主张一切复行“古礼”。司马光病故,他甚至反对朝臣于朝贺大赦之时,去吊唁司马光。他的此番言论惹起朝臣的不满,斥之为迂腐之论。苏轼更以他不近人情,所行非孔夫子之礼而屡加讥讽。朱光庭、贾易等人借口苏轼在策问中提出效法“神考之励精”而使官吏偷惰不振,效法“神考之励精”而使官吏们流于苛刻,而攻击苏轼讥讽宋仁宗赵祯不如汉文帝刘恒,宋神宗赵顼不如汉宣帝刘询,认为朝廷应以此追其罪责。苏轼同党吕陶、监察御史上官均遂反唇相讥,上疏论列朱光庭为程颐宣泄私忿,“议者皆谓轼尝戏薄程颐,光庭乃其门人,故为报怨。夫欲加轼罪,何所不可,必指其策问以为讥谤”。程颐与苏轼自此势不两立,两党间积怨日深。对此,无所偏倚的范纯仁也觉得朱光庭的上疏言辞过于偏激。但身为朔党的王岩叟却公开偏袒程颐,这更激化了两党间的矛盾。

洛党与蜀党的争斗,其结果两败俱伤。元祐占四年(1089),苏轼辞官出朝,改任知杭州,程颐也被免去崇政殿说书一职,改充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而刘挚的朔党却“渔翁得利”从此独揽朝政。

是年,受谪贬而居住于安州(治今湖北安陆)的前任宰相蔡确作《东盖亭诗》十章,梁焘、刘安世将诗滥加引申评论,竟指责其讥汕宣仁太后高后,更诬陷道:“方今忠于确(蔡确)者,多于忠朝廷之士;敢为奸言者,多于敢正论之人;以此见确之气焰凶赫,根株牵连,贼化害政,为患滋大。”高太后遂将蔡确自殿文殿学士贬为光禄卿,不久再贬为英州别驾,安置新州(治今广东新兴)。御史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也因未纠察蔡确而被改官。范纯仁为此而劝谏高太后:“圣朝宜务宽厚,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暖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今举动宜与将来为法,此事甚不可开端也。且以重刑除恶,如以猛药治病,其过也,不能无损也。”继而又与尚书左丞王存一同劝谏赵煦,退出后再度上疏,力陈不应治罪蔡确之由。然而范纯仁的力谏终未奏效,相反司谏吴安诗、正言刘安世却交章攻击他为蔡确之党,范纯仁遂力请免官辞职。次年,即罢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出任知颍昌府。

六年,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与尚书右仆射刘挚同为宰相,然二人因争权多有不和。御史中丞郑雍、侍御史杨畏依附于吕大防,交相上奏,以刘挚有“第往以俟休复”之语,意指“他日太皇太后复子明辟”,又奏劾他与蔡确、章悖、梁焘等人交结,“为牢笼之计,以冀后祸”。高太后闻讯,对刘挚多有不满。刘挚上章自辩,其党人官僚也多为他辩解,高太后却认为:“垂帘之初,挚排斥奸邪,实为忠直。但此二事,非所当为也。”刘挚因此而被罢相,出知郓州。郑雍、杨畏并未就此罢休,继续对他进行打击,于是刘挚又改任知大名府,改迁知青州。在刘挚为吕大防党人所弹劾时,王岩叟连续上奏为他辩护,结果被指责为刘挚同党,被罢官,出任知郑州,次年又受排挤,出任河阳府知府,不久,便死于任上。另一位同党,给事中朱光庭驳斥郑雍、杨畏的捕风捉影之论,“挚忠义自奋,朝廷擢之大位,一旦以疑而罢,天下不见其过”,也因此被免官,出朝任知毫州。

起止于元祐年间的蜀洛朔党争,实际是守旧派官僚内部的一场争斗,它本身并没有什么积极的作用和意义,相反而造成了政局更大的混乱。

2、甘心:指使之快意。《汉书·汲黯传》:“何至令天下骚动,罢中国,甘心夷狄之人乎!”

3、汪尚书:汪应辰(1118年-1176年),初名洋,字圣锡,信州玉山(今江西省玉山县)人。南宋官吏、诗人、散文家。曾官吏部尚书。今传《文定集》二十四卷。文定是谥号。

4、王氏:王安石。

5、秦观:(1049-1100),字少游,一字太虚,号淮海居士, 别号邗沟居士,高邮军武宁乡左厢里(今江苏省高邮市三垛镇少游村)人。北宋婉约派词人。

5、李廌:(1059-1109),字方叔,号德隅斋,又号齐南先生、太华逸民,华州郑县(今华州区)人。受教于苏轼,并与秦观、黄庭坚、张耒、晁补之、陈师道一起,被人们称为“苏门六君子”。中年应举落第,绝意仕进,定居长社(今河南长葛县),直至去世。文章喜论古今治乱,辨而中理。

你可能感兴趣的:(注读《两般秋雨盫随笔》卷三323:诋毁东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