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数字化=公平性=的四点思考

当前,数字经济已广泛影响生产生活方式,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制度调整也日渐得到关注,既包括国际税收领域以欧洲为代表的数字服务税等单边措施,也包括国内税制领域的大数据治税,以及与数字经济配套的税制构想。税收公平性是税制设计所遵循的主要原则之一,厘清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所引发税收公平性问题,为有效推动税改提供支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于数字经济发展引发税收公平性的问题,我们有以下四点思考。 

思考一:欧洲数字服务税单边措施带来的公平性问题

数字经济的国际税收议题已成为各国关注焦点,当前以欧洲为代表的数字服务税属于单边措施,可能在以下方面对税收公平性提出挑战。一是作为单边措施,缺乏国际税收协调,可能导致相关企业重复征税问题;二是征税对象的标准通常根据数字企业、平台企业的营业收入等指标设定,从多国数字服务税方案设定看,具有一刀切特征,将导致征税门槛边界的企业面临较大的税收负担差异。三是传统产业也面临数字化转型,也涉及线上服务内容,如何界定数字企业,划定征税范围,受到税收公平性质疑。

思考二:国内平台企业税制调整的公平性问题

从税源覆盖的角度看,目前中国现行税制框架已基本覆盖当前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相关业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能够起到对企业的税收筹集和调节作用,围绕数字经济设立新税种的条件尚不成熟,但需要探索相应预案,实时追踪OECD等经济体有关数字税的动态,以应对国际税制变化态势。从当前税制及优惠政策看,数字企业、平台企业存在如下公平性问题。

一是所得税适用税率,当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仍存在较高的政策门槛,导致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多为发展已成熟的企业,而初创企业无法享受该类优惠。二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鼓励创新政策可能面临税制设计悖论,即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旨在促进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提高产品、服务质量,但多数企业可能将研发力量投入到数字租金的攫取上,即利用数据优势强化垄断利益,侵蚀其他产业利润或侵害消费者权益。

思考三:区域间税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

数字经济背景下,中国区域税收分配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一是数字经济下产品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分离,税源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地区,如疫情冲击下浙江等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区财政收入优异表现充分体现该问题。二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人力成本占比提高,人的劳动和创意等可创造价值,但人的资本化过程具有长期性,如人才培养带来的工作地与培养地分离,区域税收分配也应考虑人力资本因素。

思考四:平台经济税收征管的公平性探讨

当前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税收征管技术不断升级,征管公平性也需要关注。一是企业的线上、线下交易行为面临不同的征管难度,线上交易完全留痕,而线下偷漏税监管难度大,征管强度提高可能导致企业调整线上、线下业务结构,不利于数字经济发展。二是线上征管也面临技术挑战,如京东、淘宝、天猫等平台交易数据更加透明留痕,但微商、抖音等交易结算时可能跳转到个人网页或使用交易链接,网页和链接可删除导致征管追踪困难。(作者孟凡达、张淑翠均来自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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