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起源

如果需要一双跑鞋,我们会想到nike,adidas

谈到去吃火锅,我们情不自禁想到海底捞,九宫格

年轻女孩要买护肤品,也一定会想到悦诗风吟

毕业租房子第一选自如(出事之后就很避之不及啦),犹豫要不要蛋壳公寓

买衣服总有自己倾向的那几家店

这是品牌的力量。

《品牌的起源》这本书从品牌的分化——新品类入手谈到如何去诞生一个新品牌。全书大体可以分为新品牌由品类分化而形成、分化是大趋势不可逆的和如何退出新品牌三部分组成。首先讲了品牌和品类的关系,是用品牌去覆盖多个品类呢还是让品类做品牌的代言,作者支持后者,原因是聚焦于某一品类可以攻陷消费者的心智。于是聚焦于某一品类意味着我们可以在现有市场中开辟中更细分的市场去创造一种新品类,使用新的品牌。文中用万宝路做例子,万宝路之前的香烟只是香烟,万宝路之后,有了代表男子气的香烟,万宝路品牌也从香烟的主流中分化出来。劳力士的奢侈品手表也是一个例子。品类永远在分化,可是在大多数心理融合是一个好主意,作者提醒我们要警惕这种观点,因为分化是自然界的主题。品类分化就是创建新品类。品类的创建在于消费者是否能接受这个品类所提出的概念,在我的理解就是你能否抓住消费者的潜在心理。新品类诞生后会有第一品牌和第二品牌,对于他们来说,所应采取的战略是不同的。第一需要推出品类,它需要采取确立敌人和推出品牌两步走。第二生存下来的秘诀就是找到第一的对立面。

这本书是在《定位》之后劳拉的集大成之作,市场对其的评价褒贬不一,甚至扯出“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山仍是山”的论调。《定位》系列书籍本不是学术论作,在表达和论证上缺少严谨是需要指出来的,作者也因为太过于强调定位的重要性和聚焦细分领域的必要性而生拉硬拽了不少例子,当成一个个品牌的生死存亡的概括来看看是挺不错的。总体上,这本书是给了我们不少启发,比如努力的第二名、不喝可乐时喝七喜,至少告诉我们从用户的心智出发,以比较的姿态去凸显自己。

但不得不指出的是,书中有些论述是可以举出反例的。新品类需要新品牌:拿小米举例,小米一开始是高性价比、发烧友的、充满科技感的手机,但是如今扩展到智能音箱甚至家电行业;苹果的iphone手机、Mac电脑、ipad;这些无一不是多品类同品牌。我认为这在于品牌在用户的心智中究竟等同于什么。如果品牌只是某一品类的代称,那么品牌确实不应该迁移。柯达相机便是一例,柯达等同于胶卷。如果品牌是某种品质的传达,不是局限于某一个具体事物,品牌是可以实现迁移的。小米代表了高科技、发烧友、性价比;苹果是艺术品和高科技。拿我们逛商场最常见到的名创优品举例,它给我们传达的是便宜优惠的大品牌的追随者;无印良品——原木风的高品质生活;麦当劳——西方食品中式化的快餐。所以这些在用户心理占据一个面的品牌可以轻松实现迁移。前不久非常火的美团滴滴大战也似乎可以用这个原因解释。美团——生活服务平台——占据一个面的品牌,而滴滴=出租车——占据一个点的品牌,当美团做打车时,我们觉得并不很意外,而滴滴做外卖我们觉得出人意料甚至不可理喻。

我们必须承认塑造时是从一个品类出发的,小米、苹果、IBM、微软无不如是,这时候确实是需要书中所说的品类聚焦,这时候应该防范就是避免在用户心中品牌=品类。品牌在最初品牌的塑造也不仅仅局限于书中所说的聚焦,也与服务性东西和很多背后的支撑性东西有关。依旧是名创优品,对我们来说,它明码标价、便宜、类目清晰、每个店的整齐归一的形象、红白标志,尤其是店员熟悉的“欢迎光临miniso”,这是表面的服务性工作,背后的制度流程、培训考核以及供应链和时尚的追赶、选址加盟等等,都是支撑一个品牌的必要工作。

也许是我还处于见山是山的水平,所以我认为这本书的盛评有点言过其实。


摘抄:

1、消费者以品类来思考,以品牌来表达

2、传统营销发掘顾客的需求,通过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优质、更低价的产品或服务来满足顾客的需求

3、在商业界,技术和文化环境的变迁为品类的分化创造了条件

4、品牌具有价值在于一个原因,而且只有这么一个原因,就是它主导了一个品类

5、新产品、新服务绝大部分都没有什么机会成为大品牌,因为他们推出是为了服务一个市场,而不是创造一个市场

6、打造品牌的机会并不存在于既有市场,而是存在于创造市场

7、品牌维护

8、便利性是一个强有力的激励因素,它确保了某些融合产品的成功

9、没有比媒体的大肆宣传更能蒙蔽客观思考的了

10、傻瓜甚至不知道一半比全部多多少

11、认知具有滞延性

12、最普通的假设是战争轰轰烈烈得开始了,事实上,它们通常是以有限得空袭、秘密的边防调动和削弱敌人抵抗的攻心行动开场。营销战也应该这样开场。

13、品牌不会因为没能让顾客满意而死亡,品牌因为所处的品类死亡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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