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全家都不嫌弃她不能生娃,谁知收养的女儿竟是老公的私生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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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军到长沙的第二天早上,就陪着喻丽红去妇幼医院找熟识的妇产科医生做了产检。临走的时候,那位医生送他们出来,她看看林志军一副探寻的神情,就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说了一句:“这下就好咯!”

林志军心领神会,但并没有在喻丽红面前说破。等喻丽红问起产检没什么问题吧?医生有没有说是男孩还是女孩?

林志军豪迈地说道:管他是男孩女孩,只要是我们的孩子,我统统都喜欢!


从妇幼出来,林志军主动提出下午就去售楼部把购房手续办齐了,喻丽红还傻愣愣地说,着什么急啊!人家又没催着你去交钱。钱放在我们手里不好吗?

林志军微笑着说,早办早安心。

喻丽红在购房合同上签署自己的名字时,笑得合不拢嘴,还天真的问林志军:“老公,你怎么不一起签名?”林志军说你代表我就够了,喻丽红一听,更是开心。

其实,林志军没那么伟大,他是盘算着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没有他的名字,老婆就发现不了这套房跟他有关。

所以说,没文化,真可怕!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财产,除有特殊规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为无效行为。

 

无偿赠与“小三”财产属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而且由于第三者是无偿取得财产,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甚至多数情况下这种赠与是违反公序良俗、挑战道德底线、需要谴责的行为。因此,赠与“小三”财产行为理当认定无效。

 

还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在共有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是不应该分割的,对于出轨方擅自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除非无过错方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过错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

 

所以,无过错配偶方完全有理由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也应当支持全部返还。


如果林志军知道有朝一日,他老婆杨采惠会跟法院起诉他和“小三”喻丽红重婚,并且要求“小三”返还受赠的全部财产,包括这套房时,他还能笑得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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