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的擦边球,李香凝能截住吗?

我很喜欢吃真功夫那一盅一盅的饭,汁多味鲜,套餐的价格味道都合适。

头次看到连锁店招牌的时候也懵:这TM到底谁开的?

因为除了亲戚关系以外,我实在想不出两者之间有什么能搭上线。

没听说武神会炒菜啊。

文青多中二,中二必备双截棍儿。这不是搞我大哥么。

每次吃我都在想,老板这个商标算侵权吧,他会不会遭啊。

你说店开这么多……

会不会真是香港亲戚啊。

……

12月25日的时候,爆出新闻李香凝起诉真功夫。

瞬间刷上各大热搜。

我面带姨妈笑:

该来的终究要来,躲是躲不掉的。

近年来国人知识产权意识飞速上升,QQ抄乐驰的事情越来越不好混了。

越来越多的侵权案被送上头条。

这次轮到真功夫被起诉,网络围观的反响并不激烈还算平静。

没有感觉多新鲜。

那么真功夫到底有没有侵权?

我认为有,从一个普通人常识的视角。

就算官司扯个七八年最后无疾而终,我也认为有,因为我不瞎。

广告里的演员肖皓天老师,是被人评价最像李小龙先生的特型演员。

所以,真功夫揩了李小龙的油这是没有讨论必要的,这个问题上没有诡辩胡搅蛮缠的必要。

这两张糊掉的图就是真功夫历年来商标和李小龙的对比图:

每个人有自己的角度和喜好,决定了怎样看这件事。

小编我还是有个人口味的,不是说你占理我就喜欢你,你弱势我就挺你。

抠图明夫妇赢了好些个侵权官司。这样的原告,我还是爱不动。

中国乔丹侵权案,飞人灰头土脸惨败而去。我却觉得胜利的被告厚颜无耻。

真的,

强行洗白真的没有意义。

李香凝的身份是毋庸置疑,大家换位思考,一家大公司用你爹的图像来做商标十多10几年,你会怎么样?

那样说的话,所有等羊长大再宰的版权方都是无赖?

至于商标不是李小龙的睁眼瞎的;偷换概念说以后商标不能穿黄衣服摆五大造型的。

真的可以歇歇。

这种类似“金庸新”的花儿活,我们太多了。

多过了。

说实话,我对真功夫并不反感,还觉得他们味道不错。

对比乔丹之于篮球鞋,李小龙对快餐的加成真的有点无厘头。

中国乔丹是从商标到名字的全方位侵权。它能死扛到现在,除了地方法律特色。

唯一依仗就是给乔丹的抠像多上了一层蒙版,Jordan用的官方音译名乔丹没加迈克尔。

然后就可以死不要脸…………

而真功夫只用了影视形象,没有说用小龙或者音译不撸死你什么的。

另外,李小龙去世多年,相关的各种版权复杂繁琐。事实上李香凝也是近十来年陆续收拢各种李小龙相关影视文化版权。

所以吃瓜小伙伴对真功夫并没有多少厌恶,就是觉得这货太鸡贼。

还没有昆丁《好莱坞往事》伤得我深。


这个官司会是怎么个走向其实很难说。它不像无印良品那种纯粹的品牌商标的扯皮

它牵扯肖像权,形象权,影视文化版权之类各种定性很难很复杂。注定是个长期的扯皮。

这类官司,黑云大叔卡通头像能赢了,文体两开花的老艺术家却输了。

结果难以预料。


但是,这件事被点开了以后。

真功夫发了个声明。

先不说你拉商标局背书,就不怕反噬啊?

疑惑这个词其实用得挺恶心人的。

因为早在2010年,李香凝就已追究“真功夫”商标侵权一事,奔走维权。并在2011年意图状告真功夫侵权。诸多原因没有能够启动司法程序。

这张声明(天真无辜脸)不是发给李香凝的,这是通过媒体发给围观群众看的。


在这原谅老one多说几句。

对于真功夫来说,真正能对他造成暴击伤害的其实是:死不要脸全方位不承认,坐实了案例,遗臭万年。

成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历程上的拦路屎。

真那样,就它算赢了官司,其实已经输了。

只有这件事能以和解的方式结束,能促成先赔再买(不是一赔代买)。对于真功夫来说,那才是不可多得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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