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答啦:民国时期的6个特别区——东省、威海卫、川边、热河、察哈尔、绥远

​民国初期的省行政区划,除了省,还有一种叫“特别区”。

这样的特别区有四个,其中塞北三个,分别是:

绥远特别区、热河特别区、察哈尔特别区。

这三个特别区在清朝时期属于漠南蒙古盟旗属地及山西、直隶长城以北地区。绥远辖区是原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及山西省绥远道。热河辖区是原内蒙古卓索图盟、昭乌达盟及直隶省热河道。察哈尔辖区是原内蒙古察哈尔部、锡林郭勒盟,以及直隶口北道、绥远都统府所辖部分地区。

清朝末年,这三地原本拟设为省,热河、察哈尔原设有都统,绥远原设有绥远城将军。都统和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盟旗事务,而民政方面,热河、察哈尔归直隶省管理,绥远则由山西省管辖。

1914年,绥远、热河、察哈尔三地都设立了都统府,驻地分别在归绥、承德、万全,职权也扩大到管理辖区内军民各项事务,民政事务不再由其他省管辖,特别区作为省级政区正式形成。

川边特别区位于我国西南地区。清光绪年间,设立川滇边务大臣, 管辖四川打箭炉厅所属各土司和西藏的康区。1912年改为川边经略使。1914 年,改设川边特别区(因在四川的西边故名),治所在康定。

此外,在1924年,苏联归还了原沙俄占领的中东铁路沿线地区的行政权,于是国民政府就东起绥芬河、西至满洲里的中东铁路沿线两侧各30公里的范围内,设立了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驻哈尔滨,这也是一个相当于省的特殊行政区划。在1930年,民国政府收回了被英国租借的威海卫地区,同年设立了直属政务院管理的威海卫行政区。

后来随着1928年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分别改设为省,1945年东省特别区撤销、威海卫行政区改为山东省威海市,特别区这种行政区划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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