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要忽略让交警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随着现在有车一族增多,交通事故也是不断发生,无论是什么级别的车祸,都少不了一个东西,那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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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上面会载明当事人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全部责任”或“无责任”,属证据的一种。

那么,这种公文书证实际上有什么用呢?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一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民事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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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只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等。那么,具体的民事责任比例的划分又当如何呢?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就是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警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时候无法协商自行解决,那样就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交警部门会在10天之内完成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工作(不管最终成功与否)。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法庭上重要的证据

调解不成,往往走上诉讼的道路,但是诉讼中还是会用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该公文书证是公安机关制定的,所以在法庭上,除非双方或一方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认定书上的结论,否则法院会根据认定书认定案件事实,划分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管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会在要求当事人提交一系列资料,其中就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保险公司要确定理赔的范围。假如保险公司不肯赔的,当事人可以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这时候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价值又凸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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