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专利法初审(专题十一)7.28

非原创

今天看了两个视频,这个专题还差十多分钟的习题没有看,但是状态不好了就先不看了。


•(一)专利申请的受理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三)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一、专利申请的受理

• 1、专利申请的受理机构

①专利局受理处

•受理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

②专利局设立的代办处

•按规定受理专利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

2、提交文件的开式

• ①书面形式

提交纸件形式的文件

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手段办理各种手续的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

•② 电子专利申请

•以互联网络电子形式提出专利申请。

申请人提出电子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在审批程序中应当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

三、受理条件

• 专利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①发明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照片或者简要说明。

•②未使用中文。

•③申请文件末打字或印刷;字迹线条不清楚;附图、图片有涂改:附图、片为易擦除笔绘制。

•④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

•⑤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

•⑥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⑦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⑧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

•⑨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奇。

•⑩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

•①①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

专利申请文件除符合以上不受理情形外,都应当予以受理。有其他缺陷的,例如缺少摘要,摘要附图等,可以在后续初步申查中予以补正。

4. 申请日

(1) 申请日确定

⑨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②通过邮局邮奇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奇出邮戳日为申请日;

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以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并将信封存档;

•③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④邮寄或者递交到专利局非受理部门或者个人的专利申请,其邮奇日或者递交日不具有确定申请日的效力,如果该专利申请被转送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以受理处或者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

•⑤电子申请以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分案申请,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申请日.

•⑦对于PCT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专利申请,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申请日视为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的申请日。

(2) 申请日的更正

•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认为该通知书上记载的申请日与邮寄该申请文件日期不一致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更正申请日。

• 请求更正申请日的条件:

•①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1个月内提出

•②附有收寄专利申请文件的邮局出具的寄出日期的有效证明,该证明中注明的寄出挂号号码与请求书中记录的挂号号码一致。

•准子更正申请日的,应当发出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不子更正申请日的,应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3) 申请日的变更

•说明书中写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无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考生注意,如果实用新型无附图,则不子受理,不涉及申请日变更的问题。

缺少其他内容,如说明书文字少一页,不能通过变更申请日的方式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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