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术语篇是新手入门的知识解析,供投资者学习之用。由于期权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术语新词不断涌现,我们将不断吸收、更新相关内容。由于相关编写工作刚刚起步,漏洞和不足在所难免。希望投资者在阅读、使用过程中不断提出有益的建议,督促我们更好地完善。
01.保证金
指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义务方必须按照规则缴纳的金额。维持保证金以每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根据交易规则期权义务方转让权利时需要向交易所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在平仓后会归还给卖方。
维持保证金是指交易完成后,证券行情向相反方向变化时,为了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所确定的保证金,必须保持其保证金帐户内的最低保证金金额。
02.保证金催缴
指在期权义务方的保证金水平低于维持保证金时,通知其增加保证金。
期权义务方在卖出期权成交之后,需要每天根据经营机构的保证金比例要求,保证账上的资金足额。如果出现所需的保证金接近甚至超过客户全部资金时,证券公司将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如果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及时划入资金,那么他所持有的义务仓头寸将有可能被强行平仓。
03.保证金风险
指投资者在卖出开仓后,需要时刻保证足额的保证金,否则会遭到强行平仓的风险。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卖方必须按照一定规则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权合约的财力担保。这是因为期权卖方承担着买入或卖出标的证券的义务,为了防止其违约,应当缴纳保证金。当然,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卖出开仓的操作,投资者卖出平仓并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04.强行平仓
指某些情形下,通知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执行平仓要求,对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毕的,则剩余部分强制执行。
维持保证金不足时,按照规定,证券公司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将保证金补足,证券公司或交易所可以对投资者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以弥补保证金的不足。
05.权利金
指期权合约的市场价格,期权权利方将权利金支付给期权义务方,以此获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
权利金是买方获得权利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对卖方而言,它是卖出期权的报酬。权利金的高低取决于期权到期月份及所选择的履约价格等,是由市场买卖双方竞价产生的。
06.期权合约
指一种规定期权购买者在未来特定时间可以行使某项权利的合约。
期权合约是单向合同,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一定的权利金之后取得一种购买权利,但他可以在交易确立后的任何时间有权放弃合同,即不履行这种权利,其代价是放弃已支付的权利金。
07.期权价值
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内在价值,二是时间价值。
08.内在价值
指假如期权立即履行时该期权的价值,只能为正数或者为零。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共同构成期权的总价值。
09.时间价值
指在期权剩余有效期内,合约标的价格变动有利于期权权利方的可能性。时间价值和内在价值共同构成期权的总价值。
一般来讲,距离到期日的时间越长,时间价值就越大。当期权临近到期日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时间价值下降速度加快,并逐渐趋于零。
10.合约类型
也称期权类型,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11.认购期权(Call Option)
指约定期权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从义务方手中买入约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证券的合约。
12.认沽期权(Put Option)
指约定期权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将约定数量的合约标的证券卖给期权义务方的合约。
13.平值期权
指具有相同的行权价与到期日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的价格之间所必然存在的基本关系。期权的行权价格等于标的证券的市场价格的状态。
当期权的行使价非常接近标的资产的市价时,期权即处于平值状态。平值期权实际上可以是处于略为价内或价外的状态。在不考虑交易费用和期权权利金的情况下,买方立即执行期权合约损益为0的期权。
14.合约单位
又称合约乘数,即期权合约规定合约持有人有权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数量。
每张上证50ETF期权合约对应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
15.合约到期日
指期权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权利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在此日之后,期权失效。到期期限与认购期权、认沽期权价值均为正相关关系。
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比如2019年5月合约到期日为5月29日,该日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上交所休市日的,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16.价值归零风险
指虚值期权在接近合约到期日时期权价值逐渐归零的风险。
价值归零风险听上去很专业,但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亏完所有的权利金。这个风险是期权买方特有的风险。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很少有人会持有到期,所以赚取或亏损的是权利金的差价。
17.虚值
指认购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或者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状态。
虚值期权具有权利金低、高杠杆的特征,对于想利用期权博取高额利润的交易者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如果在行情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权利金会越来越少,越靠近行权日,就算行情对他非常有利,涨幅也不大,也会继续跌。
18.虚值认沽期权
指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也叫看跌期权,权利金相对较低。
19.虚值认购期权
指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也叫看涨期权,权利金相对较低。
20.实值
指认购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或者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状态。
例如此时合约标的市场价格为2722。
以每张2890的价格,买入一张行权价为2450的认购合约;
以每张4678的价格,买入一张行权价为3200的认沽合约。
21.实值认沽期权
指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22.实值认购期权
指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
23.行权价格
指按期权合约规定,期权权利方行权时适用的合约标的交易价格。
例如:
以每张2890的价格,买入一张行权价为2450的认购合约,不论到期时市场价格涨跌高低,若行权,则行权价格为2450。要注意的是,行权操作逾期不候,到期后尚未行权的合约将予注销,届时该合约将没有任何价值。
24.合约标的
指期权合约规定的双方买入或卖出的资产,为期权所对应的标的资产。个股期权对应的标的证券就是对应的股票或ETF。
25.期权义务方
出售期权的一方称作期权义务方,也叫卖方,是必须履行买方行使权利的义务人,通过向期权买方收取一定的权利金,承担义务。买方行使权利时,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卖出或买入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期权义务方最大的收益为权利金收入,但是会因为标的证券价格波动而承担着上不封顶的亏损可能,这是对于期权卖方来说最主要的市场风险。
26.期权权利方
购买期权的一方称作期权权利方,也叫买方,是权利的持有方,通过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的权利金,获得权利。有权向卖方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期权权利方最大损失是已经付出的权利金,但是收益却可以很大。由于股票期权的高杠杆性,标的证券的价格波动会造成期权价格的大幅波动,如果期权到期时为虚值,那么买方将损失全部的权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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