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类文体
一、表达方式
1.记叙:记叙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是作者对人物的经历和事件的发展变化过程以及场景、空间的转换所做的叙说和交代。记叙的顺序一般可分为顺叙、倒叙、插叙、补叙四种。
2.描写:描写就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或景物的状态具体地描绘出来。这是一般记叙文和文学写作常用的表达方式。
3.抒情:指以形式化的话语组织,象征性地表现个人内心情感,抒情具有主观性、个性化和诗意化等特征。
4.议论:在说理性的文章中,议论是一种主要的行文方式,它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据周密。在记叙文中,议论是由叙述和描写引发出的对事物的感想、认识和评价,是在关键处的画龙点睛之笔。
5.说明:是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状、性质、特征等解说清楚的表达方式。这种被解说的对象,有的是实体的事物,如花草、树木、建筑、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识、观点、概念等。
二、记叙顺序
6.顺叙:按照事件发展的时间先后次序来叙述。
7.倒叙:根据表达的需要,把事件的结局或某个最突出的片段提在前边叙述,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按原来的发展顺序进行叙述。
8.插叙:在叙述中心事件的过程中,为了帮助展开情节或刻画人物,暂时中断叙述的线索,插入一段与主要情节相关的内容,然后再接着叙述原来的内容。
9.补叙:也叫追叙,是行文中用三两句话或一小段话对前边说的人或事作一些简单的补充交代。
三、描写手法
(一)人物描写
10.肖像描写:即描绘人物的面貌特征,它包括人物的身材、容貌、服饰、打扮以及表情、仪态、风度、习惯性特点等。肖像描写的目的是以“形”传“神”,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反映人物的内心世界。
11.神态描写:专指脸部表情,描写时要用表示表情、神态的词语,例如,哭丧着脸、专注的神情等。
12.动作描写:描写人物富有特征性的动作,以表现人物的性格、品质、身份、地位、处境、状态等。
13.心理描写:对人物在一定的环境中的心理状态、精神面貌和内心活动进行的描写。
14.内心独白:心理描写的一种,写出人物的所思所想,让人物一无遮掩地吐露自己的心声,说出他的欢乐和悲伤、矛盾和愁郁、忧虑和希望,使读者穿透人物外表,看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同时也突出文章的中心或表明人物的品质或情感。
15.语言描写:通过对人物对话、独白及语气的描写,以表现人物身份、思想、感情和性格的写作方法。
(二)其他
16.景物描写: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的风景、物体的描写。
17.环境描写:对人物所处的具体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描写。
18.社会环境:能反映社会、时代特征的建筑、场所、陈设等景物以及民俗民风等。
19.自然环境:自然界的景物,如季节变化、风霜雨雪、山川湖海、森林原野等。
20.细节描写:抓住生活中细微而又具体的典型情节,加以生动细致地描绘,它具体渗透在对人物、景物或场面描写之中。
21.正面描写: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或景物的状态直接具体地描绘出来。
22.侧面描写:又叫间接描写,是从侧面烘托人物形象,是指在文学创作中,作者通过刻画人物或环境的描绘来表现所要描写的对象,以使其鲜明突出,即间接地对描写对象进行刻画描绘。
23.白描:文学表现手法之一,主要用朴素简练的文字描摹形象,不重辞藻修饰与渲染烘托。
24.点面结合:“点”的详细描写和“面”的叙述或概括性描写的有机结合。
25.动静结合:一种写景方式,往往是在一种意境里描写动态与静态,形成形象在意境中的和谐统一的手法。
26.化静为动:将本来是静止的景物加以刻画,使之具有动态感,静物写活,从而使作品富有生气,充满活力,情趣盎然。
27.虚实相生:把直接的具体有形的描写与间接的虚幻无形的描写结合使用的写作方法。
四、抒情方式
28.直接抒情:也叫直抒胸臆,往往是通过作者或作品中的人物将情感直接表达出来,其特点是感情袒露、气势奔放、热烈。
29.间接抒情:是指把感情融于形象之中,借助具体的人、事、物、景,使抽象的主观感情客观化、形象化,使其成为可以被观赏者再体验的对象的写作方法。它的特点是:要依靠媒介,具有依附性;含蓄委婉,耐人咀嚼,引人联想。
30.借物抒情:指描写客观事物来表达自己思想感情的写作方法。这种方法的要点是描写事物要紧扣与此事物有关的人事的变迁、荣辱、生死等,处处都浸染着人物的喜怒哀乐。虽只是对事物的描绘,但读者读来字字都饱含着真切动人的情感。
31.借景抒情:借景抒情又称寓情于景,是指作者带着强烈的主观感情去描写客观景物,把自身所要抒发的感情、表达的思想寄寓在此景中,通过描写此景予以抒发,这种抒情方式叫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来抒情,是一种写作手法。它的特点是情景交融,浑然一体。在文章中,不直接抒情,以景物描写代替感情抒发,也就是“一切景语皆情语”。
32.寓情于景(或物):又叫“情景交融”,这种方式将感情融会在特定的自然景物或生活场景中,借对这些自然景物或场景的描摹刻画抒发感情,是一种间接而含蓄的抒情方式。
33.以声衬静:通过描写一些很细微的声音来体现环境的幽静。
34.以乐景写哀情:描写本应让人欢乐的景物来表达悲伤的情感。
五、修辞手法
35.拟人:是指把物(包括物体、动物、思想或抽象概念)拟作人,使其具有人的外表、个性或情感的修辞手段。拟人可以通过形容词、动词或名词表现出来。
36.比喻: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手法,用跟甲事物有相似之点的乙事物来描写或说明甲事物。
37.明喻:比喻的一种,明显地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某事物,表示两者之间的相似关系。常用“如”“像”“似”“好像”“像……似的”“如同”“好比”等比喻词。
38.暗喻:又称为“隐喻”,是本体和喻体同时出现,它们之间在形式上是相合的关系,说甲(本体)是(喻词)乙(喻体)。喻词常用“是”“就是”“成了”“成为”“变成”等表判断的词语来充当。
39.借喻:比喻的一种,以喻体来代替本体,本体和喻词都不出现,直接把甲(本体)说成乙(喻体)。
40.对偶:是用字数相等、结构相同、意义对称的一对短语或句子来表达两个相对应或相近意思的修辞方式。
41.对比:对比是把具有明显差异、矛盾和对立的双方安排在一起,进行对照比较的表现手法。对比是把对立的意思或事物,或把事物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作比较,让读者在比较中分清好坏、辨别是非。
42.顶真:用前文的末尾作下文的开头,首尾相连两次以上,使邻近接的语句或片段或章节传下接,首尾蝉联的修辞手法,叫作顶真。顶真又叫顶针或联珠。
43.夸张:为了表达强烈的思想感情,突出某种事物的本质特征,运用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的某些方面故意夸大或缩小,作艺术上的渲染,这种修辞手法叫夸张。
44.排比:恰当地运用排比能表达强烈奔放的感情,周密地说明复杂的事理,增强语言的气势和表达效果。运用排比必须从内容的需要出发,不能生硬地拼凑排比的形式。排比句读起来朗朗上口,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能增强文章的表达效果。
45.设问:无疑而问,自问自答。它的作用是提醒注意,引导思考;突出某些内容,使文章有变化,起波澜。
46.反问:也可以称明知故问。但它只问不答,把要表达的确定意思包含在问句里。同平铺直叙相比,反问这种说法语言强烈,能加重语言的力量,激发读者的感情,给读者造成深刻的印象。
47.借代:是一种说话或写文章时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达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与它密切相关的人或事物来代替的修辞方法。
48.反复:就是通过一遍一遍地重复个别词语或句子,以达到强调的目的。
49.用典:亦称用事,凡诗文中引用过去的有关人、地、事、物之史实,作为比喻,而增加词句之含蓄与典雅。
六、结构形式
50.首尾照应:又称对照,写作手法的一种,就是文章开头、结尾都在说明一个意思,互相照应。
51.开门见山:指文章一开始就进入正题,不拐弯抹角。
52.层层深入:逐步达到事物的内部或逐步掌握事物的中心。
53.先总后分:先对描写对象作整体描述,给予总体的印象;再按对象的不同特点细致描写,使读者具体了解描写对象的特质。反之则是“先分后总”。
54.卒章显志:又叫“篇末点题”,在文章结尾时,用一两句话点明中心、主题的手法。
55.承上启下:又叫“过渡”,承接上面的,引出下面的内容。
56.伏笔:文学创作的一种表现手法。指作者在叙述、描写过程中,对将要出现的人物、事物预先揭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
57.照应:文章和作品结构的基本环节,指文章中某些内容和意思在不同部位上互相关照与呼应。一篇文章中,前面写到的,中间或结尾要有交代;后面提到的,前面要有所铺垫。常见的照应方法有三种:首尾照应、前后照应、文题照应。
58.铺垫:是为主要人物出场或主要事件发生创造条件而着重描述渲染、进行陪衬衬托的一种表现手法。
59.总领全文:就是在文章开头用简明扼要的一两句话概括全篇文章的中心内容。
60.引出下文:一般是作者的一句思考或者疑问,来引发下面的内容。
七、表现手法
61.象征:是指以具体的事物或形象来间接表现抽象或其他事物的观念。
62.烘托:是指通过侧面描写,使所要表现的对象鲜明突出的表现手法。
63.衬托:为了突出主要事物,用类似的事物或反面的、有差别的事物作陪衬。
64.联想:由于某人或某物而想起其他相关的人或事物,由某一概念而引起其他相关的概念。
65.想象: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能力。指在知觉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新的配合而创造出新形象的过程。
66.渲染:对所写对象作突出的描写、形容和烘托。
67.欲扬先抑:采用这种手法,先表达对所描写的事物或人的不满之情。然后,一般来说,总是在一两件小事中,突然转变了看法。但在转变过程中,情感自然,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这种手法的好处是,能够很好地表达出作者充沛的感情。
68.设置悬念:悬念就是让故事更具魅力的一种方法,故事还是那个故事,只是情节的巧妙设置,使故事有了悬念,让读者欲罢不能。在一部小说中,悬念的作用是勾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69.前后呼应:呼应可以使文章浑然一体,更具有突出的作用。注意内容要协调一致,前后呼应。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两个句子的内容要有内在的联系;二是两个句子要能够互相搭配,互相衔接。
70.托物言志:是间接表现主观主题思想的方式之一。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描写或刻画,间接表现出作者的志向、意愿。采用托物言志,关键是志与物要有某种相同点或相似点,使物能达意而志为物核。托物言志常借用比拟、象征等手法。
71.借古讽今:是指借评论古代的人和事来影射、讽刺现实,它是诗人借助历史人物或事件的评述来抒发诗人自己情感的手法。不是批评时政、劝喻当道,就是抒发自己的感慨不平,表达自己的志向抱负,属于间接抒情,抒情时很含蓄,既能把不便或不宜传达出来的情感传达出来,也增强了诗的可读性,意在言外,含蓄委婉,耐人寻味。
72.以乐景写哀情:是诗词中常见的一种表现手法,用让人感到愉悦的景物描写来反衬人物的哀伤,表现心中难言之苦、难传之痛,从而使人物的哀伤之情更加深厚,更加浓烈。
73.以小见大:指从小的可以看出大的,指通过小事可以看出大节,或通过一小部分看出整体。在写作中指对形象进行强调、取舍、浓缩,以独到的想象抓住一点或一个局部加以集中描写或延伸放大,以更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
74.褒词贬用:就是将本来用在好方面的词,用到了坏的方面。
75.画龙点睛:在关键处用几句话点明实质,使内容生动有力。
76.引经据典:引用经典书籍作为论证的依据。
77.以动衬静:一种对比的方式,以动态的景物来反衬静态的景象,烘托出一种更宁静的环境的一种表现手法。
78.借物喻人:就是借某一事物的特点,来描写人的一种品格,通常在作文中出现,是作文中用来表现、突出中心思想的常用方法。
79.叙议结合:把对事实论据的客观叙述与主观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叙为议设,议由叙生,在“议”中出“理”。
80.借古讽今:借评论古代的人和事来影射讽刺现实。
八、语言风格
81.通俗:指浅显易懂,适合或体现大多数人的水平。
82.幽默:指某事物所具有的荒谬荒唐的、出人意料的,而就表现方式上又是含蓄或令人回味深长的特征。
83.朴实:本质朴实而不浮华。
84.言简意赅:形容说话写文章简明扼要。
85.沉郁:指其作品思想内容的博大精深,题材的严肃,感情的深沉和深挚。
说明类文体
一、说明方法
86.举例子:举出实际事例来说明事物,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以便读者理解。
87.分类别:将被说明的对象,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一类一类地加以说明。分类别是将复杂的事物说清楚的重要方法。运用分类别方法要注意分类的标准,一次分类只能用同一个标准,以免产生重叠交叉的现象。
88.列数据:为了使所要说明的事物具体化,还可以采用列数据的方法,以便读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数字,一定要准确无误;不准确的数字绝对不能用,即使是估计的数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据,并力求近似。
89.作比较:说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们比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体的或者大家已经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较,使读者通过比较得到具体而鲜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较中显现出来。在作比较的时候,可以是同类相比,也可以是异类相比,可以对事物进行“横比”,也可以进行“纵比”。
90.画图表:为了把复杂的事物说清楚,还可以采用图表法,来弥补单用文字表达的缺欠,对有些事物解说更直接、更具体。
91.下定义:用简明的语言对某一概念的本质特征作规定性的说明。下定义能准确揭示事物的本质,是科技说明文常用的方法。下定义的时候,可以根据说明的目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考虑。
92.作诠释:从一个侧面,就事物的某一个特点做些解释。定义法和诠释法常采用“某某是什么”的语言形式。一般来说,“是”字两边的话能够互换,就是定义;如果不能互换,就是诠释。
93.打比方:利用两种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作比较,以突出事物的性状特点,增强说明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说明文中打比方的说明方法,同修辞格上的比喻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辞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说明文中则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则不宜使用。
94.摹状貌:为了使被说明对象更形象、具体,可以进行状貌摹写。
二、说明顺序
95.时间顺序:按照事理发展过程的先后来介绍某一事物,如说明生产技术、产品制作、技术方法、历史发展、文字演变、人物成长、动植物生长,等等。
96.空间顺序:按照事物空间存在的方式,或从外到内,或从上到下,或从整体到局部来加以介绍,这种说明顺序有利于全面说明事物各方面的特征。一般说明某一静态实体(如建筑物等),常用这种顺序。
97.逻辑顺序:按照事物、事理的内在逻辑关系,或由个别到一般,或由具体到抽象,或由主要到次要,或由现象到本质,或由原因到结果,或由概括到具体,或由特点到用途,或由整体到局部一一介绍说明。不管是实体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树木、器物等,还是抽象的事理,如思想、观点、概念、原理、技术等,都适合用逻辑顺序来说明。
议论类文体
一、论点
98.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提出的见解、主张和表示的态度。
99.中心论点:是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的最基本看法,是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最主要的思想观点,是全部分论点的高度概括和集中。
100.分论点:是从属于中心论点并为阐述中心论点服务的若干思想观点。
101.论题:是有待于证明的命题,它仅是议论的问题或对象。
二、论据
102.论据:用来证明论点的事实和道理。
103.事实论据:是对客观事物的真实描述和概括,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因此是证明论点的最有说服力的论据。包括具体事例、概括事实、统计数字、亲身经历,等等。
104.理论论据:指那些来源于实践,并且已被长期实践证明和检验过,断定为正确的观点。它包括经典性的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如名人名言等),以及自然科学的原理、定律、公式等。
三、论证方法
105.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106.举例论证:又叫“例证法”,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列举典型事例,能具体有力地证明中心论点,增强说服力。107.引用论证:是“道理论证”的一种,也叫“引证”,即引用名人名言或名人的观点等作为论据,引经据典地分析问题、说明道理的论证方法。引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明引,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交代其出处;一种是暗引,即不交代所引的话是谁说的或出处。
108.对比论证:是正反对比论证的简称,也称比较法,是把两种事物加以对照、比较后,推导出它们之间的差异点,使结论映衬而出的论证方法。
109.类比论证:是一种通过已知事物(或事例)与跟它有某些相同特点的事物(或事例)进行比较类推从而证明论点的论证方法。
110.比喻论证:用打比方形象地对论点进行证明的一种论证方法,又叫“喻证法”,就是用容易理解和浅显的事物来说明不易理解和较深的事理,具有形象性,将抽象的道理予以具体化,做到深入浅出、平易生动,从而加强对论点的证明。
四、论证方式
111.立论:针对客观事物或问题,直接提出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其理由,表明自己的态度。
112.驳论:通过揭露和驳斥错误的、反动的论点来确立自己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