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黄昏】第四十一节,他叫才哥

先听一段我的诗:《有些时候》

夜很长,窗外的灯光在黑幕这个庞然大物面前看起来真是渺小,我望着远处的光点突然想起从沼泽地里冒出的小气泡,我借着这些细微的光亮走向出口的另一边。乔在黑暗中等我,亦步亦趋的架势活脱脱像只走丢的狗。

宽敞而雪亮的警车灯光突然从身后追上了我们,将我俩的黑影拉得很长,有个头戴警徽的家伙突然出现在路口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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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抬高步子从他的身旁咚咚地走过,比远处巷子里传来的那声狗吠闹出的动静还大。他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突然蹲下身子装着捡路面石子之类的东西。

当我们转过两道弯,就再也见不到那些急匆匆赶往酒吧的光亮了,周围的世界才突然回到了我向往的安静之中。只有一个忘了关紧的窗户里传出电视喧闹的声音,还有屏幕不断转换的画面溢出的绿光。

我们顺着屋檐走下去,听播音员在播报香港即将回归祖国的简讯。不管他的嗓音如何像白天在路面上捡到一张百元钞票那样兴致勃勃,躺在床上的观众还是照样在打呼噜。

我拦下沿街开来的出租车,在它的右侧窗户上使劲地敲了三下,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脸稍一侧身就从低矮的窗户里看到我。我使劲地挥了挥手,把从他车窗里散发出来的烟臭味儿尽量拍打开,但这显然无济于事。

疲倦本让我毫无心情看清他的模样,但我看清了,他就是那个在下水道口等我的老头。现在成了出租车司机。

“像在找乐子?”他瞪大眼睛看着我,眼里有某些发光的东西,有仪表板上荧光粉的味道。

“像是迷了路。”我说。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的身上!”他边说边笑,像哼着小调儿。

“将众人的罪孽都归在自己身上的人才听上去像是在找乐子。”乔说。

我在一旁认真地看着他,一语不发。

“赌马,我连中了好多局,多亏了你的帮助。说实话,你看起来像庄家。给你打过电话,没人接,这让我很难过。”

“都是运气。我只能赌赢一局。往后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了,你不必感谢我。”

“喝两杯,还是上车压马路,钻黑胡同找相好的?我都奉陪。”老头子兴匆匆的看着我。

“一路往海边,再调头向西,沿珠江口岸去珠海,路程有点远,别偏了方向。”

“怎么不坐飞机?”

“有人会坐。”

“或者乘船?”

“我喜欢软绵绵的坐垫。但不喜欢软绵绵的天空和大海。就这么简单。”

“一点儿没错,有信仰的人都喜欢光着脚走路。”

“我没有信仰,我就要和耶和华坐上同一辆出租车,你得小心。”我笑着说。老头子朝我摆了摆手,然后挪了挪屁股,将身体重新摆正,做好脚踩油门的准备。

乔为我拉开后座的车门后,一股脑儿钻进前排座位,他坐下的重量让车身上下晃了好几下。我扯开上身的衣扣,一道三寸来长的血口趴在我左胸的位置格外显眼。老头子从反光镜里瞟了好几眼,但再也没说什么,他认真扶着方向盘的样子像是一尊被丢弃在寺庙外的佛像。

我们一路没有说话。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没有丁点儿人情味,再也没有逗笑之类的话语,黑夜模糊得一塌糊涂,让人谁也不愿搭理谁。

我倒希望我能梦见一些巧妙的场景,例如一张狭长而且散发着六月天里如女人体温的原木酒桌,上面摆着大瓶的庞博威士忌,三个倒了半杯的高脚玻璃杯,一碗融化了的冰块,暗黄的台灯照着对面屋角的落地布帘,我用一只胳膊支着昏昏沉沉的脑袋望着它,老牛皮做的沙发靠背拥抱着我的身体。

新哥端着酒杯跳跑了节奏的扭腰舞,毛瑟埋头清理账本,用嘴巴咬一支长长的鹅毛蘸水笔,曼妮就那样扶着他的肩膀睡着了,一只手耷拉着垂向地面,毛瑟温柔地用一只手握住它。

这些画面如此美丽,令人陶醉,一去不返。所以,我只好瞪着眼睛到天亮。

车头正向海边转弯,一座高架桥从我们侧面飞速而过,再远处能望见还没有完工的桥墩,它们露出海面的样子和大头钉的针脚一样。

海面的雾气刚刚起来就被风吹散,太阳就要正从遥远的地方升起,我偏头盯着它即将出没的地方,生怕被突然闯入视野的高大礁石挡住。

“你跑来道上是个错误。你会觉得日子过起来很漫长,度日如年,你不该来。”我对同样没合眼的乔说。

“时间要么转瞬即逝,要么猛踩急刹车。但总归想起来就是不长不短的一段,不到死的时候谁都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不觉得有多漫长,但就是走错了,无法回头。要不是跟了你,出门就会被马大猴的手下打个半死。”

“前半句话是个什么意思?”

“生死只是一个念头,要死要活更管不住。”

“你跟着我是个错误。我没有几天好过了,趁着我活蹦乱跳的时候早点离开,说不定你还能找到一段不错的光阴,去跟新哥做事吧。”

“要不是因为救我,你大概不会被黑帮追杀。是不是我帮你下的决心?”

“你在说笑话。你的幽默就像一个八旬老汉时常回忆十八岁时的猎艳经历,可疏忽了当年那个年轻的女人现在照样老掉了牙。没有人可以改变其它人,你高估了自己。”

“那么叶苏儿算什么?”乔突然转过头来看着我,我被他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难住了,他为了不想让我难堪赶快将头扭了回去,可是他依然从后视镜里看着我,就像生怕我没听见。

“没什么,象征一种心情而已,好似你清早起来选稀饭还是糖水当早餐。”我叹了口气,将身子轻轻地挪了挪,我的手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丝冷汗,黏糊糊的,我神经质地搓了搓手。

“我可好久没吃过这样的早餐了!”乔小声说,“听新哥说起明日之星酒馆和爆炸,似乎和某个女人有关系。你特意安排的?”

“是不是还在怀念大餐的味道?昨晚已经过去了,现在是黎明,说点儿别的什么吧。”我叹了口气,不愿再回答他。

“怎么有点像黄昏。”

我穿过乔的背影望着窗外。太阳刚刚升起,浓重的雾气遮盖着天空,一层光线企图从云雾中穿透,但抵不过雾流翻来覆去的侵蚀,天地间都变成黄乎乎的颜色。再过一小会,海上升起一股积雨云形成的涌流,铺天盖地,顿时下起雨来,满眼黑乎乎一片。

“一个人睡得太久,偶尔一觉醒来,分不清黎明和黄昏是常有的事。然而现在...”我顿了顿,打开玻璃窗户,将手伸进雨中,“看上去像是即将入夜。”

“那么现在我们应该叫它什么?”

“黎明的黄昏。”

“过后是什么?”

“黑夜。”我将手收了回来,有那么一瞬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或者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或者是另一天的早晨。”

“哈哈,你们俩谈起话来真有趣,但我听得明白,你们在谈女人。男人的话题永远离不开女人,天黑的时候太阳干什么去了?”老头子乘着我俩不说话的当口插了话,但我们俩都没有当回事,他不得不自问自答,“追月亮去了!哈哈。”

乔揶揄地看着他,然后用手弹了弹裤腿上的灰尘。虽然裤管上什么都没有。

“我们仅仅是为某个女人活着?”我将嘴巴对准老头子,认真地问。

“不全是,但肯定没有错。谁都不知道我开着出租车到处转悠干什么,每个乘客往往只是把我当成一个绕着地球跑的大傻瓜。我载着他们从这里跑到那里,从那里再跑到别的地方,人们好像都能见到我,在需要见我的时候又好像见不到,为什么?”他喜洋洋地说,还不时回过头来看我,好像我主动搭话让他很开心。

“为什么?”我说。

“我不是为他们而来的,也不是为自己的某一个目的地,我是为一个女人。

我见过了太多的女人,我走过太多的街道,我时常迷路,也时常喝酒寻乐,我装着忘记一个让我牵肠挂肚的女人。她太美了,记忆如无孔不入的灰尘,她飘进我的酒里,飘进我的歌里,雨里,还有我不争气时的纵欲的遐想里,年复一年。

无论我多少次臆想着和她见面的场景都不太准确,所以我被我为我俩准备的见面场景弄得神魂颠倒。可是这些年过去,深圳街头的混凝土房子挤走了那么多容易让我俩错过的小路,我还是没有遇见她。

后来一位老朋友告诉我说,他在某地有幸遇见了她。于是我兴匆匆地跑过去见她。她站在一个菜摊前卖蔬果,当年的碎花裙子换成了半人高油腻围裙,手指头有黄瓜那么粗,脸上肥嘟嘟的,见面就问我喜欢白萝卜还是红萝卜。”他说到这顿住了,挺直脖子望着前方,机械地把着方向盘,车轮差点拐进了对面的排水沟了。他差点被自己说出的话缢死了一样。

你喜欢什么,乔赶紧接了话,将手伸向他的方向盘。

“哈哈!”他朝乔抖了抖肩膀,将乔的手甩了回来,大声笑了起来,我看着他就像撬了半天也没动静的河蚌突然张开了嘴,“我赶紧走了,幸好她没有认出我来。我回去的第一件事是告诉我的老朋友搞错了,第二件事是继续开着我的车子到处跑,第三件事就是每次经过那个菜市场的时候按喇叭。但再也没走进过那里一步,我害怕见到她,我怕我再见到我的梦破碎。”

“你很勇敢。”乔说,

“勇敢个屁。等了三年,我老朋友又找到我说,说他一直在骗我。他说,只有他最懂我,所以找了个最丑的婆娘当成她来骗我,没想到被我识破了。

所以他不得不下足功夫帮我找到她。我赶去见她时已经死了,我在殡葬场见了她最后一面,她的名字被高高地举在大堂的正中央。

我的朋友这次没有骗我,名字一个字不差,长相一点都不差。她还是那么美丽,和分别的时候一模一样,她太美了。”他终于停了下来,再也没有说话。

我望着波浪从苍茫的海面上聚集到岸边,海鸥一群一群地围着凸起的礁石盘旋,一艘收了风帆的白色帆船静静地停在黑压压的海面上,雨雾像蒲扇在海面上张开。我打开玻璃窗户,对着大海长长地呼气。

“过去多久了?”乔问道,

“十多年了。”

“你的朋友真缺德!”

“他也死了,被人炸死了!”

“你还能活多久?”

“等那个菜市场的女人死了再说!”他斩钉截铁地说。

“这和菜市场的女人有什么关系?”乔不解地说,

“她让我经常想起她。”

“想起谁?”

“就是那个菜市场的女人让我想起她自己。”

“我是说你没必要为这件事耿耿于怀!你爱的女人不是死了吗。”乔大声问道,

“我喜欢这样。我喜欢开车继续追寻,我习惯了路过那个菜市场,我曾经错误地以为她就是我爱的那个。不然我还能去哪里。”他转头望着乔,他的侧脸很黑,但看得清他眼里湿润的痕迹,跟着侧脸轮廓正被太阳照成金色。太阳似乎要挣出云层。

我没有说话,乔也不再说话,老头扭过头去直视着前方,他双手把着方向盘,两鬓的头发已经斑白,脖颈上的衣领口洗得挂了纱,皱纹错过眉头然后伸向脸颊的每一处。他又回复了之前一本正经开车的姿势。

汽车转过一道黝黑的山口,从高坡上疾驰而下,再越过了三道像波浪一样平滑的山梁,突然驶入一片绿色的草坪。

公路笔直地从草坪中延伸至几公里远的距离,然后能看到密如松节的珠海市区建筑群。

我昂了昂脖子,刻意将身子往上抬了抬,尽量将僵硬的背部肌肉放松了一下,然后听着冬瓜脸突然哼起诗来,虽然他只说了一遍,但我记得清楚。

《一半》

喜欢双脚踩着月光

喜欢听大地破碎成海浪的涛声

喜欢盛满四季风情的美景

和冬雪偎依成恋人

喜欢把多少诗情画意

都作走马观花


唯独在等着看你走过的样子

时光才开始飞逝

正如我面临的爱情

刚刚为挣脱过去

就已暗自神伤


当世界冷落,六月的风干涸

所有的大海,都流进淌着星辉的沙漠

到头来还是喜欢

真有那么一个爱的世界

一半是大海,一半是沙漠


“名字叫什么?”我在下车前问他,

“一半!”

“我说你的名字叫什么?”

“大家都叫我才哥!”

“你的故事很美,我要为你留下几滴眼泪,或者一束鲜花!”我郑重其事地对他说。

“小子,别逗!”他回头望向我,看着我将一沓钞票和新哥送给我的那块蓝色手帕一起递给他。

他从我手里仅仅拿走了他想要的一点钞票。像他这样喜欢赌马的人都是这样,只抽走属于自己的钱。我喜欢这个老头。

太阳照在地面,雨雾在消散,雾气很重,灰蒙蒙的天空发着灰白亮光。

“后来我开始写诗,开出租车,走一条值得我曾经放弃过的路。”

“又要写诗,又要开车的路,只有一个人好走。”我对他说,

他定定地看着我,目光和煦,充满旭日东升的仁慈。

我站在柏油路面上有一会儿。看着棕榈树下的绿草地开着小如星点的紫色小花,一阵潮湿的风从海边吹过我的身旁,太阳从枝头撒落而下的金色光斑印在我深黑的衣袖上,和四周的花丛相映成趣。

我系好衬衫上的每一颗纽扣,用大拇指拢着从两额旁披散的长发,认真地将它们梳理了一遍,然后才远远地望着平静的海面上一艘着急回港的白色游轮拉响汽笛。

呜呜的长声,明亮的水泥防护堤,波浪打碎在岸边时扬起的白色泡沫,还有出租车老头从车窗里伸出的那只当做告别的手势,都能让我感到这个明亮的上午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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