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系列一:未成年人定义

提到未成年人,什么年龄属于未成年人呢?

0-12岁正在上小学的孩子们?

12-17/18岁上初高中进入青春期的学生们?

或者18岁以下的孩子都属于未成年人?

那我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孩子16岁左右,但是他早早就进入社会开始工作了?他属于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

是不是当提出一些更加具体的问题的时候,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概念似乎就没那么清晰了?

作为一名律师,我更倾向于从法典中找到相应的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我们从民法典中可以找到“未成年人”的定义:

1.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2.16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

以上是《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涉及民事纠纷我们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界定未成年人的范围;然而一旦未成年人的行为涉及到刑事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的责任承担会有另外一个划分标准。今天我们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来探讨未成年人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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