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死于疯子的刀下

1.

寄照片的人,是个疯子。


至少看上去像。


李至孝和林珑找到那个人的时候,他正在垃圾桶翻东西吃。就连路边的野狗看到他都要退避三舍。


那个男人蓬头垢面,身上的衣服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了,黑污得看不出原本的样子。他端着别人吃了一半丢掉的盒饭,就这么随地坐在路边,筷子也不用,用手抓着饭吃。


李至孝刚靠近,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恶臭味,忍不住往后退了几步。倒是林珑面不改色地靠近了,蹲在那男人面前。


据路边的人说,这个男人已经这样在街上晃了十多年了。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就一直在这条街捡东西。


走近了可以看到那男人的指甲缝都是泥土,就连脚背都是洗不干净的泥沙。


李至孝有点不敢相信,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有闲心去拍JP的照片,寄给报社。但是寄件地址确确实实是在这附近的小卖部,而小卖部的老板也确实地指认了,就是这名流浪汉寄出去的。


这样一个男人有什么理由去寄这些照片呢?


林珑强忍着作呕的冲动,拿着装着照片的文件袋问他,“你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你,请问,这是您寄到报社的吗?”


男人一直都把他们当成透明,听到报社两个字,他从狼吞虎咽中抬起头来。


他先是看了看林珑手里的文件袋,又沿着视线看了看林珑,又看了李至孝。


忽然之间他做了一个大家都想不到的举动!


他丢下盒饭,猛地推开了林珑,疯了一样往前跑去。还不等李至孝拔腿去追,那边已经跑入了七拐八拐的巷子里。


仿佛后面有什么恶鬼在追他。


可见他经常在巷子里翻垃圾,因为他消失得太快了。





2.


林珑被蹭伤了膝盖一块皮,李至孝只好先关心林珑的伤势,看到她蹭破了皮,他皱起眉:“先去我家家处理一下伤口吧,这里离我那里比较近。”


“不了,我们先去追他吧。”


“还是先给你处理一下伤口先。”


“也不是很严重,我觉得我们可以先去桥洞看看,一般来说流浪汉都会在那边定居。”


“林珑,你能不能偶尔听一下别人的意见!”李至孝看她受伤了就难免脾气有点大,忍不住就大声了点。


两个人都是一愣,半晌还是林珑先开口了。


“你没有看到吗?他看到我们跑得那样快,这证明他知道一定会有人来抓他,因此他现在肯定是极度害怕的,一个害怕的人是不会待在一个地方等你来抓他的。这么说吧李至孝,今天我们不抓住他以后就没机会了。”林珑时常觉得,和李至孝待在一起就像带着一个孩子,她要很小心地照顾他情绪。


李至孝沉闷着不说话,只是盯着她渗血的牛仔裤看。


半晌,他才开口,“林珑,你总是这样。谁对你的关心你都照单全收,为什么唯独我的关心就不行?”


林珑顿了一下,心脏咯噔一下,仿佛被谁紧紧压了一下,血液都往后脑勺压迫而去。


“你真是.....”她颇感无力地摆摆手,“你还想不想查出你姐自杀的真相?”


“走吧。”李至孝垂头丧气的。


林珑却忽然拉住他,“等一下,那是什么?”


那人跑得太快,把他的家当给丢了下来。


那是一个蛇皮袋,里面乱七八糟什么都有。林珑以为里面也会很脏,可是意外的,这个袋子却很干净。


林珑和李至孝交换了个眼神,就一齐蹲下来检查袋子里的东西。


袋子里,有一个单反相机,用盒子装了起来。还有一些捡垃圾用的长戳,以及五颜六色压缩成一团的塑料袋。


林珑的视线却被一个事物吸引了目光,她翻了翻,发现袋子里有很多女孩子用的小夹子,花圈和饰品之类的。


它们被妥帖地放在一个粉红色的首饰盒里,看得出主人很细心地在保管。放在这样一个蛇皮袋里磕磕碰碰的,居然没有一丝擦痕。


一个流浪汉,为什么会需要这些女孩子的东西?


“林珑,你看这是什么?”李至孝拿出了一个密封的文件袋。


他们打开,看了一会儿两人都面面相觑,沉默了很久。



3.


那是一个法庭的判决书。


记载的是一个叫黄苗苗的被害者,从进入公司后就一直被公司强迫服务于高层。后来她的尸体被发现在酒店的床上,而黄苗苗的父亲黄元峰将这个公司告上了法庭。


审判结果上面写着:“本院认为原告起诉被告侵害幼女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黄元峰的全部诉求.....此案的所有费用将有原告承担。”


看完后李至孝和林珑都沉默了半晌,过了一会儿林珑拿起夹在文件中的一张身份证。


照片里的男人,要很仔细去看,才能辨认出那名流浪汉的样子。


李至孝张嘴,“他应该就是黄元峰。”


林珑嗯了一声,又点了点判决书上出现的“杰鹏娱乐”四个字。


李至孝明白了她的意思:“杰鹏娱乐是JP的前身。”


也就是说,黄元峰一纸状书告的公司,就是李纯深在的公司。


林珑心里大概有了脉络:十年前,黄元峰得知女儿惨死酒店。估计也和他们一样,在女儿的尸体上发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可能也是像李纯深那样的针孔或者别的什么。


他怀疑是女儿所在的公司做了什么,总之,这个男人开始了长期的采证和维权过程。


他拍了很多照片,又找了很多证人,但是没有人愿意理他。他或多或少,了解了杰鹏娱乐的一些肮脏事。


为了给女儿平反,他倾家荡产以命相博,结果很明显——他一败涂地。


他现在,只是一名人人喊打,狗都嫌弃的、靠捡垃圾生存的流浪汉。


无意之中,他发现那家公司居然还在做迫害女孩子的买卖。看着那些和他女儿一般大的孩子,他无法做到袖手旁观。


但经过那一系列的挫败,他又实在不愿意再做出头鸟。于是他偷拍了照片,寄到了报社。


林珑感到刺痛。


那名父亲的焦灼仿佛透过这薄薄一张判决书,灼烧到她的手指。她能感到一名父亲的坚持,也能看到他一个人面对黑暗的时候那种孤独无助。


十年后,她和李至孝,也为了另一个女孩子,站在了这片黑暗之下。他们并不知道那后面有什么在等着他们。


黄元峰在太阳下山前回来了。


此刻他看上去没有那么糟糕了,至少有了点神智。他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上去有点可怕,一种穷途末路的狼狈。


李至孝直觉危险,把林珑藏在了身后。


那男人的眼神太凶恶了,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他颤抖着,林珑这时候才看到,他的口袋里,藏着一把匕首!


他居然是回来杀他们的!



4.

看似凶狠的男人握着刀,却在发抖,看上去还有点可怜。


“你们拿走我女儿,拿走我的财产,我的自尊,我的人生,现在你们还要回来我这里拿走什么?啊?!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啊!”


当胸一刀。他发出的质问让林珑心底开始潺潺流血。


她无法克制自己去模拟黄元峰这一生。


黄元峰可能也拥有过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个温柔可人的妻子,一个挂着他脖子撒娇的女儿,一份还算稳定的工作。


他本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位父亲、一位丈夫,过着最普通不过的日子。


忽然有一天,警察一个电话把他叫到酒店。他看到他奉为掌上明珠的女儿躺在那里,原本洁白的肌肤上遍布伤痕,脸上狰狞的死状让他如锥刺心。


人心非草木,谁都想要守护的人。


他不过是最普通的父亲,想护住女儿死后的清明,不要叫不认识的人嚼她的舌根。


但连这一点,都是奢求。


林珑打开李至孝,缓缓往黄元峰靠近,“别怕,我们不是杰鹏娱乐的人。你看,这是你女儿的照片吧?”


因为她的靠近,黄元峰举着刀子往后退后了一步,很害怕似的。但看到林珑拿出来的相册,他又渴望地往前踩了两步,眼睛被黏住了,移不开似的。


“你是回来拿这个的吧?放心,我不要你的。”林珑把刚刚从蛇皮袋里找到的相册缓缓放在地上,然后就蹲在那里,抬起双手看着他。


随着相册被林珑移到他面前,黄元峰咽了口口水。


他紧张地看着林珑,好在这条街比较僻静没有什么人,不然看到人举着刀非要引起一片骚乱。


“这是你女儿吗?她很可爱。”林珑看了相册上穿着公主纱裙的小姑娘一眼。她死的时候多少岁?18?19?


至多不会超过20岁。


黄元峰伸手去抱住了相册,一只手还带着刀往后退。看样子居然是想丢下所有的家当带着本破相册就跑。


李至孝紧张了起来,喊住他,“等一下!”


林珑也追了一步,喊出声来:“我有个朋友也死了。她叫李纯深,你有听过这个名字吗?”


黄元峰的脚步顿住了,他猛地回头,眼底的红血丝更明显了,看上去居然比之前还要害怕。


林珑又喊道:“她才23岁,在JP公司上班,你拍照的时候见过她,对吗?”


黄元峰抱着相册节节后退,手里的刀都掉到了地上。发出一句疑问:“你是.....林珑?”


林珑和李至孝都睁大了眼睛,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居然认识林珑?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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