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囧途】

文/阿谦

虽然是一部喜剧,但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多想象,到底什么是摇滚,什么是朋克,什么是重金属,到底是怎样狂热的一群人支撑着自己的信仰,他的历史文化是怎样形成的。摇滚对于国人的第一印象可能就是一头长发加上皮夹克,有吉他,有贝斯还有架子鼓。最普遍的解释就是摇滚是一座城市年轻人对于伪善文化的反叛,是一种精神文化。可这并不充分完全。

说到摇滚他的历史大概是这样,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早,美国黑人布鲁斯和乡村音乐,同时也融合了美国当时的福音音乐和爵士乐,这个时候的摇滚就是让人愉悦的迪曲,并不存在任何精神。

到了60年代二战的创伤还没完全治愈,东西方国家还在冷战,当代的年轻人看不见未来,一片迷茫。他们需要一些东西来成为自己的精神寄托,那就是摇滚和文学。披头士和猫王的出现把摇滚变得更加细腻,摇滚形式更加艺术多元化,爱与和平成了世界呼吁的口号,嬉皮士的诞生也是摇滚第一次和精神扯上关系。

然后70年代中期从伦敦掀起了朋克运动,这才是纯叛逆精神的东西的开始。当时的英国经济进入停滞性通货膨胀,大量青年失业走上街头,怀着对政府的不满,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朋克文化,朋克是物资与欲望、理想与环境的不均衡压缩之下的变形产物。他们反一切,让你感到一种暴躁不安的侵略性与攻击性, 以及对事事都不易满足,所以朋克的音乐大都涉及性、药物、暴力等。

对于国内的摇滚,我唯一熟知可能就是《一无所有》的崔健了,他应该也是当年第一个敢于唱我的摇滚乐手。他开创了一个时代,藉红布蒙着眼,始终站在我们身后。我们总是惊叹那个年代的音乐有灵魂,那个年代的文字能跳动。

头几年在文艺队接触过一些热爱音乐的人,王大力、高琳、聂帅、不过最为受益的还是小管,因为他教会了我怎么弹吉他,还让我知道了迷迪音乐节,小管说参加米迪是属于他的狂热。对于从未接触音乐的我就好像打开了一扇新奇的窗户。后来在广州认识吴兄,才让我自己也追了一次音乐梦,台上台下摇起来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作为一个假粉丝我能挤压在第一位和乐手互动也是相当神奇。说实话,到现在我都不太懂这些。我也很佩服也很羡慕这些热爱音乐的人,有自己追寻的喜欢的理想。回到地方这么久多多少少我也知道一些音乐节,但我一次都没有去过,很多乐队我虽然能说出来名字,但没有听过他们的歌不知道他们的故事。或许我在寻求一个契机,能够再次让我内心共鸣,具有某种精神意义。每一个乐队都在讲自己的故事《爱人爱过》好像在道歉又好像再告白,《杀死石家庄的那个人》时过境迁,善良的人生于理想死于欲望.....其实新鲜事物的熟识更多源于我对社会的认识,解放思想的前提是要有思想,不然解放的全是欲望...哎,这个年代我们的精神是什么,吃好玩好,娱乐至死么?可能就是我对于过去的历史了解太少了,我不站任何一派,只想简单听个调,不被人鄙夷。生活在这个新时代,保持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感就很好了。

我也想疯狂一次,举起我的手机,哦!不对,是举起我的拳头,嘶吼呐喊,去你大爷的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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