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某个类符合单一职责原则

经典的设计原则,其中包括,SOLID、KISS、YAGNI、DRY、LOD 等。

其中的SOLID 原则,实际上,SOLID 原则并非单纯的 1 个原则,而是由 5 个设计原则组成的,它们分别是:单一职责原则、开闭原则、里式替换原则、接口隔离原则和依赖反转原则,依次对应 SOLID 中的 S、O、L、I、D 这 5 个英文字母。我们今天要学习的是 SOLID 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单一职责原则。

它是 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缩写为 SRP。这个原则的英文描述是这样的:A class or module should have a single reponsibility。如果我们把它翻译成中文,那就是:一个类或者模块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或者功能)。

这个原则描述的对象包含两个,一个是类(class),一个是模块(module)。关于这两个概念,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理解是:把模块看作比类更加抽象的概念,类也可以看作模块。另一种理解是:把模块看作比类更加粗粒度的代码块,模块中包含多个类,多个类组成一个模块。一个类包含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业务不相干的功能,那我们就说它职责不够单一,应该将它拆分成多个功能更加单一、粒度更细的类。

类里的方法是归为同一类功能,还是归为不相关的两类功能,并不是那么容易判定的。要从中做出选择,我们不能脱离具体的应用场景。除此之外,从不同的业务层面去看待同一个类的设计,对类是否职责单一,也会有不同的认识。

评价一个类的职责是否足够单一,并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可以量化的标准,可以说,这是件非常主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实际上,在真正的软件开发中,也没必要过于未雨绸缪,过度设计。所以,可以先写一个粗粒度的类,满足业务需求。随着业务的发展,如果粗粒度的类越来越庞大,代码越来越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这个粗粒度的类,拆分成几个更细粒度的类。这就是所谓的持续重构。

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有可能说明这类的设计不满足单一职责原则:

类中的代码行数、函数或者属性过多;

类依赖的其他类过多,或者依赖类的其他类过多;

私有方法过多;比较难给类起一个合适的名字;

类中大量的方法都是集中操作类中的某几个属性。

提到的类中的代码行数、函数或者属性过多,就有可能不满足单一职责原则。那多少行代码才算是行数过多呢?多少个函数、属性才称得上过多呢?对于有经验的大神级人物自然心里有数,但是对于没有太多项目经验的编程初学者,实际上,可以给一个凑活能用、比较宽泛的、可量化的标准,那就是一个类的代码行数最好不能超过 200 行,函数个数及属性个数都最好不要超过 10 个。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当一个类的代码,读起来让你头大了,实现某个功能时不知道该用哪个函数了,想用哪个函数翻半天都找不到了,只用到一个小功能要引入整个类(类中包含很多无关此功能实现的函数)的时候,这就说明类的行数、函数、属性过多了。实际上,等你做多项目了,代码写多了,在开发中慢慢“品尝”,自然就知道什么是“放盐少许”了,这就是所谓的“专业第六感”。

实际上,不管是应用设计原则还是设计模式,最终的目的还是提高代码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复用性、可维护性等。我们在考虑应用某一个设计原则是否合理的时候,也可以以此作为最终的考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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