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解读的是《容斋随笔》的第二篇《罗处士志》,原文如下:
襄阳有隋《处士罗君墓志》曰:“君讳靖,字礼,襄阳广昌人。高祖长卿,齐饶州刺史。曾祖弘智,梁殿中将军。祖养、父靖,学优不仕,有名当代。”碑字画劲楷,类褚河南。然父子皆名靖,为不可晓。拓拔魏安同父名屈,同之长子亦名屈,祖孔同名,胡人无足言者,但罗君不应尔也。
简单翻一下就是:
罗靖,襄阳人。高祖名叫罗长卿,是齐朝的饶州刺史。曾祖父叫罗弘智,是梁朝的殿中将军。祖父罗养。父亲名叫罗靖,好学,未入仕。父子俩为什么叫同一个名字,不得而知。北魏的安同,父亲叫安屈,儿子也叫安屈,祖孙同名。不过这是胡人,不奇怪。但罗靖这样的父子同名,是不合礼法的。
看到这儿,想起之前周杰伦在接受采访时曾异想天开,想要效法外国人“Junior”的概念,小孩、孙子、未来世世代代都要叫“周杰伦”,不过后来得知华人习俗中不宜,此事自然作罢。
那么这个所谓的“Junior”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呢?其实是指在西方很多人用父名或父辈名来给自己的孩子起名,这样就需要在名后缀以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应该译为小约翰•威廉,George Smith Ⅲ,应该译为乔治•史密斯三世。
但这种起名方式,在中国乃至中华文化圈是不可行的。因为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有避讳的现象。所谓避讳,是指君王或尊亲为了显示威严,规定人们说话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写其名,而以别的字相代替。即使现在,一般人起名,也会避免和长辈重名,这已经属于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按照学者考证,避讳的现象应该是从春秋时期开始。《公羊传·闵公元年》说“《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古代避讳的一条总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避讳现象至唐、宋和清朝,极为盛行,从文化等各个层面影响了中国上千年。从这个原则来说,尊者、亲者、贤者在避讳时会采用不同的方式,所以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比如阳谷县的著名商标武大郎炊饼,之所以叫炊饼,就是避讳的原因。炊饼最初叫蒸饼,但因为宋仁宗叫赵祯,祯蒸两字读音接近,所以宫内把蒸饼改叫炊饼,后来民间也随之改了叫法。不过,祯蒸这种音相近的避讳,并非硬性规定,只是民间跟风而已。
类似的是还有山药。这玩意一开始叫薯蓣,到唐代宗的时候,因为他叫李豫,所以薯蓣变成了薯药。然后又到了宋英宗年间,因为宋英宗叫赵曙,所以薯药再次改名,成了山药。这也算是命途多舛了。
有些则是有明确规定的,比如康熙年间参加科举的士子,在试卷上如果需要写“玄”字,必须将右下角的点缺笔不写,如果写完整了不论文章如何都是要被黜落的。有的考官在看到好的卷子却又发现忘了缺笔的时候,会把应该缺笔的地方用纸粘上,避免错失了人才,这也是考场中心照不宣的事儿了,但如果没入考官法眼,那只能准备三年后再来了。
再比如六部中的户部,原来叫民部,唐高宗李治即位后,为表对父亲李世民的孝心,改民部为户部,以示避讳(但高宗纳武媚娘的时候,似乎忘了孝心)。
上面这几个例子都属于为尊者讳,属于官方行为。有的则属于个人讳。比如有名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其由来便是宋时有州官田登,自讳其名,州境之内皆呼灯为火;上元放灯,吏人书榜揭于市曰“本州岛依例放火三日。”时人讥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因为自己名字里有个登字,老百姓便来灯这个字都不能用,这般避讳,无非自抬身价罢了。
为亲者讳是指在家族内部对长辈(包括祖母等)等名字的规避。这种也叫家讳,是受法律保护的,《唐律》中规定凡是官职名称或府号犯了父祖的讳,不得“冒荣居之”。
著名的诗鬼李贺,因为其父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导致其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才华横溢也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
而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共写了近三千首诗,各种题材十分广泛,但据说因其母亲名叫海棠,所以他虽寓居海棠颇负盛名的四川多年,却从未写过海棠诗。
被称为“史家绝唱,无韵离骚”的《史记》,因为司马迁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史记》洋洋洒洒五十万字,却没有一个“谈”字,著名的张孟谈,也被司马迁改成了张孟同。
为贤者讳,是指对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圣人贤者的名字进行避讳。比如丘姓,因为孔子名叫孔丘,为了避免触犯孔子的名讳,清雍正三年(2725年)朝廷发出通告,要求除四书五经外,凡遇“丘”字,一律加“耳”旁为邱,丘姓都改成了邱,直到清末民初才逐步恢复为丘姓。
避讳源于古老的语言禁忌,但最终演化为维护封建政治架构的工具。它不仅体现了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性质,而且给人的思想造成了极大的戕害,对于现代人来说,避讳的意义除了学术考古方面的功用外,不起同名,以示对长辈的长辈的尊敬,或许就是避讳在现今唯一的借鉴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