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末位淘汰”炒掉员工合法吗?当老板必看法律常识(三)

1.公司以“末位淘汰”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不合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等级考核中居于末位,不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2.公司可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不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3.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需要,《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公司能否单方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可以。竞业限制的规定,其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可以放弃。劳动者已履行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补偿。

5.什么情形下公司可以裁员?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该怎么办?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公司又认为需要该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则同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例如劳动者后期主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7.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仲裁终局裁决?

重庆坤博企业法律援助提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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