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的精神

文章短并不意味着内容应该注水--实际上短文要做到精练,能写好不容易,能不随意乱来就更难。这一点古人也清楚。律诗比古体难,绝句又比律诗难,正是时间磨砺出来的真理。如果跨文体比较,能传世的长篇叙事诗和史诗,我能想到的除了上古的《离骚》诸篇,中古的《孔雀东南飞》《木兰词》,近古的《春江花月夜》(其实这个算不得叙事诗),还真难选出几首来;但写文章就自由得多。写到这里,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以科举之死板,尚要保留作诗一科,而现代高考,甚至连诗歌这一体裁都被禁止出现在作文里了--这是因为古人在考试上的内卷更甚于今人,如果不用诗歌体裁,实在难以搞出区分度来;而今天能写出一首谈得上“通顺”的诗的人,用凤毛麟角来形容也毫不为过,用它来考试,也太难为学生们了。

写短文之难,在于它并不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在看似简单的文字背后,作者必须巧妙地隐藏起一些想要表达但不应该明说的东西。这是因为,“若将容易得,便教等闲看”,如果把它明明白白写出来,不仅破坏阅读体验,便得余味全无,更是难以让读者真正明了。我们做学生的时候大都有过这样的经验:读书上课的时候什么都会,上了考场才发现什么都不会--除去连字面意思都不能理解的情况,就只有一种原因,你以为你理解的并不是你真正理解的;换句话说,没有遇到问题之前,很可能都只是在纸上谈兵而已。所以好的老师会“留白”,把某些东西让学生自己通过思考的方式去“重新获得”以加深印象,而好的作者则必然惜字如金,在了无一物的字里行间让读者去微笑,悲伤,愤怒,叹惋。

但并不要排斥长文。事实上,每个作者在刚落笔的时候,一定恨不得把心中那个无限美好的世界马上搬到纸面上给人看--包括最伟大的作者,也是如此。这并没有什么错,而且,这是我们初学作文的时候必须趟过的一条道。写得多了,自然会收起来,然后再放开;这有点像读书,要先读薄(概要)以立主见,再读厚(细节)以明事理,否则会陷入歧路亡羊的困境。回到写作,必须有写短文的能力--这里的短文,主要是指五百到八百字专述一事的文字--才能保证长文不会信马由缰,漫漶一气。

(8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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