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没读懂《孔乙己》,读懂已是中年人(下)

来咸亨酒店喝酒的人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短衣帮”,穿短衫,站着喝酒。他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苦劳动者,做工的人,不阔绰。“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 

一类是穿长衫的,坐着喝酒。这些是有钱人,“他们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属于哪一类呢?“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既然站着喝酒,就应该穿短衫;既然穿长衫,就应该坐着喝酒。可见,他不属于短衫类,也不属于长衫类。他完全是个异类!是个矛盾的存在!他好像是生活在这两类人的夹缝当中,而夹缝中求生存的日子是不好过的,稍有不慎就会碰壁,就会受到挤压。

鲁迅先生对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只有寥寥几句话,却透露出了许多信息。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青白脸色”  说明他生活窘迫,缺吃少穿,营养状况差。“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一点恰好能够印证他由于偷窃被人吊起来打的传闻。“花白的胡子”  说明他年纪不小了,人生已过大半,是个老书生。“乱蓬蓬的”  正是他潦倒颓废的写照。

“他穿的长衫又脏又破”,一是因为他穷困,没钱买新的;二是因为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象征,即使又脏又破也不肯脱下,这说明他自视清高,非常看重读书人的身份,看重科举功名。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日常与人交流,不用口语,却用难懂的书面语。这一点可以充分显示出他太迂腐,充满书呆子气。

从孔乙己的外貌上,可以对他这个人有个初步的了解:他是一个落魄的老书生,斯文清高,穷酸迂腐,看重科举功名。

孔乙己的外貌十分特别。这就暗示了他是个十分特别的人。特别的人会有特别的故事。孔乙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呢?原文中有一段话可以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

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来咸亨酒店喝酒的短衣主顾又是些什么人呢?他们是做工的人,穿着短衫,物质生活可能比孔乙己好一点,但精神世界却是荒芜的、空虚的。他们常常会跟酒店的伙计唠唠叨叨缠夹不清。“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

从这些表现里可以看出:这些人粗俗浅陋,喜欢猜疑、计较。而孔乙己,一个身穿长衫、斯文清高的读书人,和这些短衣帮们站在一起喝酒,简直就是鹤立鸡群。

很遗憾,那些鸡太浅陋。他们看不到仙鹤脱俗的气质,不会自惭形秽;他们也没有把鹤衬托得更加出众。在鸡的认知里,鹤就是一个怪物。他那修长的细腿很滑稽,他那优雅的长颈很可笑。他们见了鹤就嘲讽、戏弄。

鹤呢?瞧不起鸡的粗俗;他受尽鸡的欺凌,非常苦闷。在鸡群里虽然形单影只,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他会奋力反击。

所以,孔乙己和短衣帮之间的互动经常充满对抗。下面这段互动就是。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

孔乙己听出这话不怀好意,明显在挑衅,所以不愿意理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

他特别爱面子,别人当众说他偷东西,他就急着为自己辩解。

“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

见自己的行为被人戳穿,孔乙己更加着急了,不遗余力地辩解起来,说窃书不能算偷。他极力粉饰自己的错误,反映了他爱面子的心理特点。后来他去丁举人家里偷,被丁举人打断了腿,他硬说是“跌断”,这也是爱面子的心理使然。他又一次强调自己是读书人,又迂腐起来了。

“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 ‘君子固穷’ ,什么‘者乎’ 之类。”

一着急,露出了书呆子气。这也正是众人想看的笑点。既然目的达到了,众人就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这种快活的空气究竟是怎样的味道呢?细品一下,这里面五味杂陈。有短衣帮的麻木、愚昧、冷漠,有孔乙己的屈辱、心酸。那些短衣帮的日子也不是很好过。可是他们却不知忧患;看见比自己更可怜的人就尽可能地取笑、戏弄,把自己短暂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让痛苦更加痛苦,快乐则变成了畸形的快乐。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读书人,有功名的为富不仁,比如:丁举人;没有功名的穷困潦倒,比如:孔乙己。不读书的人麻木、愚昧,比如:短衣帮。冷漠和残酷随处可见,希望的曙光在哪里呢?


孔乙己花了大半生的时间读书、科考,却屡试不中。既然这条路走不通,为什么他还要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呢?为什么不及时调整方向寻找别的出路呢?

他可以一边学习谋生,一边读书。物质生活和学业两手抓,为自己留下余地。即使科考不成功,那么谋生技能也能让他有路可退、不愁温饱。或者,看到科举无望干脆就放弃,转身全力谋生。这两种选择都不至于让他沦落得穷困潦倒,偶尔窃书,成为别人眼里的笑柄。靠劳动赚钱是人间正道,是长久之计。而窃书呢?是不可取的人间歪道,有风险,有压力,被捉住就挨打。

然而,在孔乙己生活的时代,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就像两副毒药,它们联合起来侵蚀读书人的思想。

不幸的是孔乙己是中毒很深的那一部分人。他变得死爱面子,自视清高,迂腐不堪。这样一个人放不下读书人的清高姿态,去做苦工、去替人抄书。而且他本身又有个坏脾气,好喝懒做。社会的原因和他本身的原因最终导致他变得穷困潦倒。

他一辈子都活在有毒的思想里,所以他才会坚定不移地走科举路线。就算在这条路上屡屡碰壁,碰得头破血流,也不思改变。他考了一辈子,连个秀才都没考中,最后在别人的冷漠中悲惨地死去,成为科举制度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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