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机构备案情况分析(截至22年1月27日)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2020年8月27日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22年1月27日,共有12473家机构完成了收单外包机构备案,比1月7日公示的12041家增加了432家,其中,聚合支付备案机构为419家,较1月7日公示的404家增15家。

  • 419家备案机构注册地及数量

      419家备案机构注册地及数量分布如下表:

聚合支付机构备案情况分析(截至22年1月27日)_第1张图片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备案机构主要集中经济比较发达和支付机构集中的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重庆等地,该六地备案机构约在全国的75%以上。同时,中西部较少,尚有吉林、宁夏、青海、新疆、西藏无一家备案机构。

  • 备案时间分析
  • 聚合支付机构备案情况分析(截至22年1月27日)_第2张图片

 

从上表中可以2022年1月27日新增备案机构为15家,而本期显示机构为11家,说明其他4家是较早提交的机构。

  •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什么条件?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备案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等机构证照材料,机构名称、经营场地等应与机构证照资料一致;
  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机构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在监管机构或协会认定的黑名单内;
  4. 遵守监管规定和协会自律管理要求。
  5. 按照《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 0171-2020)等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从信息收集、存储、传输、使用、修改、删除、销毁等各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相关业务系统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标准。
  • 申请聚合支付备案认证及申请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3. 与合作收单机构签订的协议或推荐函影印件;
  4. 申请备案业务类型包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外包机构还应提供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 系统安全相关检测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等保二级以上或银联云闪付服务商支付信息安全评估报告(二选一);
  6. 《承诺函》;
  7. 《聚合支付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 建议

      建议从事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支付外包服务机构抓紧备案:一是,完成备案后可以合规地开展业务,即可满足监管对持牌资质的要求,又可安心、名正言顺地拓展业务;二是一行两会的资质刚开始申请相对较容易,随着时间推移,申请要求越来越高,而目前申请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申请难度较小、申请成本较少;三是对业务转型或希望融资的机构是一次尝试或提高公司估值的机会。

   如需具体名单,可咨询发布者。

如有希望了解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政策、聚合支付系统、检测及申请咨询服务等相关事宜可联系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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