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阅《平原上的城市》

    最近第一次读了麦卡锡的《平原上的城市》。下面来谈谈我对此书的第一印象。

    初读此书,只看到杂乱无章的琐事一堆,从人物到情节没有任何重心,顿时猜测这是一本描写生活的书,属于那种淡然避世的类型。但是越往下读越感觉不对。

    故事前半部分与其说是讲生活琐事,倒不如说是通过故事引出所有人物,并刻画其性格。比如通过吃饭的场景表现出老马克的沉稳,和蔼和开明;通过比利和约翰的经历展现比利的重义,不拘一格,约翰的善良,深情和对生活的韧劲与热情,以及二人间坚固的兄弟情义。这也是深化人物形象的开始。

    比利,约翰等人最开始的形象是不问世事,吃喝嫖赌抽的嫖客形象,但是后来他们的形象都有了显著转折。拿约翰来说,约翰和朋友在路上遇到了一辆载满“老墨”,抛了锚的卡车,朋友对墨西哥人的印象并不好,因而拒绝帮助。但是约翰出于墨西哥人对自己的旧恩情,毅然下车相助,而后淡然离去,尽管最后墨西哥人在行进路线上欺骗了他,约翰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无所谓。我想,一个恶棍是不会感念什么恩情的,这是我心中对约翰的第一次审视。此外,约翰对马的感情也是值得敬佩的。约翰在一次和马克的道别时说,不要打开马厩的灯,会惊扰马儿。马克对此表示诧异和不可理解,但约翰依旧我行我素。而且约翰在脚受伤之后依然渴望着骑马,对待马儿就像亲人一样,始终认为马儿可以明白人类的意思。虽然约翰只是个牛仔,但这种与自然相处的能力与灵性,是一些人学不来的,比如,白湖妓院的老板,爱德华多。

    此人表面上是一个衣着华丽,衣冠楚楚的正人君子,实则是一个怙恶不悛,草菅人命的恶棍。他屡次纵容手下伤人杀人,工于心计,将坠入情网的约翰引入自己设好的埋伏圈,在被约翰杀死后,约翰也因受重伤死去。

    还令我感动的是约翰和女友的爱情,这是典型的一见钟情式的恋爱,是一个存有良知的妓女和一个善良清贫的牛仔之间的恋爱。女孩明知自己不可能嫁给约翰,因为爱德华多会把她杀了,但她仍然坚持嫁给爱情。而约翰对此也是心知肚明,但他仍然对未来充满希望,细心准备婚房和礼品,并隐瞒了女友妓女的身份。这段爱情,一方是底层阶级的痴男怨女,一方是手握重金,纵容鹰犬的恶人,结果也是悲苦,可这正是最艰难的爱情和最愤怒的反抗,即使结局悲哀,也是一曲壮歌。

    书中所写生活琐事,看似琐碎,实则有自然的意味。在这里的生活的平凡的人们,没有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没有利欲熏心的争权夺利,每个人有话直说,没有隔夜仇。最重要的是,人与自然保持着一种自远古以来就存在了的平衡。人们利用自然的资源却不蓄意破坏,从不贪得无厌;人们与其他生物争夺生存空间却绝不赶尽杀绝;平凡生活中却自有自然之趣;平凡的人们总有波澜壮阔的人生。

    书中比利说过,他渴望一按一松,电灯就一亮一灭的生活,不喜欢放羊放牛;约翰却喜欢这种自然的生活。可是最后成为流浪汉的比利也只能在牧场的屋檐下了此一生,在自然的法则下了此一生。这实际表明,不论人类通过何种渠道征服自然,到消逝的那一刻,人总归还是要回归自然,人类永远是自然的一部分,任何妄图改造,征服自然的企图都是徒劳。

    人,最后的归宿,只能是与自然和谐共处。

    平原上的城市,城市只能在平原上,只能在自然中。

   

    在自然的环境下,有凄美的爱情,有平凡的生活,有不平凡的人生。



    随笔而已,期待二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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