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ized Mining一:广义挖矿介绍

一、挖矿发展进程

挖矿一词由Bitcoin而来,指的是矿工(挖掘比特币的人)通过数学计算的竞争活动获得比特币的过程。这本来是与PoW共识机制相关的概念,挖矿是奖励机制中的一个环节。随着区块链的不断发展,挖矿的概念也在不断的扩大。在PoS和DPoS机制中,先判断记账权,然后系统给予相应的奖励的过程也被称为挖矿。

2018年5月,交易所FCoin首次提出“交易即挖矿”模式,即交易频率越高的用户得到的奖励就越多。后来,一些交易所纷纷效仿这种模式,其中也不乏一些创新者,比如参与某些活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这些奖励大部分都是项目方自己发行的代币。慢慢地,这种“挖矿”模式逐渐被人们熟知。

Generalized Mining首次出现是2018年10月,由数字货币投资公司Coinfund提出。被数字货币的建设者认为是进入到了挖矿2.0阶段。Generalized Mining的定义是,去中心化的网络邀请用户通过运营不同的服务而做出贡献,所有参与者能从中获得回报,从而实现整个网络价值的最大化。

二、Generalized Mining背景

广义挖矿离不开去中心化网络,也正是去中心化网络的出现才催生出广义挖矿。不同于中心化网络,去中心化网络由于其自身特性造成了无法自我满足和提供的弊端,因此其高度依赖用户,投资者以及其他第三方提供设备设施。但人们不会平白无故地为了一项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及金钱的活动白白做工,人们需要得到补偿甚至一定的收益才有继续做下去的动力。数字货币经济机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它有助于激励第三方,让更多人加入并且持续地做出贡献,从而加强去中心化网络的建设。

在一般的去中心化技术中,投资者很难直接获取价值或利益。换句话说,用户没有直接的动力去在这个网络上活动,更不要说做出一定的贡献。然而,广义挖矿可以允许投资者以自己偏好的方式来投资赚取利润。

数字货币经济发展到今天,几乎所有的模式都在追求共赢,让利益相关方都可以实现收益。广义挖矿的出现,让很多人看到了所有参与方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并且乐于参与生态建设。随着去中心化网络普及程度的提高,以及数字货币经济模型的种类越来越丰富,广义挖矿的活动和模式也在不断的增长,吸引着更多不同类型的参与者进入。

三、Generalized Mining参与方

在广义挖矿的模式中,最独特的部分在于一人可以身兼多职,投资者不仅仅是贡献原始资本的人,也可以是矿工,节点,验证者,连接者,甚至充当裁判,法官职能的角色。这些角色已经在很多项目中体现出来,我们先来从传统风投机构的角度分析一下广义挖矿的功能。

传统的风投机构的角色就是直接投资,然后通过外部的指导或其他增加价值的手段从而保证标的公司的增长。在广义挖矿的模式中,风投机构可以通过自己认可的方式,可以是质押代币,也可以是增加硬件设备的数量对标的公司产生直接的影响,有权决定协议的运行方向。这就好比是在股东大会的席位上有了自己的一个投票权。而且在网络上可以投资很多的项目,而不用像传统的模式往往只能投一个项目。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分散风险,有利于保证一个相对更稳定的收益。

广义挖矿实现激励的方式有很多,比如交易处理、质押、资源存储、默克尔树挖矿以及内容管理等。代表项目有提供视频转码的Liverpeer、提供计算能力的Golem和提供存储的Filecoin等,这些方式和项目将会在后面的内容中为大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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