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介意孤独 比爱你舒服

(关于标题:这是我引用的杨小姐曾经的一句个签,我翻她的签名,跟她说,哎,我觉得你的签名都很酷!当时我还不知道这不是她原创的,是陈小春《献世》里的歌词。她总很有感觉地说,不是每个人都觉得酷,要看你怎么读它。后来我才发现大多不是她自己写的,有的是歌词,有的是书里的。但我还是觉得她很酷,因为她会像歌里唱的那么有故事。她后来说你原来都不知道自己是个故事会。)

我认识杨小姐大概是三年前,那个曾经我认为是最为黑暗痛苦的时光,却变成了最可爱的回忆。

如果一个人的青春里没有一个关于懵懂感情的回忆,那将是活在当下的悲哀。

本可以成为两条永远的平行线,却悄悄地有了交集。我初见杨小姐的时候,她好像是18岁,可看上去还像个十五六的初中生,单纯得像犯傻,身材很一般,胸部平的当了飞机场。对于青春期萌动,荷尔蒙激素井喷的我,毫无诱惑力。我期待着每天都能隔着窗看到是穿着性感,前凸后翘的那种,当然,这种情况基本都是出现在我午睡期间的幻想里。

我和杨小姐在同一楼,我去尽头的厕所,经常会撞见她。我觉得她特别干净,说不出来,后来我站在教室的窗前,看天空,我突然有那种干净的感觉。有时候就是有一种感觉,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之后像很多电影里放的老套情节,我偷偷地要过了联系方式。不过也只是简单地说上两句话,青涩如我,木讷寡言,是班上那种坐在最后一排默默无闻的。记得当时自己申请坐到最后一排,我个子不高,桌子上摆一摞书造了个无坚不摧的城堡,然后往桌上一趴。物理老师在前面讲的昏天黑地,我躲在城堡里看《黄金时代》。

杨小姐成绩很好,扎一根简单的马尾辫,梳一个齐刘海,给人很书香,很淑女的感觉。我一直都是内向的那种,与我相反,杨小姐大大咧咧,活泼可爱。我觉得自己像游荡在黑夜角落里的夜猫,只那双眼睛盯得让人毛骨悚然。后来我在日记本偷偷写上“喜欢你,齐刘海的姑娘”……

时间总是毒药,让所有触摸的人都老去。

我们都不在18岁,那些年少懵懂的时光留在了枯黄扉页的日记本里,像旧时的老照片,记忆也慢慢褪了色。

我再见到杨小姐的时候,她还是那么可爱,额头前还是留着一撮齐刘海。那天在餐厅门口,她远远地朝马路对面的我招手,我看见她,笑了,然后又低下头来,偷偷地抹去眼角的泪,想起老日记本里那句“喜欢你,齐刘海的姑娘”……

再见到面时,彼此都没有欢呼雀跃去拥抱。我只是安静地看着她,然后说又变漂亮了,她调皮地回我,你也不赖啊!

我曾经幻想轰轰烈烈,但回想往事,觉得无比幸福,原来你我都是平凡世界的人,现在的我,只想让自己不流于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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