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智慧的几个难以让人理解接受的观念(二)

自私自利是烦恼痛苦的根源。一般认为,利己是得到,是欲望的满足,但不明白自私自利,就会造成与别人的矛盾对立,产生烦恼痛苦。绝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因为要生活,要过得好一点,就有私利。而为了私利还是有人品上的区别,是自利利人,还是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生财有道,勤劳致富,还是违法犯罪偷抢骗。为了私利,就有竞争,就可能有矛盾冲突,互相伤害。为了私利,就可能因得不到或得而复失产生烦恼痛苦。但有些人就认识不到自私自利的危害,更不顾法律道德而做出损人不利己的事。佛菩萨没有自己的利益,不为自己求安乐,只为众生得离苦。是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没有私利,就没有贪嗔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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