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第七章:皆类

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第七章:皆类

红林悟道《韩非子-爱臣》,上一章中韩非子主要讲了君主所要具备的四美(身份、地位、威严、权势)不求诸外,不请于人的构建原则,只能通过“议之而得”。《广雅》解释“议,谋也。”韩非子的意思是君主的四美只能通过君主的谋略获得,绝不可以外借。谋略的重点就是要处理好君主与朝臣、主妾、兄弟之间的关系,切不可逾越宗法与律法规定的界线,要把握好度。对于借外力获得四美的君主,韩非子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就是“则终于外也”最终会被排除在外。这是君主必须要坚持的原则。

老子的《道德经》是以自然为师,遵从无为的精神,让人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中国人的智慧既得益于漫长的历史,也得益宜居的地理环境。悠久的历史就可以“以史为鉴”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宜居的地理环境可以让人类从繁重的食物采集阶段发展到食物培育阶段,从而使人有时间有条件进行社会、人文活动。

韩非子说了这么多理论或是主张,怎么才能让君主相信呢,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史为鉴”,通过历史事件与人物故事,从正面积极地告诫君主要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以便更好地把握自己,大到治理国家,小到自我修养,都应该走正道而不要走邪路。四美不外借,否则终出局,这是有历史事件佐证的,韩非子举了“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大也”的例子,意思是过去商纣的灭亡,周朝的衰微,都因诸侯的强大。商纣王帝辛(约公元前1105年―公元前1045年)中国商朝最后一位君主,帝乙少子。谥号纣,世称殷纣王、商纣王。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夏商朝之后的第三个王朝。周朝分为“西周”(前11世纪中期-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商朝与周朝的消亡很大程度是因为诸侯国的强大,因为那时候没有外敌入侵。商朝与周朝时还没有建立中央集权制,所以君主只是国家的象征,并不是真正的统治者。

商朝与周朝可能太过于遥远,而且没有详细的文字记载,所以韩非子又举了“晋也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的历史,意思是晋国被三分,齐国被篡权,都因群臣太富有。还有“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此类也。”的例子,意思是燕、宋臣子杀掉国君,都属这一类。种种君王的消亡,都是诸侯群臣富有的结果。在中央集权制没有建议起来也就是秦朝之前,都是实行的分封制,诸侯如君主,建立国中之国,君主的资源与权力被逐一分解。加之律法的欠缺与软弱,君主无法管控国家,所以各诸侯国强大到足以威胁君主。在各诸侯国也实行这样的分封制,结果也是一样的。

历史有着惊人的相似,是因为人性永恒,所以韩非子提出依法治国,用律法来遏制和约束人性的不善与欲望。老子的《道德经》无法遏制人性邪恶的一面,是因为没有力对力的力量,如果邪恶产生的暴力是一种力量,那么就要有相应的力量来与之对抗,韩非子的律法就是真善产生的力量,律法的力量对抗暴力,并使道德的能量显示出来。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大也;晋也分也,齐之夺也,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此类也。】

在公司管理中,建立金字塔形式的组织构结与治理结构,就是要实现以制度抓管理,实现以老板为领导核心的治理结构,避免某一部门做大做强后制衡公司的事情发生。在产销一体的公司,最有可能发生此类事情的就是销售做大做强后开始反控公司,老板失去了人事与财务权,形成骑虎难下之势。天下的道理其实是一样,只是事情大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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