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是一味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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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开始写呢,昨天这个时候朋友跟我说:写字嘛,就是要随性而为,否则就不放松了。

写作本身如果成了折磨人的东西,与其让它变的没趣味,不如不更。

我一直挺想把自己活成一个有趣的人,别人一提到我就会说:她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所以我就干了很多看起来很有趣的事,比如我酿酒,我酿了蜂蜜酒、青梅酒、葡萄酒......我还自己调酒,给瞎调出来的酒取意味深长的名字。我看小众电影,像很多文艺的人只喜欢小语种一样,我喜欢小语种国家的电影。我也吹口琴、画油画,读很多书名看起来就读不进去的高深的书......

然后我发现自己变得一点都不可爱了。

像是个活在套子里的人,把自己假装成一个模样,每天装模作样的以为自己真的就是这样一个人。那些不顺心而为的事情,小作怡情,大作伤身。

三个月以前我发小屁颠屁颠跟我说:你怎么没以前直溜了?

回想起来,大概是我人生首次感到生活结实的重量,被无名压弯了腰,还浑然不觉中。

然后我很长一段时间,为了像拔萝卜一样把自己拔出来,病急乱投医。想着自己得去做点凝神静气的事情,假借外力攀个顺利的高枝儿,然后就自救了。但是后来某天我突然明白,那些外在的静都不是真的静,真的静在心里头,一种脚踩大地的实在力量。

俗是一味良药。这个俗不过就是真实的活在当下,在喜怒哀乐的感受里摸爬滚打。

我开始认同钱,认同它是生活的工具,可以让我换取生活,而不单单一提到钱要么就不屑于,要么就是经济学理论排排坐的定义。我开始接触柴米油盐酱醋茶,不再以为他们是琐碎的浪费时间。我开始不再刻意拔高自己,不再刻意追求某种生活的质感,或是刻意升华自己的认知。接地气的表现就在于,根扎在泥土里,而不是悬在半空中。

我今天看了半个小时的推荐文,发现越真实的情感反而越吸引人注意,因为那些从小事情里长出来的文字,才有生命的活力。爸说写文章要贴近生活,才能有共鸣。 否则曲高和寡,就失去了淳朴的意义。莫言的书我其实一本都没有读完过,以前觉得他俗,其实俗有俗的好处,就是真实。

发现做一个真正的俗人挺不容易,因为俗,所以大家都想高雅起来,反而活的越来越累了。这就像真理都是废话一样,大家因为听的太熟,反而闻之色变。俗到底是什么,我第一次为这个字去查了百度文库,俗:凡世间、大众。就是普通人的意思,就是生活的意思。想起冯骥才《俗世奇人》,36篇,36个凡夫俗子,36个俗世奇人。奇人都是隐在闹市中啊。

俗确实是一味良药。可以让人放下很多华而不实的装饰,这一点优衣库做的就不错,清一色的棉质性冷淡风。生活其实就是棉质品啊,最寻常,最包容。

生活本身不易,大家都不容易。

所以更要好好感受平常啊,在平平常常的尘埃中开出一朵纯粹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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