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泛论中国文化中理,理学与理性的区别


人类仍然处于理性的时代。在认知思维中,一事,一物会在时间过程和空间区域内变化、运动并表现出阶段性的形态和结果,那么支配和决定这种运动和变化的法则和原因被称为“理"。

在认知活动和科学实践中,理之所以是重要的,就在于如果人们按照理去行事的话,会得到合乎事实的正确的或期望的结果。反之则会得到异化的结论,背离事物在此态下的时空存在法则。与它有些区别的是权谋之术,它属于社会行为中的构造,趋势、兴衰、成败等以利益为取舍,以目的定手段,曲理也就在情理之中。

很显然,在认知活动中,人的思维和客观事物是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即主体和客体。主体的法则和客体的法则各不相同。客体的法则称力“理",主体的法则称作“人性"一一为了方便简称“性"一一因此,文化思维有三种模式,其一是客体思维,比如自然科学的思维模式;其二是本体思维,它产生人文结论,其三是“理"与“性"结合即理性思维模式,它是创新和创造力的源泉,是人与自然在认知活动中相互融合,相互塑造而形成的高级内活动。它与知识判断和知识推理乃至于知识理性是有区别的,它是认知的两个要素最恰当的组合,就像DNA的双螺旋结构一样,理与性是双螺旋的左右两极,它们共同形成理性思维和文化基因的模式,人类或无法改变这种内外之物相互应对的认知历史发展法则。

在文化思维的形态中,上述三者的分化可能没有这么严格,但人的知性的结构和立足点在哪个区域内活动更多,则其行为的社会结果往往带有很大的倾向性,仔细分析和理解这些人文形态上的区别有利于发现自身的特点并将其优势最大化进而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

有了上述前提,就不难理解和判断中国文化中理学的实质。它很显然在本体思维和社会化整体思维中,寻求一种状态,寻求一种自身的和谐和社会化的文化的一致。另一个最明显的标志是理学没有能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没有统一的纲领,表现得比较杂乱。一物一议、一事一议,观点化,观念化是其主要特征。在这里,长篇大论不只是字数的多少,而是人的理性思维是否完善建立的标准。

以理证性,以性明理,理性思维是思维的法则和事物的法则交织在一起以思辩的方式求证,而不是单一化地理解物或人,相互映证演绎人的文化思维模式和认识论,形一成完整的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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