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桑德尔Ⅱ丨我们能控制的才叫自由吗?

    2007年,79岁的医生杰克,出现在密歇根一个监狱,因为他连续8年为身患绝症,想死的病人提供致命药物。他一共帮助130人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2001年,在德国一个村庄,一个43岁的软件工程师布兰思迪,回应了一则广告:这则广告无偿寻找愿意被杀以及吃掉的人。布兰思迪跟广告发布者麦维斯见面之后,双方都同意了。麦维斯杀死了布兰思迪,把尸体肢解,放进冰箱。麦维斯被捕的时候,他已经吃了那个自愿的受害者的40磅肉。

    今天我们继续说在哈佛大学任教的桑德尔写的《公正》。昨天我们说到,判断一个社会的分配制度是否公正,有3种不同的考虑依据:福利最大化,尊重自由,培养德行。昨天我们说了边沁基于「福利最大化」这个原则发展出来的功利主义,以及密尔的改进的功利主义。

   今天我们来考虑第二条原则:尊重自由。

一、自由至上主义

   密尔改进了边沁的功利主义,在《论自由》中提出,只要不伤害到他人,人们应该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密尔提倡自由,依然以功利主义为基础。但是自由至上主义不同,自由至上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有根本性的自由,这种自由不只是达到长远的福利最大化的工具。在密尔的改进的功利主义中,自由是实现福利最大化的工具,而在自由至上主义的逻辑中,自由本身就是目的。

   在自由至上主义看来,79岁的杰克医生,帮助130人结束了他们的生命,这130个人每个人都是自己觉得痛苦不堪,想要结束生命。这130人每个人都有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力,杰克医生也有帮助他们结束生命的权利。

   说到吃人,虽然恶心而且变态,但是自由至上主义依然认为,43岁的软件工程师布兰思迪有被吃掉的自由。只要不强迫对方,迈韦斯也有杀死并且吃掉布兰思迪的自由。再问你一个的问题,有一个哥们儿,每天去超市买一只鸡,买来以后,这哥们儿先跟这只鸡发生性关系,再把这只鸡杀了吃掉。对于这个故事,自由至上主义者会怎么看?

   到这里,自由至上主义的套路,你已经很熟悉了。自由至上主义,在尊重自由的基础上,还提倡最小政府。也就是自由至上主义者提倡一个只做这三件事情的政府:

  1)支持合同得到执行

  2)保护私人财产 

  3)维持和平 

   同时,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任何一个做的更多的政府在道德上是不正当的,尤其反对三种各类型的政府做法:

 1)家长式作风: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保护人们不自我伤害的法律,比如立法规定开摩托车必须带头盔。

  2)道德立法: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立法强制推进道德观念,比如立法禁止卖淫。

  3)收入或财富再分配:自由至上主义者反对立法强制一些人去帮助另一些人,其中包括为了财富再分配而征税。

二、康德的哲学

   面对福利最大化,尊重自由,培养德行这三条依据,康德也和自由至上主义一样,反对「福利最大化」,反对「培养德行」,支持「尊重自由」这个依据。

   我们通常以为自由是没有限制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也是自由至上主义的观点。可是康德不同意。康德认为,我们按照自己的欲望,追求快乐,避免痛苦,这样不是在自由,而是欲望的奴隶。欲望是一种外在的法则。康德为此发明了一个词——他律(heteronomy)。我们按照「他律」行动,就是指我们按照外在的规定行动,比如欲望。

   康德认为一个行为的一个道德价值取决于这个行为的动机,而不是这个行为的结果。康德认为道德的行为是这样的:我们因为一件事情是对的而去做这件事,而不是因为某些外在的目的去做这件事情。

   他认为,自然中的大部分事物都依赖于外在的法则。比如我们松开一颗台球,他就会下落,这是由于万有引力,这是外在于台球的法则。但是我们想要有真正的自由,就必须按照我们自己的法则,而不是按照外在的法则行动。如果我们完全按照外在的法则行动,比如完全按照欲望行动,就跟一颗台球没有任何差别。

   那么我们自己的法则从哪里来?康德说,从理性来。康德认为,一方面,我们是感性的存在:我们受到感官所产生的快乐与痛苦的支配;另一方面,我们也是理性的存在:我们具有理性思考的能力。

三、绝对命令&假言命令

   绝对命令:康德的「绝对」是指无条件。一个绝对命令就是不涉及任何进一步目标的命令。康德提出下面两种绝对命令:

   绝对命令1:可以普遍化的准则  
  
   绝对命令2:把人看做目的本身

   假言命令:如果一个行为只是在作为达到一个外在的目标的手段时,才是好的,那么这就是假言命令。如果我们想要一个好的商业声誉,我们就要诚实的对待我们的顾客。

   康德反对功利主义,这样把人当成了最大化总体功利的工具,而没有把人当做目的本身。对于布兰思迪自愿被迈韦斯杀掉并且吃掉的故事,康德也会和自由至上主义一样,支持这样的故事发生么?

     不。 

     在康德的哲学里面,迈韦斯和布兰思迪,都是把自己的生命当作一种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却没有把生命本身当作目的。迈韦斯和布兰思迪只是欲望的奴隶,只是被欲望绑架,这不是真正的自由。

   今天我们介绍了「尊重自由」的原则。自由至上主义支持「尊重自由」原则,自由至上主义者每个人都有一种根本性的自由,只要不伤害他人,每个人都有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康德同样支持「尊重自由」原则,但是康德认为我们按照自己的欲望,追求快乐,避免痛苦,这不是自由,这是欲望的奴隶,这是在被欲望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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