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利时结婚?还是同居?

前段时间娱乐圈有两个明星张碧晨和华晨宇刚承认两人有一个女儿,已经一岁多了。其实明星隐婚恋爱本也并不稀奇,少有的是这次女方独自飞去国外产女,而其二人却并未有婚姻关系。

      这种情况在比利时是很常见的,在申请与比利时籍配偶家庭团聚时,除了婚姻关系,还有一项是同居关系。由此可见在比利时同居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家庭关系。它是除了婚姻关系外,另一种具有官方效力的关系。当然上面这对明星是否同居也不得而知。

      不过以上提到的可以申请比利时同居签证的情况是需要经过官方登记的,而这个数字和结婚登记的数字几乎持平。以2019年为例,全比利时新增登记结婚数字为44,270,新增登记官方同居数字是40,801。

      除了官方登记同居的情况外,还有些并未去官方登记的,虽然这种情况双方的权益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也说明同居在现实生活中占的比例其实更大。记得第一次碰到已经有了4个孩子的父母邀请我参加他们婚礼的时候,当时的我确实吃了一惊,后来遇见多了,也就习惯了。

      然而即使官方同居关系中双方有很多权利和义务,甚至在报税方面基本同婚姻关系一样的情况下,有一点也是很特别的。那就是如果是同居生子,孩子是自动属于母亲一方的,若要想成为孩子的合法父亲,就必须得去市政厅登记申明孩子是自己的,这一点事先要得到母亲方的同意。而在婚姻关系中,母亲的丈夫是可以自动成为孩子父亲的。

      另外还有一点很有意思,无论何种关系,如果女方在医院生产,如果没有给孩子登记姓氏,那么孩子就自动跟母亲姓。而孩子的生育奖金及每个月孩子的津贴也都是自动转入母亲帐户的。

      但是看似一切都很开放的国家,又保留了一条传统,那就是女人在结婚后可以跟男方姓的条例,当然区别是以前的传统是自动随夫姓,而如今就可以自己选择改或者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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