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摇滚有关的日子(三)

海林是我大学时校友,一个很摇滚的人。

他们乐队叫B面磁带,风格以Hard Rock(硬摇)为主。这个摇滚风格的代表乐队是著名地AC/DC和我第一篇讲的枪花。

这种摇滚风格不像朋克那样快速而简单的节奏,而是注重节奏间的层次感和停顿感,让动次大次更有内味儿,一听就想跟着节奏轻轻摇晃身体。

海林他们乐队经常翻唱AC/DC和枪花的歌,这是需要真本事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听听。

翻唱他们的歌第一个难度就是主唱,需要具备非常高的音域和独特的尖锐又不刺耳嗓音,这种嗓音就像乐器插上了失真效果器,一听上去就有种抓心挠肝的震撼感。

第二个难度就是主音吉他,这两支乐队的歌都有非常丰富的间奏吉他solo,而且每段solo都非常经典,需要用到很多吉他技巧,尤其是枪花的吉他手还是我第一篇讲的Slash。

能弹出Slash的旋律,却怎么也模仿不去那个味道,需要花很大功夫去仔细研究才行。比如slash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一次推弦都会在推到顶时再加上颤音,而且这个颤音不规则,一般人还真模仿不来。

而海林这个乐队吉他手很厉害,是我们隔壁大学的富二代,买了把Slash签名款Gibson吉他,将近3000美刀。

因此他们在天津摇滚圈也小有名气,是13CLUB的常客,每场演出费大约2000,除去一些基本费用分到每个乐队成员不到300块,对于学生来说,这么多钱已经很多了。至少可以在路边撸个一晚上串。

B面磁带自己也有原创,跟AC/DC和枪花的风格很像,不过原创的Solo就没有那么经典了,跟大师是没法比的。但对于年轻人来说,追求摇滚只是为了去享受这个过程,想要一直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是很难的。

生活,跟摇滚是矛盾的。现实,跟摇滚是冲突的。

海林以前是贝斯手,个子高,一双大手刚好适合弹贝斯,他操着一口纯正的东北口音,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一头蓬松的长发,黝黑的皮肤,精瘦的身型是玩摇滚玩的,毕业后就去天津跟一家琴行老板干活了,生活所迫,玩乐队是没有前途的,有上顿没有下顿。

大学快毕业时,海林他们乐队收到了天津很多高校的邀请去参加毕业演出,各个高校也开始组织了自己学校的摇滚演出,发泄年轻人对摇滚的热爱。

很多人喜欢五月天,确实他们的音乐很成熟所以很流行,虽然他们是乐队,但说到摇滚,还是感觉缺了那么点味儿。

纯粹的摇滚在中国是没有发展的,能出名的凤毛菱角。但摇滚就是摇滚,喜欢它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它独特的魅力。

摇滚到底是什么?是激情,是呐喊,是发泄,是不满,是兴奋,是快乐,是释放,是洒脱,是奔放,是不顾一切。

但生活毕竟是生活,爱是克制,喜欢才是纵容。所以我们爱摇滚,却喜欢五月天。

你要问摇滚究竟是什么?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每个人对它都是不一样的感觉。如果用个名人的生活举例,鲁迅先生很适合。

人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会有愤怒,会有不满,会有压抑。鲁迅先生选择写书,而现代的人们选择摇滚。

当然,摇滚是不伟大的,鲁迅先生才伟大。摇滚改变不了世界,而鲁迅或多或少影响了不少人,或多或少推动了这个世界作出改变。

毕业了,我们都不玩摇滚了。这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爱好,仅是比狐朋狗友好一点而已。但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摇滚陪着我们...

与摇滚有关的日子,让我认识了她和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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