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守则之二:分清远近亲疏

人生在世,关系有远近之分,感情有亲疏之别。

关系有两层含义。

一是先天继承的关系。例如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关系,例如由缔结婚姻带来的亲戚关系,例如代代相传下来的世交关系,等等。

二是后天形成的关系。例如长期同居一地的乡邻关系,例如因同窗或共事产生的同学、同事关系,例如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建立的朋友关系,等等。

无论关系的存在是怎样形成的,都有远近之分。

在人们约定俗成的旧观念中,亲近的关系往往包含两个条件:血缘相近和距离相近。符合这两个条件或其中一个条件的关系即可视作亲近关系,反之则远。

然而人们的感情并不会由这种约定俗成的关系来摆布,本属于关系近的人未必真亲近,并且此类现象即使在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中也不会例外。

人活到一定年龄,就要理一理自己人生中的各种关系,弄清关系中的远近亲疏,而非随波逐流地在稀里糊涂中不管什么人都要交往下去。

老百姓爱说:“近的远不了。”这句话通常指血缘关系,反过来讲就是“远的近不了。”

其实这远近可以有表面关系的远近和内心深处的远近之分。

有的人表面关系当近却貌合神离,有的人表面关系当远却心有默契。

关系可以被强迫赋予(例如生来就有的那些亲近关系),感情却是强扭的瓜不甜来不得半点勉强。

于是有的家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的亲戚走着走着就成陌路了。

许多人会感慨:有的家人或有些亲戚,连本来毫无血缘关系的朋友都不如,关键时候能给自己温暖和支持的往往是真正的朋友而非家人,更非亲戚。

这是因为真正的友谊自带互相尊重、彼此鼓励的关系功能。

家人也好,亲戚也罢,要想关系长久且感情深厚,必须加上这种友谊功能才行。

人的时间精力有限,在关系上只有分清远近亲疏才能避开烂人烂事的泥潭,活出质量,活出效率。

关于活着的基本常识是:一个人首先要做好自己,才能顾及他人,否则会成为他人的麻烦或累赘。

作为成年人,在做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的基础上,于客观存在的关系中,日常最重要也最优先考虑的人是父母、配偶、子女,然后是兄弟姐妹,其次才是亲戚——假如亲戚人品不好,或者与自己不合,那就尽量不要来往为好。

真正的朋友在所有的关系中属于独特的存在,自当珍惜。

活得久了,明智的人都不再在乎那些徒有外表而无实质感情的关系。

与自己真正能够真诚以待、彼此尊重的关系中人不会很多。

徒有外表的关系,好则以礼相待,差则互不往来。

感情深厚的关系,平平淡淡是真,重义轻利为本。

假如一个人自己或自家的事都没处理好,就去过问甚至插手别人或别家的事,显然十分好笑,毫无说服力。

假如一个人长期忙碌于经营徒有其表的关系而忽略了用心建设好自己的亲密关系,显然爱慕虚荣,自有可悲之处。

人脉不是经营来的,是你自带正能量或独特实力而自然形成的。

感情不是交易来的,是志同道合的人因惺惺相惜而自然产生的。

余生只和内心真正亲近的人深交,不和灵魂疏远的人纠缠,只有这样才会获得人生在世的真实幸福感。

(高英写于2022年2月23日,正月二十三,周三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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