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扶贫与振兴

我认为目前的,扶贫与振兴,违背经济规律与发展规律。

增加全国人民的负担,增加城镇人民的负担,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中国的土地政策,户籍政策也应该调整。

救急不救穷。有一定的穷人,是正常现象。

同时,要提供好的政策。给大家通过合法的劳动,改变命运,勤劳致富,的机会。

土地应该随户口取消或保留,取消不合理的规定。

土地应该,一年分配一次,根据生老病死。

反对几十年不变,还继承。

荒废一年以上的土地,应该收归集体,并给予当事人户,一定的处罚。

城镇户口一律取消土地,宅基地逐步取消。

农民必须靠自己,改变命运,勤劳致富。

反对花国家的钱,别人的钱,全民的钱,城镇人的钱,纳税人的钱。

国家地方政府,给予合法的鼓励劳动致富的政策,就行了。

对特殊困难的,可以搬迁,费用大部分自理,否则,不要搬迁了。

城乡户口应该自由流动,土地一年一合理分配。按人口分配。包产到户。

农业税可以少收,但不能取消。

通过自然的方法,通过机械化自动化机器人化智能化的办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农业人口,农村户口。而不是通过人为的限制。

只有依靠科学技术,依靠农业装备,依靠水利设施,提高农产品品质与产量,以及全面发展农村产业,农业工业科研流通,全面发展。才能让农村农民,真正富裕起来。而不是假富裕,不是全民的负担。

所以,中央发展农村事业,应该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改变中国城乡的落后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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